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把家產都給了兒子,養老卻要女兒女婿家均攤,大家怎麼看?

小小米格


其實我是也非常不上同。作為工業的去惦記人家孃家的才傻。記住了,人家把姑娘給你。這就是一個最大的獎勵了。何必再去看著碗裡了還看著鍋裡的人心是不能太貪婪的人心不足蛇吞象我覺得你擁有了自己的妻子。你就是人家孃家裡擁有的寶貴財富最多的人。作為一個男人應該自己打天下自己去掙錢讓自己的妻兒老小都過得幸福,這才是男人。人家的財產又不是你辛辛苦苦掙來的。何必去窺視那些不屬於你的錢。你會?是的,很久,可是得不到的時候,你會很失望,也會怨言很多。這會影響夫妻感情的,至於說不繼承人家的財產。就不贍養岳父岳母了這種想法真的是讓人無語了。贍養老人是每個人的責任。這個不是分你得沒得到人家的錢財。難道你沒有得到人家的錢,你就把岳父岳母,趕到街上去嗎?我想孝順是傳統的美德。你也不會這麼做的還是以最好的心態去孝順父母吧。



伊春美食美客


都一樣,特別是農村最為常見。只能說明老人重男輕女現象嚴重。

老王一位的朋友,也是這樣。他找了一家拆遷戶的姑娘,本想著可以分幾套房子呢。但最後,就給了他10萬塊錢,房子全部給他岳父的兒子了。

按照老王朋友的意思說,只有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即可!

既然已經這樣的,養老人又不需要太多錢,該樣還是養,這是你的義務。如果一分錢都不給你,也也要贍養老人。


獵頭老王


這就是傳統和法制的漏洞導致的怪像!

傳統上養兒防老,家產歸兒子,生老病死也是兒子媳婦的事情,女兒只是看望盡孝而已。

但現在的法制社會要求男女平等,自然有藉口讓女兒分擔養老和就醫。

當老人的思想停留在傳統上時,自然會把財產給兒孫,但現實的生活病痛又不得不找一個人來分擔,這就是女兒了!



但我們忽略了一個事情。

傳統上兒子大了,要分家另過。兒子在得到財產的同時,也明確了誰來養老,如果兒子多的話,會指定某一個人養那個老人,即使是和某一個兒子住,但費用也許由另一個承擔,這是傳統的契約,一旦定了,不能反悔。一般由叔叔舅舅等長輩來監督執行。

這有一個前提。

就是大家生活在一起,誰都跑不了!而且有這麼多親朋好友甚至是街坊鄰居來監督,口水會壓死人的,如果不執行!

但現在兒子女兒更多是天各一方,不在一起居住,客觀上造成,相互推諉的可能。但父母的財產是不動產,加上沒有親戚朋友和周圍人的監督,再加上人越來越自私,只要家產,不承擔義務,法律在不能強制執行時,處理各方組織和稀泥,讓女兒成為加重責任可能性加大了!這不公平也不符合傳統。



那麼該怎麼處理呢?

法律的責任是保證公平公正,那麼財產的處理也按照這個原則,這樣才能弘揚正義,所以要支持付出多的一方的訴求。

那麼,如果沒有家產,只有債務和疾病負擔呢?這個問題照樣存在!

自己花費最小,本能的避讓和逃避,還是會成為一部分人的本能。這就是需要社會組織和法律來介入。

最後再說一下,親情很寶貴。

人之所以是人,是因為有責任和義務,並願意去履行,感恩是一種本能,不需要理由。

這種現象以後會越來越少,一是觀念的轉變,二是兒女的減少,城裡已經不明顯了!


生活對我說


我是索菲,社會,情感,教育問答作者,我談一下自己的看法:

1.岳父重男輕女,家產理應有女兒一部分。

不管怎麼說,兒子和女兒都是自己親生的,有十萬家產,給兒子八萬,給女兒兩萬也可以,不可能一分都不給,你岳父這種做法不對,兒子不能獨佔家產,你可以諮詢一下律師,看律師怎麼說。



2.贍養老人是每個兒女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但均攤費用不合適。

你岳父年紀大了,有封建思想,把家產分給兒子,沒給女兒,你心裡一定非常生氣,但是,你父親把你養大也不容易,雖然沒給你家產,你應該養他老,均攤不可能,你適當出一些生活費,從道義上講,不能不出。


3.生活中,父母生病大多數還是女兒在照顧,養女兒比養兒子好。

有句俗話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但目前的社會現實並不是這樣。兒子娶媳婦,大多數都是聽媳婦的話,也印證了一句話“娶了媳婦忘了娘”,女人在家裡佔有主導地位。兒子孝順爹媽還要看媳婦的臉色。女兒如果日子過得好的話,對父母的幫助還是很大的。

綜上所述,岳父讓均攤養老費用,你要講明沒有分的家產,但老人還是要贍養的,你出一小部分就可以了。人活臉,樹活皮,他兒子應該心裡有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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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菲夜話


這種現象在農村比較多,而且易引發家庭矛盾,我談一下我的看法。

我認為老年人在兒女成家後,應該讓他們獨立生活,儘量為自己老年留一點生活資本,減少子女給自己養老的壓力。實在沒有條件,也不要把自己最後的生活資料分配給兒女,即使分配,也不能完全傾向某方,要兼顧子女的個人情感。


例如四川達州的曾姓老人,育有四子,在二十年前把財產分配給了老大和老三,簽下協議不讓二兒養老,結果二十年後患了癌症了,讓二兒賣套房子給他看病,理由是二兒房多。你當初在對方最困難時,財產分配沒對方的份,現在養老想到他了,他從感情上如何接受?

儘管從法理上、道義上每一個兒女對自己的父母都有贍養義務,但從情理上講,父母財產分配沒有想到女兒,養老想到了女兒,這種做法有失公允。


在過去的年代,由於婦女社會地位低下,在家庭中需要依附別人,嫁出去的女兒就成為別人家的人。所以過去的父母養老不靠女兒,財產分配也就沒女兒的份。

現在隨著婦女社會地位的提高,女性在社會活動和家庭生活中越來越獨立,而且法律規定:兒子和女兒在家庭中享有相同的權利和地位,女兒和兒子都負有贍養老人的義務。

社會在進步,人們的觀念也需更新,希望每個家長在做財產分配時,儘量兼顧家庭中每個人的情感,以免引起矛盾。同時我們每個做子女的遇事要多想想彼此的情意。


心有靈犀262318541


這是典型的無奈和不要臉的表現,什麼都給兒子到頭來兒子不管。反到是找女子要養老錢的這家人無奇不有,我們這裡很有個比他們更缺德的。把他們家唯一的女子先後倒騰了四個女婿,這個女人沒腦子啥子都聽從於她媽瞎攪和。幾個兒子到是一個比一個出息,大兒子董事長開公司每年能夠掙個千兒八百萬的。二兒子倒騰買賣每年也能掙個幾十百把萬,小兒子跟兒子幹好歹每年也能落個幾十萬。臨老臨老這兩老東東成了牆上的烏龜四腳無靠啦,最後合計借給第四任女婿點錢錢在縣城買了套房子。他老兩口迫不及待強勢入住,住在女婿家不到兩個月就拼命地找現任女婿要錢錢了。嚴格控制住這家大小發號施令,三個兒子象徵性拿了點錢錢像似扔垃圾一樣扔給了現任女婿家裡。這下可好來一個裝瘋賣傻坐輪椅自認為是村官不得了了不得想怎麼高興就怎麼來添堵,一個管天管地管空氣最後啥都不會添亂。成天把他們家他們兒子家他們孫子家認得到的認不得的親戚啊,什麼七大姑八大姨,舅子老表的姑父啊喊到女婿家裡胡吃海喝美名其曰鬧熱。這個老頭子把他女子當保姆使喚他認為反正是兒子們給了錢錢的,沒完沒了沒日沒夜地瞎折騰把女子往死裡整。老婆子把人家一家大小當傻子整,成天挑三揀四沒完沒了地搬弄是非今天這個兒子不得了明天那個兒子了不得。根本都沒有想起人家還有一家人把人家一家大小當傻子,把這家當成他們家的接待中心,他們家的慈善機構。真的誰碰上他們這些無奈是倒了八輩子的血黴,大兒子有房子在同一個地方就是鎖起來都不讓這兩個老無奈居住。最近外面的人又在給這個老婆子說你找女婿怎麼不找個包工頭嘛,這回她又和她的女子在家裡興風作浪鬧離婚。


合諧佳園美麗人生05


我是墨客清風,致力於情感、美文領域。現由我談談自已的看法。

岳父把家產都給了兒子,養老卻要女兒女婿家均攤,這顯然是岳父沒有正確處理好家產的分配問題,這也是當今社會普遍存在的養老問題爭議點。

一、作為老人要儘量保持家產的分配合理。

岳父這樣的做法顯然是重男輕女的思想在作祟,認為女兒嫁出去就是潑出去的水,不應分配家產,按法律來講兒子,女兒都是合法繼承人,所以老人在這方面要特別謹慎。對於子女的財產贈予儘量合理、公平。避免為日後子女以這個問題推諉儋養責任。

二、老人儘量保有自已養老的資本。

老人不要把自己的養老資本全部拿出來給子女,給子女的是養老資本富餘出來的資產。有了養老資本,誰孝順家產就分配多一點給誰。這也是老人睿智的做法。

三、儋養父母是子女的應盡責任。

作為女兒、女婿雖然在家產上沒有得到分配,也不能作為不儋養岳父的藉口。儋養老人是中華民族的光榮傳統,儘自己的能力去儋養岳父,畢竟是岳父給予妻子生命,學會感恩,才能讓自己快樂,才能給自己的兒女作出示範,傳承尊老的文化。


墨客清風


其實一看到這個問題,這的覺得還好吧,還有比這個更噁心的事情。

我外公住院,動手術。2次都是作為老么的我的媽媽去照顧,醫療費是外公自己出。

第一次,我媽媽去照顧,把我弟弟(5歲)和奶奶,及其家裡的豬之類的牲畜,我奶奶養,照顧。當然那一年媽媽沒有做到農活,外公和大姨及舅舅還好,沒說我媽什麼的。

外公給我媽媽的回答是,你哥忙。

我媽能怎麼辦,只能和我爸說好話。

唉,遇到這樣的老人,沒法,只能受著。


愛你足下的土地


=^_^=岳父的家產給誰那是他自己的事,養老要女兒均攤也說得過去,沒有必要去用道德綁架之類的手段和舅子爭什麼家產之類的做法,更沒有必要要求女兒也分一半家產之類的想法和話題。換句話來說,如果岳父什麼都沒有的情況之下作為女兒和女婿的你就不孝順岳父母了嗎?

=^_^=也許像這一類事情在道理上根本就說不過去,然而相對於我們國家的這種重男輕女現象還真的就沒有幾個人能夠說得清;更或許將來你老了也是有兒有女的情況之下依然有可能採用你岳父母的這一種做法,最終這種現象我們也可能理解為人之常情。


Wang王顧左右而言他


從大情理上講,兒子、女兒均攤父母的養老費用無可厚非。因為同是父母生養。同理,我國繼承法明文規定,兒子、女兒同樣可以繼承父母遺產。岳父母已經沒有遺產,因為已經早早把“家業”給了兒子。所以,女婿的糾結是可以理解也可以諒解的。

在很多人的眼裡,父母的財產給兒子似乎成為一種“合乎情理”的事情,甚至成為一種不成文的“習俗”。

唉,導致目前的狀況是二合一的原因。既,父親和兒子自身的原因。作為岳父母,介於上述“習俗”,或者骨子裡重男輕女,加上沒有高瞻遠矚的養老意識,只認為自己的“家業”早晚都是兒子的,於是在種種原因驅使下,一意孤行就成了孤家寡人。體力不支需要用錢的時候才醒悟身無分文竟是這麼的舉步維艱。可憐老人,這時候才想到女兒,即使感到慚愧,為了生存只有把手伸向女兒。雖然說有點自作自受,但晚景之悽苦的確讓人可怨、可痛也可憐呀!

作為兒子,真的讓人感到可恨、可罵、可指責,應該受到道德法庭的譴責。無論什麼原因,你既然早早接受了父母的財產,又享用的心安理得,那麼,獨立贍養父母你更是責無旁貸!這時候想起姐(妹),你不臉紅嗎?你不覺得天理難容嗎?真是,大千世界,啥人都有。


其實,最委屈的是女兒。她知道父母和兄(弟)做事太不公道,可是還不忍心看著由於自己“據理力爭”再導致父母流落街頭,還要在老公面前忍氣吞聲。所以,作為女婿,你什麼都別想,只想著他們是把你老婆生養大的父母,這是兒女永永遠遠還不清父母的債這點上,咱就大度點,高風亮節點。金錢上咱虧點,但你會收穫很多看見、看不見的實惠:1.老婆會更加感激和尊敬你;會任勞任怨為你的小家無怨無悔付出……2.在親朋好友、左鄰右舍的認知中贏得有情有義有孝心的好口碑;更重要的是你心底慢慢也會佩服自己:我,真爺們!3.俗話說,出外燒香拜佛,不如在家拜夫母。雖然不是生身父母,道理也一樣人有好心,必有好報。你會感到踏實的。

我說了這麼多,總而言之,真的是為你好。別糾結了,聽我的,沒有錯。祝你小家庭和和睦睦,家和萬事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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