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合夥開店,一個出資金,另一個人出技術和管理,應該怎樣分紅?

江水湖


合夥生意難做,最難的就在於利益分配。


如何分紅,應該是合夥開店之前就商量好的,而不是等一段時間看看經營狀況再去探討。

財帛動人心,虧錢了都想自己少貼點,賺錢了都想自己多拿點,這是人之常情,也是合夥生意難以持久的根本原因。


簡單來說,開店比開廠開公司的難度要低不少,對於技術和管理的要求往往低很多。具體到不同的行業,技術在其中的比重會有不同,而管理則不值一提。


合夥生意,最簡單的就是平均分配利潤,也就是一人一半。


個人看來開店的資金最為重要,沒有資金,房租如何支付,如何進貨,如何維持運營。


有足夠資金的話,完全可以招募一個技術能手直接開店,只要市場需求不小,店鋪盈利的概率跟合夥生意不好差太多。


如果覺得自己投入的精力大,平均分吃虧了,那麼不妨第一年對半分,然後把對方投資的錢全部還給對方,好聚好散。省的拖上一兩年,最終還是扯破臉。


成大事者不拘小節,能問出這樣的問題,說明你的心態已經失衡,合作不會長久,早做準備吧。


最後問一句,這是合夥賺到錢了,如果是虧錢了,你還會這樣問嗎?你還願意多拿些虧損嗎?

我打造加百利網,就是希望降低大家的生活成本,更放心的省錢。


財智成功


合夥做生意,你們就是成立股份制門店,因此,門店經營的風險控制管理有合夥人承擔。


首先,確定門店的經營模式和經營範圍;

其次,就是確定運作成本估值;

再次,建立合夥人制度,認籌股金。如你所說的出資認籌和技術認籌,明確股金分紅比例。


技術認籌之前,你們可以書面簽訂合夥協議,並邀請第三方估值技術,書面確認估值技術。根據認籌金的多少決定門店經營的法定代表人。 這樣,你們才可以註冊“三證合一”的工商營業執照。

其實影響分紅的一點非常重要,那就是合作之前要簽定的合夥協議,其中一個分項就是怎麼樣分紅,籤協議是必須的,是為了大家更愉快長久的合作下去,這是一種負責任的態度! 依據公司法規定, 無外乎包含4個要素,分紅依據、分紅比例、分紅時間、分紅方式。

綜上所述,題主的出資方式涉及到的分紅情況,你可以依照本人的理解酌情考慮一下吧!


務本立


對於這個問題,首席投資官評論員合宜首先說明一下,根據我國合夥企業法的規定,普通合夥企業是允許以技術管理等勞務進行出資的。但需要重點注意以下內容:

1、 普通合夥企業裡一定有普通合夥人,可能有有限合夥人,其中普通合夥人對企業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出資額為限對企業承擔有限責任,因此普通合夥人可以以勞務出資,有限合夥人則不可以。

2、 如果合夥企業中有普通合夥人以勞務出資,按照合夥企業法第16條規定,這種以勞務出資的評估方法應該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並且在合夥協議中載明,因此合夥協議中在一般條款以外需要再多增添一些關於勞務出資認定的條款。

其實在各種企業主體中,合夥企業算是最靈活的一個主體,其人合性被投資人看重,即只要大家妥善商量好,一般沒問題。

(評論員:路人甲)


首席投資官


因為現代的年輕人受到西方平等思想的影響非常的深,

幹什麼都要求平等,以至於做企業大家都一樣的股份,而且做一個決策,每個人都參與討論,往往搞成每個人都覺得自己很有道理,都覺得,非常聰明,都來做戰略,這也是很多大學生的一個毛病,書讀多了都在那兒談戰略,最後是誰也說服誰的問題,以至於問題往後拖,造成本來一個很有希望的企業被活活拖死,我們中國古話有一句,軍師多了打爛船,我們每個人都有發聲的權力,當創業的時候我們也有義務去發聲,但是一定要有一個拍板的人,而這個人最好就是股份最多的那個人,要不大家都不服從,比如兩個人股份都是50%,這次如果大家都不服,那就算你去打官司,根據公司法也打不出個所以然來,我永遠建議創業期間公司獨裁的好,等到企業發展到一定的時候了,想民主,到時候我們在再說,

第二個是有個朋友有個朋友,他的朋友要求以這個技術管理經驗,而不出資金入股也要求佔到50%的這樣一個股份,而所有的其他費用,如辦公租金,工人工資設備等,都要這個朋友來做,這種情況其實也是經常發生的,對於這種情況我有兩條建議,第一條就是堅決拒絕這樣的合夥人,為什麼呢?其實錢是衡量一個人投入的標準,在商言商,我們不扯那些沒用的,雖然可能你的技術管理經驗可能真的有用,但是我們出的可是真金白銀,你不出錢,我們這個錢用著就心疼,就會影響我們的心態,這些無形的東西啊,創業的過程當中,他的心態其實是蠻重要的,再者,如果一開始發展的順利,那麼沒出錢的這一方就會越來越認為是自己的技術管理,或者是業務關係起到的作用,因為人都有這個毛病,喜歡放大自己的作用,而她沒出錢,她會越來越認為是自己的能力發揮了作用,我們出的錢只是越來越不重要的東西,最後導致合夥人之間不平衡,散夥了事,

如果一開始做的不順利,因為對方沒有出錢,他是不會有什麼感覺到,反正花的都是我們的錢,並且他還會算計,如果出去打工還能掙到更多的錢,跟我們創業,他是虧的,他可能就溜之大吉了,而創業了,很多時候都是挺一挺就過去了 就成了,他溜之大吉,我們可能就關門大吉了,所以,我的經驗是,一定要綁架到一架戰車上,商場如戰場,既然我們一起來創業,就是一個戰壕中的兄弟,怎麼都可以,怎麼可以我們出錢,他不出錢了,當然,如果你非要有一個,有一個就是他不出錢,你你同意的話,那我還有一個解決方案,就是對賭協議,對賭協議,其實是在風投行當用的非常多的,就是說,既然你認為你的技術管理能力,業務關係牛逼那麼,我們實際上是不知道你這個真的牛逼牛逼,也可以讓你入股不過來,需要籤一個協議,因為你的業務關係管理技術,如果盈利,假如說超過100萬,那麼就算你這個技術管理業務關係股份三項,如果沒有達到我們預期的目標,那麼相應的這個股份就不生效,這種方法也是可以的,當年摩根斯丹利與這個蒙牛的牛根生就有過這樣一個對賭協議,當然最後這個蒙牛的牛根生是贏了,這個摩根士丹利還非常後悔,就是說如果我們不籤這個對賭協議,那麼摩根士丹利將獲得更多的財富,,但話說回來,我還是,不贊成這樣的協議,因為他輸了就是他一個人走了,他沒有什麼損失,相反她可能還賺到了創業的這個經驗,我們輸了就是真金白銀的,當然這是我的一個個人看法,大家自己去判斷。文莫是本人公眾號,

《勤天說創業》


勤天說創業


簡單,按我的來,過來人

這個店要想長久,你一定要懂這個行業,如果完全不懂,不建議開。

懂技術和管理的人必須帶資進來,多少都行必須要帶,然後你需要做一份薪資制度,一份人員崗位職責,公司層面他是股東參與分紅,多少你們協商好,個人建議按出資比例稍提升一點,工作過程中他是員工,領工資的,有績效考核,有獎金的。

生意想長久發展下去,利潤分配這塊一開始就要說清楚,出資少必然分的少,本來想讓你多投,你不投或者沒錢投,那我投入多一些攤子鋪起來了也相當於給了你一個平臺施展,薪資獎金這塊按制度來一分錢不會少他的,這個談妥了,再開始搞。避免不必要的爭議。

祝你生意興隆


黃岡打工仔


46開最合理,資金4不管理只分紅,賺錢就是長期回報,賠錢就是風險投資。另一個出力並壓上自己信用,賺錢就是事業,賠錢就是輸人。

約定期限,如達不到目標,財產權完全歸資金方。相當於對賭,出力方只擁有技術不拿工資。

這個最簡單。

如共同管理那就股份制,技術評估,勞動入股成比例。

有3個關鍵點,1是產權和經營權的分離有一個信託責任問題。2是在市場檢驗後保持長期動力問題,出資方少拿是對的。3是失敗後的財產處理權歸於出資分,如是對賭,出力方不應拿任何形式工資,共同管理除外。


一個觀察者的態度


不請自來,這個我有親身體驗。

2016年和朋友一起開了一家公司,3個合夥人,我投資金,辦公地點,一個人做業務,一個人做設計。我和做業務的認識多年,暫且叫他a吧,做設計的是他朋友,叫他b吧。當時說的是我沒有工資,其他兩個合夥人一人一個月3000元工資。然後年底分紅,分紅比例是我百分之40,他們兩個各百分之30。若虧損了也安這比例大家賠錢。說好後轟轟烈烈開業了。招了個文員。會計是兼職的。

第一個月有一單生意吧,不夠日常開支。賠錢但是我給他們的工資都發了。第二個月還可以,持平了,若加上未收款有點盈餘。第三個月一般但是我沒有見到回款。記得一天中午,大家都吃完飯在公司休息。a說公司這樣不行,他們拿的錢少了,要求改方案。b不做聲默許。a說我啥也不動,也拉不來業務,說每單給我百分之3的管理費,其他沒有。我不同意,經過反覆爭論,最終以我宣佈散夥結束,帳算了應該若全部款收回虧2萬左右吧。這三個月他們都有發工資,我沒有工資。當時人家都說沒錢,虧損的給不了。我當時也很生氣,說了氣話,不要了,算我自己虧。無所謂之類的。所以他們也就沒有掏一分錢出來。

到頭來是他們領了三個月工資,我拉個公司前前後後投入10來萬閒置。

合夥一定要都投錢,只是根據自己的實力投多投少的問題。合夥之前就要把投資比例,分紅虧錢寫清楚。最後奉勸各位,投資需謹慎!!

說個後續,a和b現在還是給人打工,我還是做我的小老闆。心裡也平衡了。


扣著手機帶孩子


我弟弟一個朋友出資20萬和他懂技術的朋友開了家賣彩燈的店,我弟朋友什麼都不懂,負責出錢,負責一切開支,他朋友懂技術負責管理,可一分錢不出,我們都嘲笑我弟朋友是個“扶貧救濟”的活雷鋒,苦撐了兩年倒閉了,接手的老闆也是賣彩燈的,就把貨物虧本轉讓,我弟朋友生意倒閉虧了幾十萬,接手的老闆也是賣彩燈,可人家生意剛接手就增增日上,後來才知道這家賣彩燈的幕後老闆就是他那懂技術的朋友,把他氣的夠嗆,這就是活生生的現實


痴情的老實和尚


兩個人合夥開店,一個出資金,另一個人出技術和管理。利益分配問題為首要考慮的事項。

首先,利益分配要根據具體的項目來確定。大的項目建成或啟動,需要的物質很多,不能單純的講出資金、出技術和管理等。具體項目實施會涉及到資金、技術、管理、設備等方方面面的物質。確定利益分配需要根據出資金的多少,技術到達的深度和管理的水平來。



小的項目的話就較簡單點,所需要的物品不太多,兩個合夥人對利益看的淡泊。可以先按平均分配或出技術的適當多些來確定。等項目盈利後,再進行系統的統計、分析。根據項目的盈利情況、前期投入金額、設備,再來商討後期所需要的人力、技術、資金、設備的投入狀況,來確定雙方的利益分配。

再者,利益分配決定兩個人合夥開店的融洽度和店面存在長短的關鍵問題。合理分配利益能更清晰、更明朗的知道雙方的利益,能讓合夥人雙方合作更暢快。


夏至初夏一海岸線


這個問題,我根據自己的創業經歷說說我的看法。


第一點:一個人出錢,一個人出技術,如果你只提供這兩個信息的話很難給你具體的參考,因為這裡面會涉及到你們具體開展的業務、其中一個人掌握的技術能力和替代性,都是影響最後分紅的重要因素,所以我只能給你提幾個點,你從這幾個點去看你們倆怎麼進行股權的分配:

1,你們倆要開展的業務對技術的依賴程度怎麼樣?高的話懂技術的合夥人自然也就要適當高一些,低的話那就適當少一些;

2,這位合夥人技術水平怎麼樣?即便你們的業務對技術的依賴成都很高,但是這位合夥人技術一般 那也不能給他太高的股份;

3,除了技術外,你們開店需要多大的資金規模,如果所有的資金都是一個人出的話,建議股份還是適當高一些比較合適。

4,人情世故,既然你們兩個人選擇一塊做生意,想來平時的關係也不錯,雖然我們應該儘量淡化商業經營中的感情因素,但這一塊實事求是講,也無法完全避免。



第二點,我認為這一點才是最重要的,其實你們倆無論是5-5也好,還是4-6也好,最終的目的是都能在這個項目裡面盈利,而且不會產生法律糾紛,鬧得不愉快。

那麼在你們開始經營之間,一定要把股權分配的方案落實到紙面上,要雙方簽字同意,具備法律效益。

這樣即便是以後你們任何一方認為之前的分紅標準不合理,也不會有太大的爭執,而是選擇坐在在一起進行商量,如果商量不妥,大不了就扯出來唄,也不會留下什麼後遺症。

這就是我給你的建議,希望對你有幫助,更多商業信息,也可以關注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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