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疾控:近五年长春长生的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未进入浙江省使用

杭州网讯这个周末,问题疫苗刷屏朋友圈,7月15日国家药监局披露的信息:在飞行检查时发现长春长生存在生产记录造假等严重违规行为,但涉事的疫苗尚未出厂,且已被全部控制。同时,国家药监局要求吉林省药监局收回长春长生的狂苗 GMP 证书,责令企业停止生产狂犬疫苗。

另外,2017年11月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布了在药品抽样检验中检出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201605014-01的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

浙江有没有涉事疫苗流入?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回应如下:

1、国家对上市疫苗实施批签发制度,即对每批疫苗出厂上市或者进口时进行的强制性检验、审核。每一批疫苗上市前由国家药监局药检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上市,以确保疫苗质量,保证安全性和有效性。浙江省使用的疫苗均为国家检定合格疫苗。

2、现在涉及到长春长生生产过程中存在记录造假的疫苗尚未出厂上市,有关问题监督部门正在调查。浙江省也没有涉事疫苗。

3、为确保接种安全,长春长生公司通知召回原批准上市的狂犬病疫苗,我省已全部封存。已经接种了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部分针次但尚未完成全程的接种者,按照国家药监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局公开发布的信息以及国家《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要求,可使用另外品牌的狂犬病疫苗按照原接种程序完成后续接种。

4、近五年,长春长生的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未进入我省使用。浙江省供应使用的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均为国家批检合格的上市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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