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區人民法院法院快速調處四起涉軍停償案件受好評

近日,區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妥善調處四起涉軍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為軍隊和武警部隊全面停止有償服務提供了有力保障。

2014年前後,空軍房地產管理局某處與四名被告分別簽訂了軍隊房地產租賃合同。2016年2月,中央軍委下發《關於軍隊和武警部隊全面停止有償服務活動的通知》,對軍隊和武警部隊全面停止有償服務工作進行總體部署。按照政策要求,部隊依法與租賃戶解除了租賃合同,但部分租賃戶拒交應付的租金。2018年6月6日,空軍某部將四名租賃戶訴至法院。

因涉及軍隊建設任務,泰前法庭法官收到該案後,當天啟動送達程序,及時和被告聯繫。對於提供明確地址同意郵寄的被告,立即郵寄出了應訴手續;對於未能聯繫上的被告,安排司法警察及時查找被告住處進行了直接送達。送達過程中,法官助理也適時與原被告進行了溝通,瞭解了雙方的意見想法及分歧所在。在此基礎上,承辦法官組織雙方進行面對面調解。調解過程中,法官向租賃戶釋法析理,既耐心講解法律規定,又深入宣講軍隊政策,闡述軍民魚水情深的道理。經過三次當面調解,各租賃戶均對部隊停償表示了理解與支持,認為拒付租金行為確實不當,但同時表示因解除合同造成的相關損失,原告方亦應負擔一部分。最終,原告同意減免部分租金和違約金的方式對被告予以補償。2018年7月16日,三個案件的當事人簽訂了調解協議,一個案件直接當場履行。原定於2018年7月23、24日庭審的四個案件,均在庭前順利結案,得到圓滿解決。

全面停止軍隊有償服務,事關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大局。我院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持司法擁軍,對涉軍停償案件突出一個“快”字,確保一個“穩”字,及時高效穩妥審理,依法平等保護了軍地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了軍隊財產不流失、群眾利益不受損,實現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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