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重拳整治电动车!生产经营违规“小电电”或面临百万重罚

7月16日,记者从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召开的电动车生产经营者行政约谈会上了解到,郑州工商部门将历时半年开展电动车销售攻坚治理行动,会议明确了电动车生产经营者的“几必须”“几不准”,

情节严重违法单位或面临最高200万元罚款,并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理。

长期以来,一些不合格的、擅自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没有经过工信部许可生产的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在道路上横行,不仅威胁市民生命安全,同时也严重影响了省会郑州的城市形象。

郑州重拳整治电动车!生产经营违规“小电电”或面临百万重罚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的日常监管,督促销售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严厉打击在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商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商品等违法行为;销售者要自觉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擅自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不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记者了解到,郑州市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及电动车零配件采取下架措施,逾期下架或整治不到位的将面临刑事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显示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广告法》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郑州重拳整治电动车!生产经营违规“小电电”或面临百万重罚

郑州号称“史上最严交管令”发布

最近,郑州号称“史上最严交管令”发布,明确规定将对“七类车”交通乱象重点治理,而这其中包括电动摩托车、机(电)动三轮车、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摩托车、低速货车等“七类车”。

这些违法上路的车辆都会被交警暂扣,在工作日期间,车主们需要拿着车辆相关手续去交警队接受处罚。

据了解,有驾驶证的,罚200扣12分;没有驾驶证的,罚200元到2000元,最高罚2000元。

郑州重拳整治电动车!生产经营违规“小电电”或面临百万重罚

郑州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六中队民警:现在主要是电动两轮从事非法营运的。还有电动三轮 电动四轮 对他们从严处理。平均下来一天(查处)有二三十辆。

关于郑州电动车上牌的信息

有很多朋友留言问,

是不是上牌之后就能上路了呢?

郑州重拳整治电动车!生产经营违规“小电电”或面临百万重罚

确实,郑州给电动车上牌已经开始,但是需要说明的是,这里说的电动车是指电动自行车,并不包括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据郑州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民警介绍,所有带有驱动方式的燃油和电动的三轮和四轮车都不允许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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