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觀點|對「三不爲」黨員幹部也要問責!

章鋒/文

據新聞媒體報道,目前有一些黨員幹部存在“三不為”的現象,即不想為、不能為、不敢為。

不想為,就是得過且過混日子,不想幹事,整天渾渾噩噩,無所作為。

不能為,就是能力低下,辦不成什麼事,安排工作完不成任務。

不敢為,就是不敢擔當,畏手畏腳,怕出現問題,怕承當責任,因而不敢做事。

獨家觀點|對“三不為”黨員幹部也要問責!

產生這種“三不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如下幾個因素:

一是忘記了黨的宗旨和初心。這些黨員幹部忘記了為人民謀利益、為民族謀復興的初心,忘記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忘記了入黨誓詞,忘記了人民公僕的定位。他們把自己放在了“當官做老爺”位置,追求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糜之風,甚至貪汙受賄、違法亂紀,嚴重敗壞了黨風政風。

二是缺乏事業心和責任感。古人云:“當官不為民作主,不如回家種紅薯。”然而,有的黨員幹部連古代的為官者都不如,沒有為黨、為人民謀利益的事業心,沒有為國家、為群眾幹事創業的責任感,對什麼事情都抱著一種無所謂的態度,幹好幹壞一個樣。“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對黨和人民的利益全然不顧。

三是功利主義、不學無術。有的黨員幹部貪功好喜,喜歡“走近路”,善於溜鬚拍馬,討好上級;而不認真學習真本領、硬功夫。隨著時代的發展、社會的進步,他們在新時代下跟不上形勢的要求,跟不上時代發展的步伐,不能適應新時代的工作需要;因此什麼事都幹不了、幹不好,虛度年華,空耗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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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為”的現象危害極大、後果嚴重。它嚴重地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敗壞了社會風氣,破壞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影響了“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實現。

因此,對於存在“三不為”行為的黨員幹部,要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加強黨的宗旨教育,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樹立遠大而崇高的理想,增強“四個意識”,落實“四個全面”;要教育黨員幹部以共產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樹立責任意識、擔當意識,奮勇拼搏、開拓創新,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貢獻一份力量。

同時,對存在“三不為”行為的黨員幹部,也要依法依規進行問責。對情節嚴重、認錯態度惡劣的黨員幹部,該批評教育的要批評教育,該處罰的要處罰,殺一儆百,引以為戒,從而形成一個忠於職守、敬業愛崗、敢於擔當、勤政務實、廉政愛民的良好工作環境和社會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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