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來臨
天氣越來越炎熱
小夥伴們
是不是也覺得
“情緒中暑”
又是三伏天
特別容易煩躁?
一言不合就↑
夏季正是打架鬥毆、尋釁滋事警情高發的季節,打架的原因一般都是一些雞皮蒜毛的瑣事。
不給對方一點教訓怎顯我“英雄本色”?
But
打架鬥毆、尋釁滋事的後果可是
非常“慘重”的!
就是進牢房!!!
案例回顧1
2018年6月25日15時40分許,黃某開車在禾山所轄區某一條小路邊休息,不久一輛別克車車主簡某也進來停車休息,兩人因停車糾紛發生口角。黃某一氣之下動手毆打車主簡某。
目前,黃某因毆打他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回顧2
2018年7月5日11時許,在湖里區某公司負一樓地下車庫發生一起打架鬥毆事件。經查,因天氣炎熱保潔人員李某常去電工值班室找人聊天吹風扇。陳某因不喜歡李某,遂警告她不要來值班室。李某不服, 兩人發生口角糾紛,陳某遂徒手毆打李某。
目前,陳某因毆打他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所以
禾山君在這裡提醒大家
君子動口不動手!
你的衝動一舉
成就了你的氣焰
但也造成了你自己的損失
警方提醒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如果造成輕傷以上,就構成故意傷害罪,要判刑的。按照下面的條款判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1、夏季炎熱,容易衝動煩躁,遇事要冷靜,切勿因瑣碎小事引發肢體衝突。
2、若對方情緒激動,有傷人意圖,請及時撥打110報警,切忌用武力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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