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筛子”,农村这12种黑恶势力将无处藏身!

6月15日,市公安局发布消息,

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进一步加大对村(社区)、

“城中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重点打击12类黑恶势力

“过筛子”,农村这12种黑恶势力将无处藏身!

重点打击的12类黑恶势力包括:

◆ 一是侵蚀、把持、操纵基层政权、欺压百姓、严重破坏基层组织稳固的村霸黑恶势力。

◆ 二是以敛财为目的的抢占农村资源、侵占集体利益和群众利益的农村黑恶势力。

◆ 三是依仗宗族、恶名横行乡里、称霸一方、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稳定的农村痞霸黑恶势力。

◆ 四是私挖滥采,非法占用集体和个人土地,随意破坏耕地、森林等农村资源的黑恶势力。

◆ 五是操纵经营“黄赌毒”等危害农村社会安定稳定的黑恶势力。

◆ 六是在农村集会、商贸市场、车站、旅游景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农村黑恶势力。

◆ 七是非法融资、非法传销、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经济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农村黑恶势力。

◆ 八是强揽工程施工、房屋拆迁、土方拉运、垄断建材供应等严重破坏“城中村”改造的“城中村”黑恶势力。

◆ 九是以经济纠纷或维权为幌子,纠集村民无理上访闹访、恶意围堵政府机关、工地等违法犯罪的农村黑恶势力。

◆ 十是个别房地产开发商为了抢夺利益,打着“城中村”改造的幌子,肆意侵害居民利益的黑恶势力。

◆ 十一是破坏居民区和谐稳定、利用水电暖供应刁难群众、强买强卖的黑物业、黑保安黑恶势力。

◆ 十二是长期盘踞在“城中村”的外来人员纠集当地不法分子进行抢劫、盗窃,严重破坏农村、“城中村”治安秩序稳定的黑恶势力。

市公安局“扫黑办”公布举报电话0351—6570447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

积极提供各类涉黑涉恶线索

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公安机关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依法严惩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取得了显著战果。

此次,我市公安机关将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村霸”“行霸”等黑恶势力,再打掉一批村(社区)、“城中村”地区黑恶势力,尤其是打掉一批把持、操控农村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抓获一批村(社区)、“城中村”地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

“过筛子”,农村这12种黑恶势力将无处藏身!

市公安局要求,要把打击村(社区)、“城中村”黑恶势力贯穿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过程,主动研究辖区村(社区)、“城中村”涉黑涉恶犯罪的新动向、新变化、新特点,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的胜利。

此外,一定要压实责任,明确主要领导是线索摸排第一责任人,深入摸排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城中村”拆迁改造、重点工程项目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涉黑涉恶线索。

对辖区村(社区)、“城中村”逐个“过筛子”,确保滚动排查不留空当,线索摸排不留死角,尤其要结合群众举报的线索,展开深挖细查。对摸排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要按照有关规定限期办理;其他线索也要按规定处置,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反馈。

加大侦办力度,坚持“一案双查”

全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涉黑涉恶案件的侦办力度,坚持“一案双查”。

对摸排出的村(社区)、“城中村”涉黑涉恶线索,将组织力量彻查,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予以打掉。

重大黑恶案件,特别是涉及村(社区)、“城中村”的黑恶势力案件,主要领导将亲自挂帅、亲自组织指挥案件侦办工作;对情况复杂、侦办确有难度的,将提请上级部门及时介入;对发现的涉嫌“保护伞”违法犯罪线索,将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市公安局“扫黑办”将不定期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导致辖区内村(社区)、“城中村”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多发、群众举报投诉集中的地区,将实行挂牌督办,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

“过筛子”,农村这12种黑恶势力将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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