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本月起,你的工资低于这个数,单位违法!丨新闻早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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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好消息

从7月1日起

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都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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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布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广州、深圳月最低工资标准调至每月分别为

2100元、2200元。珠海、佛山、东莞、中山调至每月1720元,汕头、惠州、江门、肇庆调至每月1550元,其余地级市调至每月1440元。

省人社厅最新披露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深圳、广州执行一类标准,对应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0.3元/小时;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执行二类标准,为16.4元/小时;汕头、惠州、江门、肇庆执行三类标准,为15.3元/小时;韶关、河源、梅州等十一市执行四类标准,为14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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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原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工资、高温等各种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最低工资标准提高

这对于低收入群体来说

无疑是一大利好

赶紧@你的老板

广州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

广州市税务部门近日明确

根据最新发布的

省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和广州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7月起社保费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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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从今年7月1日起: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

从18213元调至20004元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

从3170元调至3469元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的缴费上限

从22275元调至24654元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下限

从4455元调至4931元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

为广州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从1895元调至2100元

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及退休延缴人员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2017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218元的60%,即493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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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8社保年度指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

除开以上五险

广州公积金缴费基数上下限

也已经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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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基数上限从22275元提高为24654元

缴存基数下限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

广州市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

仍为下限5%,上限12%

缴费基数调整,你的工资怎么变?

五险一金缴费基数的调整

到底怎么影响大家的到手工资呢?

根据现行规定

五险一金中

个人需要缴费的有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公积金

用人单位会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

申报个税的工资薪金的月平均数

申报职工的缴费基数

也就是说,

个人上年工资在缴费上下限范围之内

则按个人的实际工资为基数缴纳五险一金

如果个人工资超过上限或低于下限

则按上限或下限作为缴费基数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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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上年平均工资达21000元

超过了20004元

那么按20004元作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

但21000元低于医保、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四个险种的上限24654元

那么

需要个人缴费的医保和失业保险

则按21000元作为基数缴纳

所以

你个人要缴纳的五险金额为:

20004×8%+21000×2%+21000×0.2%=

2062.32元

你个人需要缴纳公积金金最少为:

21000×5%=1050元

但就算你拿的是最低工资2100元

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仍需按3469元和4931元计算

3469×8%+4931×2%+2100×0.2%=

380.34元

你个人需要缴纳公积金金最少为:

2100×5%=105元

税务部门特别提醒:从7月1日起

用人单位须按职工本人上年度

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的月平均数

如实申报2018社保年度的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原则上一年不变

值得注意的是

个体工商户还是灵活就业人员

缴费基数的调整

可能会导致每月应缴费金额发生变化

要记得在扣款账户上备足应缴费款项

以实现及时足额扣款

保证正常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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