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网红”传播淫秽信息被行拘

为给广大青少年在暑假期间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结合“清朗”专项行动,汾阳市网信办联合市公安局网安大队主动出击,进一步强化网络巡查力度,于近日成功查处一起利用直播平台传播淫秽信息的案件,涉嫌传播淫秽信息的违法行为人贾某被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2018年7月,汾阳市网信办在网络巡查中发现:某直播平台名为“汾阳娜娜”的女子,在直播中,使用本地方言发布内容露骨、低俗淫秽语言,引起部分网友围观及转发,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市网信办为此专门召开研判会,并迅速联合汾阳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展开调查处置。

汾阳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办案民警于17日8时将违法嫌疑人贾某抓获。经查,违法嫌疑人贾某供述,为了使自己成为“网红”,在直播中发布露骨淫秽语言以吸引人气,获取粉丝量,并借此牟利的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汾阳市公安局依法对违法嫌疑人贾某做出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决定。

汾阳市网信办提示:汾阳市网信办将联合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对网络直播平台的管理,希望广大网民朋友及直播从业者合法合规使用网络直播平台,谨言慎行,共同为我市打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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