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人请注意,你的社会保险费要调整了!

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劳动)了解到,我市将根据省统计局提供的2017年河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将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为51934元,比上年度增长了4426元。也就是说,下个月开始,你每月的社保缴费将会出现新的变动。

永城人请注意,你的社会保险费要调整了!

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后,会对职工产生怎样的影响呢?下面,小编带着大家来看一看:

一、什么是社保缴费基数?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对于收入过高或过低的人群,还相应地设定了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限的,以上限作为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在上下限之间的,则按本人实际工资收入确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二、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对个人有什么影响?

社保缴费比例与职工退休后的待遇直接相关,缴费越多,退休后拿到的也就越多,如果缴费比过低,则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也会相应较低。

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在一般情况下,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在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的,本人的社保缴费基数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如果月平均工资没有上涨,那么社保缴费基数也不会出现增加,因此并不是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后,所有人的社保缴费基数都会跟着变动。

对于少数年度工资收入过高职工来说,需要按照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进行社保缴费;工资收入过低的职工,则需要按照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进行社保缴费。随着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提高,这两部分人的社保费会出现相应的增加,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每月实际拿到手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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