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 经典诵传(第十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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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路街道石油社区第一支部 许付云

《周恩来的十条家规》

摘选自《周恩来家世》第十三章第一节 九州出版社出版

周恩来长期担任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军委负责人、国务院总理。他是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文功武略、治理国家均属世界一流。在治家方面,他也是全党、全民族的楷模。

周恩来说:我们共产党人是历史唯物主义者,我们要承认亲属关系。他认亲,他是要建立社会主义的新型的关系,他要带领他们走上自食其力的劳动之路。对革命做过贡献,帮助过他上学、从事革命活动的人都没被忘记,他一一给予回报。回报的方法因人而异,有的安排工作,有的在经济上给予资助,有的保持往来,在思想上帮助。

他认为家庭问题是社会问题的一部分,他从不把应归家庭承担的责任推向社会,加重社会的负担。很多具体的工作,琐碎的事情,由于周恩来日理万机,忙于国家大事,由邓颖超出面处理。邓颖超是他的贤内助,帮助他做了许多工作。10多年来,周恩来有一些不成文的家规,归纳起来有10个方面:

一、晚辈不能丢下工作专程进京看望他,只能在出差路过时才可以来看。

二、外地亲属进京看望他,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住宿费由他支付。

三、一律到国务院机关食堂排队就餐,有工作的自付伙食费,没工作的由他代付。

四、看戏以家属身份购票入场,不得享用招待券。

五、不许请客送礼。

六、不许动用公车。

七、凡个人生活中自己能做的事,不要别人代劳,自我服务。

八、生活要艰苦朴素。

九、在任何场合都不能说出与他的关系,不要炫耀自己。

十、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

这10条家规,就是周恩来用以律己治家的道德行为规范。他以纯洁的无产阶级意识,彻底的革命精神,优良的共产党人作风,高尚的共产主义品格,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对亲属言传身教,贯彻始终,并在对亲属的教育中,丰富和发展了“家规”的内容。

周恩来要求家属自觉地克己奉公。他十分鄙视那些假公济私、损公肥私、化公为私的腐败行为,认为这是剥削阶级的利己主义。

自觉履行私事自费用车制度。因此,他一再向亲属打招呼:“我的任何亲属来京都不派车。”就连淮安老家唯一的长者、他的八婶母,在建国初期两次进京去探望他,他也没有派车子接送过一次。无论情况多么特殊,他也决不允许亲属中的任何成员动用公车去办私事。

有一天,他与邓颖超外出,来京探望他们的两位晚辈晚上要去工人俱乐部看戏,当时已经7点多钟,他们十分焦急,说:“7点半开演,来不及了。”一位秘书就叫司机开车把他们送了过去。周恩来发觉后,批评晚辈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说:“这是搞特殊化!破坏了家规。晚到几分钟,少看一段有什么了不起呀!”接着交待秘书:“记上账,今晚用车交双倍车费,扣我工资。”

周恩来这种自觉履行家庭道德规范的行为,一直坚持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在生命之火行将熄灭之际,嘱咐邓颖超说:“……希望亲属留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不到北京来,这才是真正的悼念。如果一定要来北京,应该自己花路费,一分钱也不要政府开支……”

周恩来要求亲属凡事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自觉做好别人容易忽视而又难于做到的每一件小事。对不符合“家规”、不符合共产主义道德的任何一点苗头,都要坚决克服或加以制止,把它消灭在萌芽状态,防微杜渐,积善成德。

他经常教导亲属晚辈说,单独从事隐蔽之事的行为,最能看出一个人的品质;对待细微之事的态度,最能看出一个人的灵魂。所谓“于细微处见精神”就是这个道理。

1963年春节期间,周保庄跟丈夫张中平回河北探亲路过北京时,受到伯父母周恩来、邓颖超的热情接待。

周恩来对侄女说:“你的祖父周贻谦,是我的三伯父嘛,我小时候就是跟他到东北去的……”就这样,他们在欢乐的气氛中共进午餐。当周恩来一小碗饭吃完时,保庄连忙站起来帮助添饭,却被谢绝了。周恩来笑着说:“让别人添饭,我们周家没这个规矩!”他起身用不大灵活的右手盛了饭,并把偶然撒在桌上的几颗饭粒捏起来送到嘴里。侄女侄女婿耳濡目染伯父周总理这种自我服务、爱惜粮食的表率行为,深受教益。

在家庭会议上,他曾经说过,没有共产主义道德观念,就不能明是非、辨善恶、识美丑、知荣辱,也就不可能以坚强的道德意志去履行道德规范,自然也就不可能形成相应的道德行为和习惯。

❤心得:

周总理的十条家规,是对亲属的具体要求,也是他高尚人格的真实写照,展现了共产党人处理家国关系的崇高境界。就像一面镜子,时刻照醒告诫我们,作为共产党员应以清正廉洁、高风亮节的行为,去教育、影响和带动家庭成员,营造良好的家风,让自己过好权力关和亲属关。只有清廉治家,才能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永葆先进本色,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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