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安貸」外貿綜合服務平台企業中的融資與供應鏈金融服務探討

【摘要】隨著國家新外貿政策的出臺,外貿綜合服務給原傳統外貿企業提供了一個轉型升級的契機,外貿綜合服務平臺通過規模經濟效應,提高與物流、檢驗檢測、銀行、國際採購商等第三方機構的議價權,減少中小微企業在採購、庫存、運輸、保險、融資等各個環節的成本,提高外貿進出口效率。通過創新供應鏈金融產品,開拓中小微企業國際貿易項下融資交易業務。本文在介紹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參與供應鏈金融服務方式基礎上,分析開展供應鏈金融服務的過程中面臨的風險,並提出應對措施。

自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外部市場需求一直處於疲軟狀態,國內成本增長與出口訂單的萎縮,給傳統外貿企業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困難與挑戰。出口作為拉動gdp增長的三駕馬車之一,需要進入新的轉型發展階段,成為與專業化分工相匹配的服務平臺。隨著“互聯網+”的提出,外貿綜合服務企業j是為了解決外貿服務這一環的“互聯網+”一體化解決方案應運而生,是我國外貿業務模式的創新。

「聯安貸」外貿綜合服務平臺企業中的融資與供應鏈金融服務探討

一、外貿綜合服務的政策性背景

2013年7月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頒佈了促進國際貿易發展的“國六條”,其中包含“支持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為中小民營企業出口提供融資、通關、退稅等服務”,第一次在政府層面提出“外貿綜合服務企業”這一概念,為傳統外貿企業的轉型發展提供了新的政策支持。 2014年3月,國家稅務總局發佈了《關於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出口貨物退(免)稅有關問題的公告》,規定自2014年4月1日起,中小企業對外簽訂出口合同後,將自己生產的貨物銷售給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外貿綜合服務企業以自營方式出口的貨物,可由其按自營出口的規定申報退(免)稅。這項新政是支持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的首個具體措施。

2014年5月,為促進外貿回穩向好,國務院辦公廳又發佈了《關於支持外貿穩定增長的若干意見》,再一次提出“支持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發展,為小微企業出口提供專業化服務”。同年,廣東省政府也發佈了《關於印發廣東省支持外貿穩定增長實施方案的通知》。目前,大方向的方針政策已出臺,但外貿綜合服務企業需要更多的具體措施和細則出臺來指導相關工作的開展。

二、外貿綜合服務給傳統外貿企業提供了轉型升級的契機

外貿綜合服務平臺是指以整合及改善各類貿易業務環節的服務為基礎,面向中小微企業提供除生產以外的訂單促成、供應鏈管理、融資服務等非核心業務“一站式”外包服務,主要的服務項目包括國務院六條措施所指的通關、融資、退稅、物流、以及保險等國際貿易必須環節,服務平臺從中獲得盈利。外貿綜合服務平臺通過規模經濟效應,提高與物流、檢驗檢測、銀行、國際採購商等第三方機構的議價權,減少中小微企業在採購、庫存、運輸、保險、融資等各個環節的成本,提高外貿進出口效率。通過持續創新供應鏈金融產品,開拓中小微企業國際貿易項下融資業務,如信用證打包、押匯、福費廷、訂單融資、賒銷融資,能夠有效拓寬中小微企業融資渠道,最終為中小微企業凝集核心競爭力贏取時間和空間。

外貿綜合服務中的供應鏈金融服務作為一種新興的融資渠道,能夠幫助中小企業解決向銀行融資難的困境,同時也可以為其提供貿易的合規性審核,減少買方信用所產生的收匯風險。

三、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參與供應鏈金融服務的方式

針對傳統外貿企業長期粗放的管理體系,目前面臨嚴峻的國際貿易環境,我國的銀行系統基於控制風險的考慮,無法對中小企業提供相關的金融服務,因此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平臺的出現,為推動貿易產業鏈條中財務供應鏈層面的服務提供了一個載體。

供應鏈金融是實際產業與金融行業的結合,也是互聯網+金融供需改革的創新之一,為加強國民經濟的整體活力提供了新的道路。處於資金鍊緊張困擾中的大多中小企業都十分需要供應鏈金融服務,龐大的需求催生了供應鏈金融的蓬勃發展,各種金融服務機構以及傳統貿易或實業企業都在積極參與發展供應鏈金融,看好這一市場的前景。

供應鏈金融服務是銀行等金融機構利用供應鏈核心企業的信用,由核心企業作為擔保,向供應鏈當中的中小企業提供信用額度的一種融資模式。主要有出口退稅融資、應收賬款融資、應付賬款融資、存貨融資、預付款融資、融資租賃等。

(一)出口退稅融資

出口退稅是國家對出口貿易的一項扶持政策,但由於從商品出口到所有的退稅單據全部收齊,申報退稅,稅局審核再到收到退稅款需要一定的時間,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可以通過整體的平臺運作及自身的資金實力,先行將稅款支付給中小生產企業,以緩解其資金緊張的壓力。同時,短期內外貿服務企業可以利用自身在銀行的授信,以出口退稅未來權益作質押融資,以平衡資金收付。

(二)應收賬款融資

在出口貿易中,特別在當今外需疲軟的環境下,o/a及遠期信用證項下產生的應收賬款比較常見,對於中小企業前期的經營資金壓力較大,因此眾多中小企業難以接受遠期收款的方式,制約了業務的拓展。基於此,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可以推出協助審核信用證、信用證項下融資等服務。在國內賣方及國外進口商達成貿易購銷合同,並約定以信用證方式結算後,外貿綜合服務企業要求國外進口商在當地銀行開出收益人為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的信用證,審核當中條款,規避收款風險,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先行支付一定比例的貨款給國內賣方用於生產對應標的貨物,而後繼續提供貨物的報關、出運等一站式服務。同時,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可以信用證項下融資的方式取得銀行的融資支持,提前取得該項貨款。

(三)應付賬款融資

針對進口貿易,外貿綜合服務企業與國內中小買方企業達成交易合同,在銀行開出受益人為國外賣方的信用證,協助中小企業進口相關貨物,為規避收款風險,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可以要求中小企業在信用證到期付款前,支付對應的採購款。目前銀行也相對應地推出了針對中小企業應付款的融資產品,即利用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的銀行信用,提前融資給中小企業支付貨款,緩解其資金壓力。

(四)出口信用保險服務

在國際貿易中,常常存在資金流及貨物流上的風險,國家通過出口信用保險為企業建立一定的保障,儘可能保證出口企業的收匯安全,由財政撥付提供保險的準備金。出口信用保險主要是作為上述應收賬款融資服務的配套服務,投保出口信用保險可加大貿易收匯的安全性,擴大中小企業國際結算方式的選擇面(如l/c外還可採用t/t、d/p、d/a等),從而增加出口成交的機會。同時,投保後可提高出口企業信用等級,有利於獲得銀行保理、打包貸款等金融產品支持,加快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的資金週轉。

隨著國家的各種扶持政策陸續出臺,會有更多的傳統貿易企業,特別是掌握供應鏈上下游資源的貿易企業會參與到互聯網金融創新的模式中,供應鏈金融服務將會成為轉型升級中新興創利源泉。面對潛在的風險,應該從供應鏈的各個環節入手,涉及外貿綜合服務企業自身、上下游的中小企業、接受委託的報關、物流企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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