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重拳整治電動車!生產經營違規「小電電」或面臨百萬重罰

7月16日,記者從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召開的電動車生產經營者行政約談會上了解到,鄭州工商部門將歷時半年開展電動車銷售攻堅治理行動,會議明確了電動車生產經營者的“幾必須”“幾不準”,

情節嚴重違法單位或面臨最高200萬元罰款,並吊銷營業執照的處理。

長期以來,一些不合格的、擅自改裝的電動自行車,沒有經過工信部許可生產的電動摩托車、電動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在道路上橫行,不僅威脅市民生命安全,同時也嚴重影響了省會鄭州的城市形象。

鄭州重拳整治電動車!生產經營違規“小電電”或面臨百萬重罰

會議要求,各單位要依法加強電動自行車銷售者的日常監管,督促銷售者建立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電動自行車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嚴厲打擊在銷售的電動自行車商品中摻雜摻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商品等違法行為;銷售者要自覺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不擅自加裝、改裝電動自行車,不非法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

“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產品,下同)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記者瞭解到,鄭州市對不符合質量標準的三輪四輪電動車及電動車零配件採取下架措施,逾期下架或整治不到位的將面臨刑事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顯示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對其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或者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廣告法》 第五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發佈虛假廣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佈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並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准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

鄭州重拳整治電動車!生產經營違規“小電電”或面臨百萬重罰

鄭州號稱“史上最嚴交管令”發佈

最近,鄭州號稱“史上最嚴交管令”發佈,明確規定將對“七類車”交通亂象重點治理,而這其中包括電動摩托車、機(電)動三輪車、觀光電瓶車、老年代步車、搭棚改裝三輪車、摩托車、低速貨車等“七類車”。

這些違法上路的車輛都會被交警暫扣,在工作日期間,車主們需要拿著車輛相關手續去交警隊接受處罰。

據瞭解,有駕駛證的,罰200扣12分;沒有駕駛證的,罰200元到2000元,最高罰2000元。

鄭州重拳整治電動車!生產經營違規“小電電”或面臨百萬重罰

鄭州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隊六中隊民警:現在主要是電動兩輪從事非法營運的。還有電動三輪 電動四輪 對他們從嚴處理。平均下來一天(查處)有二三十輛。

關於鄭州電動車上牌的信息

有很多朋友留言問,

是不是上牌之後就能上路了呢?

鄭州重拳整治電動車!生產經營違規“小電電”或面臨百萬重罰

確實,鄭州給電動車上牌已經開始,但是需要說明的是,這裡說的電動車是指電動自行車,並不包括電動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據鄭州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隊民警介紹,所有帶有驅動方式的燃油和電動的三輪和四輪車都不允許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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