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女子卖淫被批捕

案 件 信 息

做正当工作嫌工资低,来钱慢,妄图通过走“捷径”快速“致富”。灵川一女子张某在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的情况下却一直从事卖淫活动。近日,灵川县检察院以传播性病罪对张某批准逮捕。

艾滋病女子卖淫被批捕

艾滋病女子卖淫被批捕

2018年6月的一天晚上,张某在其位于灵川县一发廊门口等待“生意”,这时杨某经过该发廊门口,张某向杨某招手示意其进发廊,杨某心照不宣地入内。接着二人就卖淫嫖娼的价钱达成一致准备“交易”时,被巡逻至此的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经查,张某2010年时就经有关部门诊断已感染艾滋病病毒,张某是在明知自己是艾滋病患者的情况下仍长期从事卖淫活动。

灵川县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而进行卖淫,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之规定,涉嫌传播性病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之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艾滋病属于严重性病,艾滋病不仅会通过性关系传播,还可以通过血液和母婴传播,因此不能因为卖淫嫖娼只是违法不是犯罪而追求一时刺激,否则一旦感染艾滋病病毒将后悔终生。特别提示安全套并不能完全预防艾滋病的传播。对于已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患者千万不能从事卖淫嫖娼活动,否则不仅危害他人,自己也会触犯刑律,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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