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參崴老照片,歷史裡的滄海桑田


海參崴,清朝時為中國領土,劃為吉林將軍隸下,1860年11月14日《中俄北京條約》將包括海參崴在內的烏蘇里江以東地域割讓給俄羅斯,俄羅斯將其命名為符拉迪沃斯託克,俄語意為“統治東方”。是遠東區主要文教科研中心之一,有俄羅斯科學院西伯利亞分院遠東分部、太平洋漁業與海洋學研究所及遠東聯邦大學等多所高等學校。

17世紀中期,沙俄皇朝伺機東侵,尋求在遠東地區開拓港口。清康熙年間清政府和沙俄簽訂的《尼布楚條約》中明確訂明海參崴所在地區屬清朝,清朝中後期國勢日衰,第二次鴉片戰爭中,1858年清政府和沙俄簽訂不平等的《璦琿條約》,規定包括海參崴的烏蘇里江以東地區為中俄共管。1860年俄國又逼迫清政府簽訂了不平等的《中俄北京條約》,清政府割讓了烏蘇里江以東包括庫頁島在內的約40萬平方千米的領土,其中包括海參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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