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认为劳务派遣用工该不该取缔?为什么?

黄石电信分公司占世江


从个人角度来看,应该取缔,就用人单位而言,它有存在的必要

劳务派遣是当下普遍存在的一种用工形式。用人单位在编制和经费相对紧缺的情况下,委托第三方劳务机构,招募实用型的劳务人员,可以大大减少劳务支出和管理成本,因此,很多用人单位也乐见其成,反正与劳务人员签合同的是劳务机构,与他们无关,省钱省事不说,还可以减少麻烦。

劳务派遣之所以为人诟病,最大的两个问题,一是同工不同酬,二是没有归属感。虽然岗位不同,劳务派遣大多是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岗位上使用,但很多劳务派遣人员实际上干的活和正式工差不多,而收入往往只有正式工的一半甚至三分之一,存在明显的岗位差别,容易让劳务人员产生劳动不被尊重的感觉。另外一方面,劳务人员是和劳务机构签约的,不与用人单位发生人事关系,因此就没有转为正式工的机会,同在一个屋檐下工作几年甚至十几二十年,别人是正式工,而劳务人员永远是临时工,这种没有归属感的存在,客观上造成了人们对劳务派遣形式的不满和怨恨。

因此,当下最需要解决的,就是劳务派遣工的同工同酬问题。可话又说回来了,解决了这个问题,用人单位还有必要多花钱去找第三方雇人吗?反正都是花同样的钱,还不如自己直接招人来得更实际。所以说,这是个矛盾体。要解决同工同酬问题,必然不允许劳务派遣形式的存在;而用人单位为了省钱省事,也希望劳务机构帮忙解决中间环节的管理问题。有市场就有存在,个人认为,劳务派遣在短时间内不可能被取缔。就个人而言,如果不想被BO削,就多学习长点本事,别去应聘劳务机构招牌,比在这里唧唧歪歪抱怨来得更实际。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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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小公


劳务派遣为何不能取缔主要是有几个原因。

劳务派遣大多数用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劳务派遣人员,因政府各机构部门拥有的正式编制以及财政问题不足,无法按需安置,劳动力需求与编制达不成标准比例,上到省委政府,下到基层街道办事处都有劳务派遣人员,最鲜明的一种职业就是辅警和城管的协管员来讲,公安局公务员编制有限,但所需警力严重不足,又需要更多的劳动力,但是公务员编制不是公安局说了算,这就需要劳务派遣人员的介入。

比喻经营餐厅有合同工长期工,这些类同于餐厅的正式编制,但是餐厅还有钟点工小时工,这就类似于劳务派遣临时工。

如果劳务派遣取缔政府不再管理使用,那么许多人将失业,好比野鸡大学存在一样,我国每年有近千万高考学子,除去清华北大招生有限,各省的公立大学只有几所,全国的公立大学无法容纳近千万的学生,如果没有野鸡大学那么剩余的学生要么流入社会,要么放弃大学,所以供不应求反应了实际社会,才会出现劳务派遣和野鸡大学。


红灯行绿灯停ok


你的问题的初衷 跟劳务派遣工的存在与否 不是一回事。

劳务派遣工 是正常的佣工形式 只不过 现在的企业都是在不正常的使用劳务派遣工。

问题的根源在于劳动监管机构对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不合理佣工制度疏于监管,造成了很多单位大量固定工作岗位不合理使用劳务派遣工。

这种工作人员在供职单位没有正常的权利 很多时候同工不同酬 是佣工单位降低劳动成本和佣工风险的管用手法。

确实需要国家劳动监管机构下力气整治一下了!


那谁83835976


劳务派遣应该无条件转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劳务派遣工是一种不合理的用工方式,因为在福利待遇,收入水平,政治待遇等方面都受到了不平等的人权歧视,是形成社会阶级的一种方式,是企业剥削的一种手段,这样的一种用工方式,极大的损伤了这个群体的身心,如果不想接受这种损伤,有面临着养家糊口的问题,所以应当享有个正式职工同等的福利待遇,收入和升职入党等待遇。


骆驼281132921


我从09年5月22日起就在黄石电信分公司从事资源录入管理工作。09年5月22日至10年4月30日均未签订劳动合同。10年5月1日黄石电信分公司安排我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我继续在黄石电信分公司从事资源录入管理工作。至今一直未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连电信公司正式工30%的工资福利待遇都难以达到。国企尚且不遵循《劳动合同法》,其他企业就更不用说。个人强烈建议国家取缔这种严重剥削劳动者的用工制度,或者企业一定要遵循同工同酬!




黄石电信分公司占世江


劳务派遣说白了就是临时工而已,技术含量低,从事体力活。这部分主要还是以中老年为主。取消劳务派遣工,会导致他们大量下岗,失去收入 ,企业用功多样化是趋势。如果严格参照国家规定,这部分人将会失业。国企的贡献就是养活大量低技术劳务派遣工,私企大都注重效益,很少招聘劳务派遣工,人家也没义务帮助国家解决低能用工人员。


玉都渔夫


应该取缔,坚决取缔。因为1,劳务派遣就是血淋淋的剥削,为什么本可以直接招聘却要一个中介再吃一次回扣。2,资生腐败,现在很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领导,放着正式工作人员不用,就喜欢招临时工,个中原因大家心知肚明。3,资生矛盾,问题,派遣工虽说领导用起来顺手,但和正式工来说,待遇差别大,所以派遣工一旦呆长以后心里落差也大,于是就容易出各种问题。


呵呵166770544


中小学最多了,管理层最喜欢这种用工形式。

同样的工作量,花钱最少;

给在职教师很大的压力:这工作,孩子都会干,不老实?开了你!

外聘老师也有压力,怕被开了。想进来的大大滴有!

外聘老师没有归属感,出工不出力。

在职教师也不敢评判外聘的,谁知道她哪来的?得罪一个就得罪一圈。

同工不同酬,恶化公平性。

这种平稳,松懈了有效管理,管理层净做无聊功。

早该改进了!


湖北伯伯


劳务派遣应该取缔,因为行业本身就没有人了,还要经过劳务公司,或者叫技术服务公司招人,显然是劳务公司垄断,在做二道贩子,工作在用工单位,劳务公司没有任何付出,坐享其成抽血扒皮,只是这个利益团体太大,没有人愿意招惹这个麻烦打掉它~~~


手机用户67941649070


劳务派遣不是取缔的问题,应该规范,有长期固定工作场所,有固定的工作不应以劳务派遣的形式用工,而应以劳动合同的形式用工,这样在用工上可以避免同工不同酬的情况,也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而也减少了用工单位的用工成本,也增加了劳动者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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