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焚燒五台車,只因洩私憤……

近日,資源縣人民檢察院對在資源縣城內放火焚燒五臺車輛,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嫌疑人胡某批准逮捕。

放火焚燒五臺車,只因洩私憤……

案情回顧

2017年犯罪嫌疑人胡某與受害人趙某有債務糾紛,被資源縣人民法院判處胡某敗訴償還欠款。胡某懷恨在心,便滋生了燒趙某貨車的報復想法,胡某為作案事先做好了充分的準備,為了混淆視線,不被人懷疑是他燒了趙某的貨車,前後用柴油、燈籠、泡沫箱等燒了他人的四臺車子,共燒燬了五輛車。2018年5月13日凌晨0時30分許,胡某到資源縣市容局燒了他人的兩臺車子,其中一臺是市容局的公務用車;2018年5月15日凌晨3點半左右在資源鎮合浦街放火燒趙某停在路邊的貨車;當日凌晨3點50分左右因胡某幫家美佳超市拉貨有輛車子經常亂停,影響其卸貨,故放火燒了停在一居民區樓下的這輛小轎車,還禍及與該小車並排停放的另一輛越野車。

放火焚燒五臺車,只因洩私憤……

資源人民檢察院認為,胡某為洩私憤放火焚燒多臺車輛,危害公共安全,涉嫌放火罪,故對犯罪嫌疑人胡某批准逮捕。

目前,該案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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