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陷入涉槍涉毒案第二季,整個過程像一部諜戰大片

2017年1月18日深夜,周立波深夜開車,在長島萊亭頓被警攔截搜查。警方從車上搜出古可卡因與槍支,當場逮捕周立波與同車乘客唐爽,隨後兩人被控非法持有管制藥物、非法持有武器、非法持有火器等4項罪名被扣留。事件案情複雜,前前後後持續了一年多的時間,期間經歷了11次開庭,更換了3名律師,在今年6月初,最終以檢方撤訴,周立波無罪釋放。

周立波陷入涉槍涉毒案第二季,整個過程像一部諜戰大片

但是回國後,周立波美國陷入涉槍涉毒案第二季,由外戰轉內戰,開始互撕。整個過程像一部諜戰大片。層層剝皮,漸至水落石出。

近日,在美涉槍支毒品案的重要涉案人唐爽發出名為《我對周立波先生夫婦有話說》的說明,稱“望故人棄惡從善,改過自新,不要加害無辜”,否則“絕不姑息”。8日,周立波發文回應稱唐爽是某某和莫虎的擋箭牌,“拿人手短,吃人嘴軟,古已有之,我不怪你,但我可憐你。”

周立波陷入涉槍涉毒案第二季,整個過程像一部諜戰大片

左周立波 右唐爽

周立波陷入涉槍涉毒案第二季,整個過程像一部諜戰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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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波之所以能夠脫罪,從法律上來看,有兩條基本原因。

周立波的第三任律師斯卡林,曾被《紐約時報》評為過去4年中的百大超級律師之一,已經做了49年律師。他一直堅持給周立波作無罪辯護,在上一任律師的基礎上,基於多年的實務經驗,他敏銳地發現(1)被警方扣押的毒品和槍支上並沒有周立波的指紋;(2)如果周立波開車沒有違反交通法規,警方不得將其攔下。因此即使警方在車內搜到槍支毒品等,也不得作為證據。

斯卡林的辯護是有力的,因此被法庭完全採納了,所以這個案子連陪審程序都沒有進入。

如果毒品和槍支上有唐爽的指紋,顯然唐爽也不能脫身。於是據此來看,毒品和槍支既不是周立波的也不是唐爽,那麼肯定就有第三者將毒品和槍支放入周立波車內。

而周立波並沒有指控過唐爽,他抨擊的是這個第三者某某和莫虎。莫虎拿了高昂的律師費不幹實事,是一個基本事實。周立波付了二十萬美元律師費給莫虎,遠高於給斯卡林和第二任律師丹尼爾。

所以唐爽出來批評周立波的確有點莫名其妙。除非他自己能認定“毒品和槍支”的確是周立波本人的,否則他對周立波的道德指控(他寫的《我對周立波先生夫婦有話說》裡頭沒有涉及任何事實性的東西,僅僅只是泛泛的道德批判)就很蒼白,看起來就像是在攪混水。如果他有證據指控“槍支和毒品”是周立波的,就不需要道德輿論上的指控,完全可以在法律上致周立波於死地。因此唐爽自身的行為的確是前後矛盾的。

因此周立波說他“拿人手短,吃人嘴軟”很可能就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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