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蹊径执行财产 法官巧断家务事

辟蹊径执行财产 法官巧断家务事

清官难断家务事, 7月16日,八公山区法院执行干警却另辟蹊径,成功执结一起离婚财产纠纷案件。

宋某与周某1994年经人介绍结婚,婚后育有一个女儿,但是双方常因生活琐事矛盾不断,2016年11月周某起诉至八公山区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判决女儿归母亲周某抚养,且夫妻存续期间宋某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等共计240143.4元,周某分得一半120071.7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双方的矛盾焦点在于周某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等钱款的分割,由于企业年金与养老保险要到宋某退休后才能领取,而住房公积金不购买住房也不能领取,如果折合成现金,宋某只是个工薪阶级,一时之间拿不出来12万余元的现金,周某不愿意等到宋某退休,也不愿意让宋某分期还款,但是毕竟夫妻20多年,周某也不愿意看到宋某因无力还款而面临拘留。

案件进入了僵局,执行干警仔细分析案情另辟蹊径,考虑到双方育有一个女儿并且即将结婚,于是干警提出由周某用住房公积金给女儿买房子,执行标的12万一次性用于房屋购买上,房子买在女儿的名下,这一方案得到周某和宋某的一致同意,于是双方顺利达成和解,案件执结完毕。

八公山区法院 尹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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