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梅媽向媒體哭訴每月20萬港元的生活費不夠花,皆因扣除了基本的生活開支之後,她只剩下9萬港元。
梅啟明多年來不用工作,卻一直有房子住,有錢花,老婆跟兒子的各種生活費更是完全不用他操心,錢從何來?
梅豔芳出身清貧,母親又重男輕女,她和姐姐梅愛芳讀書至中學一年級便輟學賺錢養家。後來梅豔芳當了歌星並走紅,梅媽要女兒買物業給自己作養老之用,梅豔芳亦照做。
梅豔芳感到被騙,非常生氣。無奈梅媽護短,要求梅豔芳念兄妹情不要計較。梅豔芳後來曾感慨地表示,以前遇到朋友騙她,她不會難過,只怪自己不懂帶眼識人,但現在連家人也騙她,令她非常傷心。
梅豔芳深感與梅媽難以溝通,除每月照給“零用錢”外,平時只會致電問候,兩母女很少見面。梅豔芳去世時,她的遺囑公開表示把大部分的遺產留給慈善機構與朋友,熟悉她的人一點都不覺得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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