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 丨人民调解筑牢“第一道防线”!粤近三年调解矛盾纠纷超106万件

近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广大调解组织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和“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体系建设,提升调解质效。

数据显示,近三年来全省各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共排查矛盾纠纷272868次,预防矛盾纠纷103987件;调解矛盾纠纷1062359件,调解成功1041291件,调解成功率达98.02%,涉及当事人近360万人,调解协议涉及金额185亿元,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2017年以来,全省共有35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和86个人民调解员受到司法部的表彰。

视频 丨人民调解筑牢“第一道防线”!粤近三年调解矛盾纠纷超106万件

规范建设,调解工作质效更加明显

推动村(居)、(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面达到“五落实、六统一”工作规范要求。由省厅牵头进一步完善广东省人民调解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人民调解工作的精准化管理。

拓展领域,调解组织网络更加织密

截止2018年5月,全省已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2295个,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建设实现全覆盖。全省各类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土地纠纷、环境保护、物业管理、劳动争议、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妇女儿童权益、知识产权、金融消费、电子商务等领域纠纷中发挥中流砥柱作用。

健全机制,调解联动格局更加广阔

省司法厅积极联合法院、公安、人社、总工会、卫计、林业、妇联、金融等省直相关单位联合出台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

强化队伍,综合业务素质更加过硬

2018年,省司法厅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支持粤东西北经济欠发达地区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1 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医生、教师、退休法官、民警等担任人民调解员,不断增强人民调解工作力量。截止2018年5月底,全省人民调解员171723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11154人。

树立品牌,调解方式方法更加灵活

发挥科技便利优势,积极运用科技手段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

打造个人品牌调解,挖掘调解资源,因地制宜,树培典型,形成“全省有特色,地方有亮点”的局面。

落实保障,调解顶层设计更加完善

加强法治保障,以地方立法的形式颁布出台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

加强经费保障,三年来,全省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达39253.8万元,其中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7931.02万元,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补助经费17523.84万元,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13798.94万元。

加强制度保障,全力推进各地落实“以案定补”制度。

加强宣传,调解工作氛围更加浓厚

印制案例汇编,制作宣传片、宣传漫画、宣传册等方式,积极引导人民群众遇到矛盾纠纷首选人民调解方式。在每年5月“人民调解宣传月”期间举办知识竞赛、案例重演、专题讲座等方式,用人民群众身边的事讲法治、讲道德、讲和谐。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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