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帶孩子累得上氣不接下氣?這種行爲可入刑!

誰家的寶寶都是家長的心頭肉,我們不主張溺愛孩子,但虐待孩子行為也絕對是零容忍,最近各大主流媒體報道的虐待被監護人案件,讓很多家長心頭一痛!這樣的行為,不是任性,而是違法、甚至是犯罪行為,你知道嗎?告訴身邊的爸媽、同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和孩子合法權益!

保姆帶孩子累得上氣不接下氣?這種行為可入刑!

保姆帶孩子累得上氣不接下氣?

飢一頓飽一頓的孩子一週內迅速消瘦。保姆所謂“累得上氣不接下氣”,是她將索女士健身用的沙袋綁在腿上又蹦又跳鍛鍊身體累的,她鍛鍊身體時,孩子自己在一旁玩耍。更令人氣憤的是,這個稱自己“很愛孩子”的阿姨,在給孩子餵飯時,大聲喝罵,使用“滾”“不要把我惹火”等字眼,並用腳踢開餐椅和餐椅上的孩子,把14個月大的孩子嚇得大哭不止。

索女士向記者講述,3月12日14時許,保姆在喂孩子吃東西,不停地做著要打孩子的姿勢,孩子在學步車裡嚇得哇哇大哭。其間,保姆嘴裡不停地叫罵著,孩子的哭聲一直沒有停下來。

保姆帶孩子累得上氣不接下氣?這種行為可入刑!

虐待被看護兒童,無獨有偶

2015年11月底,四平市本地微博@大四平稱,從29日開始陸續接到幾十名網友爆料:“吉林省四平市鐵西區紅黃藍幼兒園紅一班老師嬌嬌、琪琪,以及黃三班老師淼淼用鋒利的兇器(針、鐵架)虐待所在班級的所有小朋友,用針紮在頭、臉、胳膊、手等任何可以下手的部位,還恐嚇孩子不許告知父母,欺騙孩子們說爸爸媽媽和老師是一夥的。”除此之外,微信朋友圈,貼吧、網站也陸續有類似的曝光帖及照片。

保姆帶孩子累得上氣不接下氣?這種行為可入刑!

保姆帶孩子累得上氣不接下氣?這種行為可入刑!

保姆帶孩子累得上氣不接下氣?這種行為可入刑!

微博和貼吧的照片顯示,不少幼童的手指、手背、胳膊、腿上、屁股、頭部等部位均有類似被針扎傷的傷口。

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之一的規定,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是指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行為。

保姆帶孩子累得上氣不接下氣?這種行為可入刑!

刑事處罰

犯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第一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如何保護孩子,如何舉證

虐待行為必須達到“情節惡劣”的程度

所謂“情節惡劣”,目前尚無司法解釋。一般來說,情節惡劣應當是指:長時間虐待被害人,在當地造成了嚴重的負面社會影響;由於被害人受到虐待,其身心健康或精神健康水平明顯下降;被害人因為受到虐待而形成傷病;被害人因受到虐待而加重其原有的傷病;被害人因受到虐待而自傷、自殘、自殺;虐待多人;因虐待他人受到過警告或者其他處分後又虐待他人;等等。

保姆帶孩子累得上氣不接下氣?這種行為可入刑!

罪與非罪問題

應當注意兩方面問題:一是要考察涉案人員與被害人是否存在監護、看護責任關係,二是要考察行為人是否實施了“情節惡劣”的虐待行為。如果雙方不存在監護、看護責任關係,即使行為人實施了有關虐待行為也不成立本罪;雖然行為人已著手實施虐待行為,但並沒有達到“情節惡劣”程度(後果)的,也不應當以犯罪論處。此外,行為人還必需具有履行監護、看護義務的能力,如果行為人因為不具備某種能力而造成被害人陷於受虐待地位的,不能以犯罪論處。比如,行為人因為自己生存能力不足而致使被監護人、被看護人經常忍飢挨餓、無力送醫就診的,即便屬於“情節惡劣”的情況,也不能以本罪論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