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吉林長生生物公司生產的狂犬疫苗存在記錄造假一事?

天易Media


先一段百度中的知識點:最早製造狂犬疫苗的是法國的巴斯德。1882年它成功地應用連續傳代減弱病毒毒力的方法,用適應毒種來製造疫苗。中國現在製造的狂犬疫苗系用狂犬病毒固定毒接種於原代地鼠腎細胞,培養後,收穫毒液,經濃縮、純化、精製並加氫氧化鋁佐劑,經全面檢定合格後即為預防狂犬病的疫苗。 狂犬病毒只有一種血清型,世界各地的狂犬病毒抗原性質是相同的。接種狂犬疫苗後,人體血液中可出現抗狂犬病毒抗體,這些抗體可防止病毒在細胞間直接傳播,減少病毒的增殖量,同時還能清除遊離的狂犬病毒,阻止病毒的繁殖和擴散,從而達到預防狂犬病。注射狂犬疫苗的免疫效果與注射的時間有直接關係。咬傷後,注射越早,免疫效果越好,獲得保護的機會越大。

吉林長生生物公司生產的狂犬疫苗2017年的上市量為2078萬支,佔市場總額的1/4。而狂犬疫苗所獲營收占上市公司全年營收的47.26%,毛利率高達92.70%。由於狂犬病發病後接近100%的死亡率,同時,長生生物公司疫苗的高市場佔有率,因此造假事件導致社會的廣泛關注。個人認為加強藥品安全,其核心點是三個字“管”、“守”、“威”:一是“管”。政府部門需要加強對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食品、藥品,特別是敏感藥品的監控,把住廠門,但這一方式不能夠是主流,畢竟政府部門根本沒有充足的人力和檢測資源用於監控,往往“按下葫蘆浮起瓢”政府部門疲於奔命,只要發生一起問題,則前功盡棄,倍受指責;二是“守”。企業要加強質量內控,個人認為,做為企業的負責人應能夠想到此事件的後果,因此,從其主觀上不會主動造假,而其關鍵失誤點是缺少企業質量內控機制,沒有全身心地投入到企業產品質量控制標準的執行和監督上,沒有守住藥品生產的底紅,造成了事件的發生,這應該是質量控制的核心點和關鍵點。三是“威”。無論是食品安全還是藥品安全,不可能靠企業自覺執行,一定要有配套的懲誡措施,大幅度提高違法的成本,違法成本過低,只會導致假貨和造假事件的泛濫,特別像這種關係到人民生命安全的藥品生產,企業生產的核心內涵就是安全,脫離了這一內涵,這樣的企業也就沒有存在的必要和價值。一些國家對這樣的企業往往通過刑事或民事的懲罰措施,企業一涉事,則幾無生存的可能,只有在企業頭上高懸安全這一利劍,企業方能攝於其威,而全身心關注於產品質量中。

以上是個人的一些見解,敬請指教。


我是達人我做主


這次生產記錄造假的事情,震驚了很多人,帶來很大負面影響,很多人把生產記錄造假等同於疫苗造假,擔心市場上流通了假疫苗,而狂犬病是特殊的疾病,特殊就在於如果發病沒有治療辦法,病死率是百分百,所以發生動物抓咬傷後,接種疫苗是最後一道保護屏障,如果接種了假疫苗,得不到有效預防,一旦發病,就只有死路一條。

在具體事情查清除以前,媒體不應該渲染這種情緒,既然管理部門已經行動,我們有理由認為一定會查個水落石出的,所以沒必要煽風點火,製造恐慌。疫苗生產記錄不代表疫苗無效,更不可能出現疫苗裡有未滅活的病毒導致狂犬病傳播,以前也有假疫苗新聞,但是還沒聽說疫苗內含有病毒的案例。

疫苗也不太可能是完全無效的疫苗,生產記錄造假,最大可能導致疫苗內有效成分減少,也就是大家說的偷工減料,而有效成分減少,可能的後果是接種者的有效保護抗體維持時間短,但是應該不會影響本次預防效果的。

這件事讓我們看到,即使監管如此嚴格,還是有些企業會由於各種動機,存在一些造假情況,導致產品質量下降,而更嚴重後果是影響群眾對整體疫苗質量的信心下降,甚至導致更多人的憂慮的結果是再次讓疫苗接種率下降,而國內外的教訓證明,每次疫苗出現安全質量問題後,都會導致一段時間內群眾疫苗接種率下降,從而造成傳染病疫情的小幅度反彈。

而再次重新樹立群眾信心是需要時間的。


感染科李侗曾


作為一家大型生物公司,吉林長生生物公司生產的狂犬疫苗2017年的上市量為2078萬支,佔市場總額的1/4。這可以說是一家公司就佔了半壁江山,並且吉林長生生物有限公司中狂犬疫苗所獲營收占上市公司全年營收的47.26%,毛利率高達92.70%。由於狂犬病發病後接近100%的死亡率,同時,長生生物公司疫苗的高市場佔有率,也是國人對其的高信任率,又因為狂犬病發病後100%的病死率,所以造假事件導致社會的廣泛關注。對於一家大型生物製藥公司,質量,安全這是企業文化中的重中之重,在此我也對所有公司敲一下警鐘,不要再步三鹿的後塵,傷國人的心!


一起進來玩咯


疫苗生產過程數據造假,性質肯定是嚴重的,疫苗是藥品的特殊一類,國家有批簽發制度,即每家每批產品出來,都要經過國家中檢中心檢測,合格才能出廠,保證了不合格產品不能流入市場,相信長生的產品質量應該沒有問題,但疫苗是特殊產品,數據記錄也是保證質量的重要一環,當然不能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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