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開展禁毒宣傳教育,增強青少年禁毒意識,6月26日上午,清遠市清城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宗販賣毒品案,並邀請飛來湖中學40餘名學生到現場旁聽。“現在開庭!”隨著一記清脆的法槌聲響起,此次庭審的審判長——城區法院院長黃富強宣佈庭審開始。
據公訴機關起訴,2018年2月15日晚至3月7日晚,被告人郭某健在清城區源潭鎮先後分別將1.88克毒品甲基苯丙胺和0.6克甲基苯丙胺販賣給吸毒人員葉某飛和郭某飛,共收取毒資人民幣1240元。此外,被告人郭某健曾因販賣毒品罪被判刑,刑罰執行完畢後未滿五年再犯,屬於累犯。
庭審中,被告人郭某健當庭認罪並表示十分後悔,希望前來旁聽的學生們能夠吸取其教訓,遠離毒品。“旁聽庭審不同於學校的法律講堂,真實的案例更能警醒我們違法犯罪所帶來的後果,今後要一定要珍惜生命,遠離毒品,爭當一名誠信守法的好公民。”旁聽完庭審後,飛來湖中學初二的一位同學說道。
據瞭解,近年來城區法院曾多次組織學校、社區、媒體、人大代表及委員等參加法院開放日活動和旁聽庭審,通過法官以案說法的方式敲響警鐘,讓人民群眾“零距離”接受法制教育,努力營造社會各界學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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