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一男子收购被盗电动车被拘

禹州一男子收购被盗电动车被拘

6月30日下午2时许,禹州市公安局韩城中心派出所接到局110指挥中心指令:韩城办近水巷居民张某报警称,其放在院内的电动车被盗。

接到指令,韩城中心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近水巷张某家中。经了解,被盗电动车购于今年1月份,购买价2000元,且安装有防盗设备。

民警立即与物联网公司取得联系,携手展开追踪。下午6时许,民警和物联网工作人员在南五里转盘南路西一家名叫“北汽银翔三轮车行”门店内,追踪到被盗电动车,当时电动车就在门口,但防盗车牌和防盗器已被拆下损毁。

经受害人张某辨认及核对车架号,确系中午被盗的小刀牌电动车。电动车失而复得,张某对民警感谢不已。

民警遂将该门店店主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经调查,该店店主王某,男,35岁,禹州市张得乡谭口村人。经营翻新车,收购旧电车,维修电车。

据王某交待,电动车系当天下午一男子以420元的价格卖给他的。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禹州警方对王某以收购赃物、有赃物嫌疑的物品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在此提醒:收购赃物是一种违法行为,大家不要因为贪图小便宜而害人害己,否则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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