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破產後一部分職工被強迫買斷工齡趕走;而一部分沒有買斷工齡的職工工資怎麼辦?

銀花滿園


目前來看,我們的這些規定都是嚴格按照企業破產法來操作的。

企業破產後是要進入企業破產清算程序。並不是說,企業停工之後就算破產。

等待完全清算完畢,最終所清理的破產財產,將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按照相應順序。

共益債務主要是指法院受理財產破產申請後,債務人發生的新債務。一般來說,這些債務是比較少的。

完成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剩餘的,財產將會按順序分配。

首先就是破產人所欠的工資、醫療、傷殘撫卹等費用,以及社會保險的養老個人賬戶和醫療個人賬戶,還有經濟補償金。

我們社會保險的養老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分開了,統籌賬戶的資金被列為第二順序清償。

由此來看,企業如果宣佈破產程序時,早點拿到經濟補償金走掉比較好。企業已經進入破產程序了,可以按照法律要求裁減職工。這不是強迫的,這是維護職工的權益,因為如果拖著不管,各項欠費會越滾越大。雖然繼續保持勞動關係破產企業要計算者待崗工資,但實際上最終能拿多少,還是不確定的。

萬一用人單位徹底沒有任何清算價值,連破產費用都付不起的話,職工的工資各種待遇都會打水漂的。


暖心人社


1、現在還有“買斷工齡”的情況麼?

勞動部【勞部發1995年262號】中明確指出:

“買斷工齡”的做法是錯誤的,必須子以糾正。

從國家層面而言,於1998年6月出臺了《關於切實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通知》,文件中指出:

企業不能逃避社會責任,不可把職工向社會一推了之,要做到對職工負責到底。

1999年,原勞動部再次發出了《關於貫徹兩個條例擴大社會保險覆蓋範圍加強基金徵繳工作的通知》,對買斷工齡的情況再次進行了約束:文件中提到,

任何單位都不能以‘買斷工齡’等形式終止職工的社會保險關係。

2、實話實說,大約在2000左右的時候,“買斷工齡”這種現象比較常見,但隨著三令五申,現在這種現象已經很少發生了。如果再有這種現象,也是明確違規的,也是與政策層面的要求相違背的。


我們回到主題吧,針對題主所說的:“企業破產後一部分職工被強迫買斷工齡趕走;而一部分沒有買斷工齡的職工工資怎麼辦?”

答主認為,如果發生企業破產的情況,適用《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那麼根據勞合法第46條之規定,企業應支付經濟補償金(此點有些類似於您提到的買斷工齡),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前十二個月的月均工資,不足十二個月按實際月份折算)的補償金,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折算。

如果,勞動者是在2008年前參加工作進入企業的,還需要分段計算。即08年之前的適用《勞動法》。

3、企業如果真的破產,那麼,在支付完勞動者補償金後,對剩餘職工之間的勞動關係就解除了,也就沒有工資了。


老王觀職場


企業破產,因為企業生產不下去,企業生產的產品賣不出去,可以申報到法院,有法院評估宣佈破產。


如果你是國有的企業,比如金礦,煤礦,鐵礦等各種有色金屬,可以買斷工齡,買斷工齡錢,可以按照礦山,規定的制度執行。沒有買斷的工齡的人,可以全國分流,因為是國家的企業。

一般的廠子破產,比如汽車製造,纖維廠,化工廠和一些小廠子,等經過轉制,變成私有廠子,如果破產了。工人買斷工齡,工齡錢祇有廠子自己說的算。這就體現到有一部人,被買斷工齡,而有一部分人留在廠子,沒有被買斷。


不管是國有的廠礦,和私有的企業,在買斷之前,必須得給工人交足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作為買斷的工人,在買斷之前,必須得上社保,用你的身份證,去查一下,是否給你交了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如果廠礦和企業,沒有給你交足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可以上社保監察部門起訴你的單位,有社保監察部門,追繳費基數,也就是說,追回你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不管是國有企業還是私人企業,被買斷工齡的人,享受兩年24個月。失業養老保險金。


聖伯


這樣的情況基本不存在。如果是國企,負債率達到資不抵債時,基本是停產,工資發不出,而地皮、廠房、設備全是國有資產,企業不能私自變賣國有資產發工資,唯有由國資委牽頭進行改制,在轉讓廠房地皮仍資金不足時,再由財政兜底。那麼,企業改制必須通過職代會決議,有一部分人不同意,工齡補償金(所謂的買斷)都發不下去,所以職工不存在一半走一半留的情況。如果是民營,一般瀕臨破產倒閉前,老闆都會將錢轉走或跑路了,各方債主會各用一把鎖將車間庫房鎖死討債,在無法給員工發工資時,只能通過法院拍賣民企資產來償還債務,首先是員工的工資,然後才是銀行及其他債務,所以民企也不會有問題所述的情況。


執君之手觀日落月升


企業破產後,職工去留的一直都存在問題。雖然我國有勞動法明確要求,但再實際操作中往往還是不盡如人意,尤其是職工的遣散方式。

雖然勞動法規定企業不能對職工買斷工齡,但是在實際情況中往往還是採用這種方法,因為企業已經破產,職工無班可上,不接受買斷工齡這一方式別無他法。

對於沒有買斷工齡的職工來說,能選擇的路也很少,一般來說,企業破產後,會根據自己的情況對職工做出補償。先補齊所欠的工資,然後按勞動法規定,按照職工工齡每一年多補一個月工資。


由於企業破產,職工實際上就是已經失業或下崗了,破產企業不歸再對職工未來的去留問題負責。沒了工作的職工只能自謀出路,以往的國企下崗職工就是例子。


不一樣的思考


我曾是一個被迫買 斷工齡趕走的人。

剛剛開始很難受,企業說沒就沒了,過去組織保證,變成一紙空文,只有重新學習重新定位4O出頭一切重新開始,提升自我完成本科,再戰江糊。祝下崗朋友有一個好歸屬。


選擇正能量


這個問題非常好,我也特別想知道這個問題,因為我們企業也是讓我們職工去買斷,但是還是分波去買斷,說買斷是為了我們好,將來拿著一筆💰好找出路,那我就奇怪了,還有一波歲數離退休還有很遠的不用買的的的斷職工他們圖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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