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出有意義的目標?

如何做出有意義的目標?

很多時候,人們往往專注於目標,卻沒有考慮這麼做的意義,導致難以堅持完成目標,或者目標完成後,發現成功後的感受與預期有所偏差。

傑西·索斯特林(Jesse Sostrin)是普華永道美國卓越領導力培訓中心的主管,也是《經理人的困境》(The Manager’s Dilemma)一書的作者,他在一篇文章中探討了目標制定過程中意義感缺失的問題。在文中,傑西提出了三種有效提升意義感的目標制定方法,中歐商業評論編譯了這篇文章。

如何做出有意義的目標?

第一,制定小目標而不是大目標。

當人們制定目標時,往往簡略且龐大,比如“半年內我要升職”、“我要在今年拿到律師從業資格證”等,這些大目標的制定,會給人們增加不必要的壓力,而且大目標所對應的行動策略也不確定,無法帶來意義感。

相比於大目標,小目標與日常經驗的連接更深刻,而意義感正是來自於每一件具體的小事情。比如,你制定了一個小目標——“今天我要把這個辛苦了半個月的項目談下來”,你會將自己專注於這個項目的攻堅階段,你制定了“每天學習一些法律知識”的小目標,就可以在這個過程中感受到自己的進步。

如何做出有意義的目標?

第二,把握意義和成就的關係。

如果說成就回答的是“什麼”的問題,那麼意義回答的就是“為什麼”的問題。比如說,你要從大學畢業,順利畢業、獲得文憑就是你的成就,而“我為什麼想從大學畢業”就是在探索這件事情的意義了。大學畢業能給你提供一個工作機會,在這個基礎上,你獲得了追求事業和成就的可能性,這就是大學畢業帶給你的意義。

意義是一種主觀判斷,而成就是客觀評估。大多數情況下,當人們聚焦於外在成就時,日常體驗會被忽略,而恰恰是日常體驗,為人們提供內在的意義感。但是當人們將太多的精力放在日常體驗中時,又會失去具體目標,從而找不到方向。因此,在制定目標時,要把握意義和成就的關係,既要意識到這兩者的不同之處,又要把兩者都考慮在內。

如何做出有意義的目標?

第三,向內尋找答案。

每一個人都在不斷向外學習,當我們看到別人身上有突出的能力,很可能會暗自模仿。但涉及到制定個人目標時,就要慎重一點,與其羨慕別人所具有的能力,不如找出對自己來說重要的事情,最好的情況是,遵從個人價值,制定與自己相適宜的目標。

舉個例子來說,你的女上司具有極高的演講能力,在公司例會上,能一針見血地指出問題,並幽默地調節現場氛圍。你想要獲得這種能力,但是,你是一個內向的人,站在人群前面只會帶給你焦慮,那麼不如放棄這個目標,轉而去拓展自己的知識體系、訓練自己的邏輯能力,這比你逼著自己站在講臺上把演講內容背完,更有意義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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