扫黑除恶|大武口区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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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严厉惩处“村霸”“街霸”“市霸”“行霸”等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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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央、自治区、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以来,大武口区紧密结合当前社会治安形势,认真分析研判涉黑涉恶犯罪特点,科学谋划、统筹部署,推动涉黑涉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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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制定印发了《大武口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成立由区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高位拉动、部门联动。定期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部署相关工作,统筹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目标考核,组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研督导组,采取“月汇报、季度查、半年督”的形式,深入成员单位对工作开展督查及阶段性评估,切实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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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广泛发动群众,扩大群众知晓率,切实增强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区直部门、街道(镇)、社区(村)结合各自工作职能,通过采取微信群、LED显示屏、印制宣传资料、知识讲座、专题培训等形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在全区形成人人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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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安分局将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组织辖区派出所在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区域开展宣传活动,深入基层政权组织、厂矿、企业、行业场所等领域,广泛张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并利用新媒体对《通告》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各综治组织在行业系统、辖区领域、人员密集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氛围。

供 稿:综合石嘴山日报、大武口区政法委

责 编:侯 慧

审 核:曹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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