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不能只是一場盛宴

“3·15”,不能只是一場盛宴

又是一年“3·15”,各路“大神”再次出動,媒體不遺餘力地曝光違法欺詐行為,工商部門緊鑼密鼓地維權宣傳,商家藉機大肆炒作,維權鬥士現身說法,儼然將這一天包裝成了一場維權盛宴和狂歡。消費者深陷其中,彷彿這一天就是集中打假日,固定維權日,唯恐“今日不維權,明日無著落”。

這場盛宴背後,折射出的是消費者維權勢弱的現實。隨著消費觀念、消費行為、消費方式的不斷變化,無良商家的欺詐手段也在不斷翻新,然而消費者維權卻舉步維艱。只有在3月15日這一天,消費者遇到的各種懸而未決的糾紛,很容易得到順利解決。這一天,商家忌憚於媒體的曝光,樂於“花錢消災”,工商部門積極展現作為,及時受理投訴,然而在平時,消費者卻很難受到這種禮遇。

但消費者要的絕不僅僅是一天的“3·15”,也不是一天的“打假熱情”。他們需要的是一個沒有假冒偽劣產品的消費市場,一個安全、放心的消費秩序,一個順暢、良好的維權環境;他們需要的是吃穿住行中,不再發生侵害權益的事件,那些公然損害消費者權益的不法商人,依法受到制裁。他們更期盼,每天都是“3·15”,天天都能暢享消費。

維權打假應該是常態,“3·15”走了,維權這事兒還得接著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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