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鄉縣新聞中心」人民調解靠真心 叔侄矛盾終化解

5月29日上午,一位70多歲的老人步履蹣跚地來到卜集司法所,面容愁苦。在與老人的交談中得知,他是一名獨居老人,沒有妻兒,之前靠打工生活,後來喪失了勞動能力,在打工之前他將自己的2畝多地給自己的侄子耕種,他也就一直靠侄子供養,但如今卻感到侄子對自己並沒有好好照顧,從而產生糾紛,經村委會多次調解無果後,來到司法所尋求幫助。司法所楊所長聽到老人的遭遇後深感同情,當即聯繫了老人所在村的村支部書記以及他的侄子王某某,開始了長達一天的調解工作。

在進一步調查中得知,老人訴求有三:要回自己給侄子耕種的2畝多地,要回自己生病報銷的8700元錢(現由侄子保管),要回自己的三間瓦房。針對這三項訴求,楊所長一一進行了調查取證,在王某某的陳述中發現,除了在地的畝數和錢的數額上有較小的出入外,其他內容雙方表述基本一致,並無太大分歧,很好達成協議,但楊所長考慮到老人年歲已大,並無子女,以後的生活還需要人照顧,便極力調和雙方矛盾,希望王某某能夠繼續贍養老人,老人也能夠不計前嫌,繼續將地給侄子耕種,從而化解雙方矛盾。

但經過楊所長和村書記苦口婆心地勸解,老人依然固執如初,不願接受以後繼續由侄子照顧自己的建議,希望能夠自己居住,並要回自己的房子和耕地。最終,楊所長也只能尊重老人的意願,簽訂了書面協議。在調解最後,楊所長說道,贍養老人是作為兒女的責任和義務,雖然王某某不是老人的直系親屬,從感情上也應主動承擔起照顧老人的責任,即使老人不再要求由侄子照顧自己以後的生活,但還是希望王某某能夠珍惜親情,承擔責任,在生活中對老人給予照顧和幫助。王某某也表示,雖然叔叔不再接受自己的照顧,但以後也會主動承擔起贍養老人的責任,給老人一個安樂的晚年生活。(韓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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