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歲就升正廳的女書記免職 原來是後院起火

兩年前,剛剛從肇慶市委書記轉任廣東省政府副秘書長 2 個月的徐萍華被免職,此後便如人間蒸發般從公開報道中消失不見。

近日公開的一份廣州越秀區檢察院提供給當地法院的起訴書顯示:廣州市 ** 局 ** 主任(正處級)範某某利用其妻子徐某某(時任中共 ** 市委 **)的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條件,受賄 840 萬元。

長安街知事(微信 ID:Capitalnews)注意到,起訴書透露一起受賄事項發生在高要市,而高要原為肇慶下屬的縣級市,現改為高要區。起訴書中的所有受賄案情發生在 2011 年至 2014 年,在此期間,徐萍華正擔任肇慶市委書記。

肇慶當地知情人士告訴長安街知事(微信 ID:Capitalnews),徐萍華的丈夫名叫範小原。經查詢發現,範小原曾任廣州市旅遊局辦公室主任,這與起訴書中的信息完全吻合。

37 歲就升正廳的女書記免職 原來是後院起火

官方簡歷顯示,1961 年 8 月出生的徐萍華是天津人,早年間在團系統任職,從廣東製藥廠團委到廣州市團委,再到省團委,並於 31 歲任副書記,6 年後轉正,成為正廳級。

1999 年底,徐萍華轉赴地方歷練,出任佛山市委常委、副市長。7 年後,她回到省城,擔任省林業局局長。不過僅僅一年半後,她又被外放,此行的目的地是位於粵北的清遠,擔任市長,算是真正地主政一方。

2011 年初,徐萍華回到珠三角,提任肇慶市委書記,成為當時廣東為數不多的女 " 一把手 "。2016 年 4 月,她被平調為省政府副秘書長,誰知 2 個月後即被免職。

綜上來看,此人 37 歲晉升正廳級,雖輾轉佛山、省林業局、清遠、肇慶,以及省政府副秘書長,但 18 年來的職級並未改變。

徐萍華被突然免職後,有人猜測與曾任團省委書記、後升任廣州市委書記的萬慶良落馬有關,也有人說與曾任清遠市委書記的陳家記被查有關。還有媒體稱,其被免是受丈夫及親屬牽連,這些人在她曾經的轄地經商辦企業。

起訴書顯示,徐萍華的丈夫範小原出生於 1957 年。換句話說,他比徐萍華大 4 歲。2016 年 9 月 28 日,其向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投案,同日被刑拘。此外,他還退贓 603 萬元。但是,他的投案發生在妻子被免職 3 個多月後。

37 歲就升正廳的女書記免職 原來是後院起火

長安街知事(微信 ID:Capitalnews)梳理發現,檢方共指控範小原存在 5 起犯罪事實。其中利用工程項目牟利有 4 起,另有 1 起為利用職務調整斂財。

具體說來,2011 年下半年至 2013 年年初,範小原為老闆林某某承接保障性住房、路燈改造、處理場擴容、高要市某綜合樓等工程項目提供幫助,收受賄送的 400 萬元;

2011 年下半年,範小原又為老闆鄭某某取得地塊開發權提供幫助,收受賄送的 200 萬元;

2012 年下半年至 2013 年年中,範小原為老闆方某某順利取得航槽改線工程疏浚物項目提供幫助,收受賄送的 120 萬元;

2013 年間,範小原為幹部吳某某職務升遷提供幫助,並收受賄送的 100 萬元;

2013 至 2014 年間,範小原為老闆何某某開發改造項目提供幫助,收受賄送的 20 萬元。

檢方認為,範小原已經犯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且數額特別巨大。鑑於如實供述罪行,並退繳大部分贓款,可以從輕處罰。

至於該案的開庭及宣判,暫未有公開披露,需要等待越秀區法院、檢察院的更多信息。

不過由此也可以看出,就管住 " 枕邊人 "、身邊人,以防止 " 全家腐 " 而言,無論男女幹部,皆無天然的免疫能力,都需要時時謹小慎微、處處守住底線,否則只能含淚吞下家庭殘破的人生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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