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售令後違規電動車網絡平台偷著賣 線下銷售點藏身隱蔽大院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自2018年7月起,北京市全面禁售違規電動車。所謂違規電動車指車輛本身重量超過55公斤;車速每小時超過25km;馬力超過400w的電動車。其中包括不合格電動自行車、不在工業和信息化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產品公告》中的電動摩托車、電動三輪、電動四輪車、老年代步車等。然而,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發現,禁售令後,有商家通過網絡平臺仍在暗中銷售四輪電動車、老年代步車等違規電動車,接洽、看車就像特工接頭。

發現

商家利用網絡平臺 發佈售車信息

記者在百度輸入“購買四輪電動車”關鍵詞,立刻獲得幾十條銷售信息,其中不乏知名的電商平臺,甚至還有外地廠商,宣稱網購後可通過物流送車到京。

在這幾十條銷售信息中,有一條是名為北京永順發電動車總銷售、中國十大品牌電動車專賣店(以下簡稱永順發)發佈的。

信息稱:永順發電動車總銷售專業銷售新能源電動車、老年代步車、老年四輪代步車、電動四輪代步車、全封閉電動四輪車、電動四輪助殘車等休閒代步車。產品品種齊全,性能好,質量可靠,安全耐用。銷售的品牌有御捷馬、樂維、躍迪、北極星等10餘種電動四輪代步車。其中樂維V5,車輛名稱低速代步車,最大總質量(重量)1020KG(公斤)可乘坐5人,表顯時速(低速/高速)km/h:37/43。銷售信息稱:此車可加發電機,實現油電兩用,無限續里程。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從工商部門瞭解到,自2018年7月起全面禁售違規電動車。違規電動車評判標準之一就是車輛本身重量不能超過55公斤。該電動四輪代步車重量高達1020公斤,已經明顯超過了評判標準。

走訪

變換地點 看車如同特工接頭

7月11日,記者根據網上永順發的銷售電話,以購買電動四輪代步車的名義與對方取得聯繫。雙方添加微信後對方隨即給記者發過多款電動四輪代步車信息,價格2萬至4萬元不等。記者看中一款名為瑞易的車,對方報價2.3萬元,記者提出看實物,並要求當場試駕,對方表示可以。雙方約定第二天上午看車,看車地點為大興黃村,記者希望對方提供具體地址,對方稱到了黃村後與他聯繫,到時派人去接。

當天下午,對方主動聯繫記者,稱明天看車地點改在地鐵4號線西紅門站,並稱他只能開在微信圖片中挑選的那輛過去。他說現在抓得太緊,電動四輪代步車根本就不讓賣,所以不能帶記者到庫房挑選,請記者諒解。同時,他要求記者明天前往西紅門地鐵站看車前一個小時最好兩小時給他打電話,他好去開車,他說車停放在河北(省)。

其實,在這之前,記者已對永順發經營地點進行了查詢,地址就在大興西紅門理想城二期東門底商。

7月12日早8時,記者與永順發銷售人員聯繫,告訴他當天上午10點準時到4號線西紅門地鐵站看車,他讓記者稍等一下,稍後,他發來信息,看車地點改在了通州。記者當即表示了不滿,指責對方臨時變換看車地點,看車就像特工接頭,對方抱歉地說沒辦法,現在管得太嚴,他讓記者體諒。

隱蔽大院

停滿電動四輪代步車

當日上午,永順發銷售人員告訴記者,最後見面看車的地點定在通州劉莊公交車站,並貼心地告知選擇哪幾條公交車線路可以到達。上午11時左右,記者抵達劉莊在附近留心觀察卻沒有發現疑似買賣電動車的地方,與對方通話後被告知,在車站等候,十多分鐘後一輛黑色轎車停在記者面前,確認身份後,記者上車與銷售人員姜某一同來到藏身於大院中的電動四輪代步車的存放點。

禁售令后违规电动车网络平台偷着卖 线下销售点藏身隐蔽大院

電動車存放點藏身在門洞內(畫圈處)攝/法制晚報·看法新聞暗訪組

所謂的“永順發”電動四輪代步車銷售地點離劉莊公交站大約有500米的距離,坐落在通州區永順鎮焦王莊朝陽北路北側,小中河以東100米左右。記者觀察,這裡是一排灰色的二層建築,大約有百米長,一樓基本都是門臉房,電動車存放地藏身在一個門洞裡,走過門洞,灰色建築的後面有一塊空地和一座類似廠房的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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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順發”銷售地點停放著多輛電動四輪代步車攝/法制晚報·看法新聞暗訪組

記者走進院子後,滿院子停著各種汽車,但並沒有看到大量的電動四輪代步車停放。姜某領記者往左看,一個由彩鋼圍成的院子並有兩扇同材質的大門,不仔細看還真不容易發現這兒有個院子,進入院子後,記者發現裡面停放了大概20多輛電動四輪代步車。

稱油電混合可跑長途 車速遠超25公里/小時

姜某見記者誠意想買電動四輪代步車,便熱情地為記者介紹起來,走到一款紅色電動車輛前,姜某稱,這款車是油電混合,充滿電後可以跑150公里,最高時速50公里左右,電池耗盡後,直接開始燒油繼續跑,曾有山東的用戶開這款車從山東一口氣到北京看長城,中間不用充電。

姜某介紹說,這種油電混合動力車輛在北京查得很嚴,建議記者最好選購其它純電動車輛,每款車的性能都差不多,續航都在一百來公里,車輛速度基本都是四五十公里,碟剎且剎車獨立、轉向獨立,就是外形不一樣,價格略有區別,如果選好某一款車,公司可以直接送貨上門。

舉報

突擊檢查發現四輪代步車 工商部門:查實將嚴肅處理

近日,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將暗訪關於“永順發”違規私自售賣電動四輪代步車一事向通州區工商局永順鎮工商所進行舉報,工作人員詳細記錄後告訴記者,一旦查實將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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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人員臨時變換看車地點,稱現在“管得太嚴”攝/法制晚報·看法新聞暗訪組

7月19日,工商所工作人員告知記者,已經對記者舉報的地點進行突擊檢查,現場發現多輛電動四輪代步車,目前正在核實其他情況,若有違法銷售不合格電動車行為,將會對其作出處罰。

該工作人員表示,政府禁止銷售電動四輪代步車,有一個過渡,6月為宣講期,工商部門約談各經銷商處理好電動四輪代步車的庫存情況,7月1日開始就絕對禁止這些車輛在北京地區的銷售行為,對於那些私下還偷偷銷售的商家,發現一家就查處一家。

相關規定

買到違規電動車可退換貨 違規銷售面臨吊銷執照

根據2018年1月16日,工信部最新發布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規定,判斷超標電動車的標準主要是以下三方面:一、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5km/h;二、電動自行車整車質量最高不得超過55kg;三、電動自行車電機功率不得超過400w。超過上述標準的均屬超標電動車。

除此之外,電動車商戶違規銷超標電動車將被吊銷執照。目前,本市電動車經營商戶已超過1000家。約有400萬輛電動車在北京大街小巷穿行,其中不少是形似摩托車的超標車。從7月份開始,對仍在違規銷售電動車的商戶,工商部門將依法嚴厲查處,情節嚴重的將被吊銷營業執照。工商部門表示,准許銷售的車型是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經銷商進貨前須查驗生產企業的資質文件及質量檢測報告。

根據《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等法律規定,電動自行車銷售者應當向消費者承諾其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符合國家標準,因不符合國家標準不能辦理登記的,消費者可以依照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銷售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新聞背景

超標電動車成“馬路殺手”

僅2015年一年,全市就發生涉及電動二輪車事故3.1萬餘起,死亡113人,傷2.1萬餘人。這組來自本市交管部門的統計數據顯示,超標電動車已然成為潛在的“馬路殺手”,嚴重威脅交通安全。

“輕摩化”超標電動車體積大、速度快,無論在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道上都存在安全隱患。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不要購買超標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或四輪車、老年代步車。

本報今年1月曾經報到了《老年代步車亂象:亂闖紅燈 剎車失靈 車主退車無門》一文,豐臺的宋先生買了一輛電動四輪代步車,因為剎車存在諸多問題,他有車不敢開,但商家卻一直拒絕退錢。該報道發出後,引起社會和政府的廣泛重視,各種反對電動四輪代步車上路的呼聲也越來越高,直至北京工商部門發文禁止電動車從今年7月1日起在北京銷售。(文並攝/法制晚報·看法新聞暗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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