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爾文的進化論正確嗎?

剛233779951


達爾文的進化論回答的是“人從哪裡來”這個問題。

在他之前,創造論是主流,宗教哲學用神造人來回答上面的究極問題。

所以,進化論是世界觀的一種。目前只有我們國家作為嚴格正確的科學理論進行教育。其他地方很多人都還是相信人是上帝造出來的。

但是這並不能簡單地用“正確”或者“錯誤”來二元劃分,這是不符合科學精神的。

達爾文的進化論所列舉的證明,一部分是化石證據。一部分是他自己的實地考察。大陸漂移說啟發了達爾文,他因此發現了不同地方的類似鳥類,動物可能擁有共同的祖先。

進化論有幾個比較有力的支持證據:

1. 胚胎的發育過程。很明顯我們在胚胎時期是需要水的,而且還長尾巴。

2. DNA的分析。人類和很多動物都有相近的基因圖譜。

3. 返祖現象。個別生物體會出現返祖現象,比如多毛症之類的,被認為是遠祖基因重新表現了活性。

4. 這個很重要,就是人工選擇。比如狗和貓的馴化過程。

至於你說為什麼近7000年來沒有發現進化。我傾向於:首先,時間太短。生物演化是地質時間,至少都是萬年尺度的。7000年可能不足以支撐。其次,有可能我們沒發現。

進化論本身的立足點,是說進化是漸變的,積累遺傳的。還要有機會形成物種。

達爾文的進化論在目前情況面臨的最大挑戰是,進化論無法解釋寒武紀大爆發。

寒武紀時期,2-2.5萬年的時間,生物的演化就跟指數一樣,形成了目前所有生物門的發散。這在地質上是非常短的時間,完全有悖於進化論。

回到問題,進化論是不是正確。很遺憾,這個問題目前生物界和科學界沒有答案。只能說這個學說目前得到了科學的認可,有足夠的證據支撐。但求真之路,可能沒有正確答案這種說法。


司空見白


一個理論正確與否,我們常說“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途徑”,對理論的檢驗,最重要的就是實驗或實踐證明。

一個理論正確與否還有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理論適用的邊界。例如牛頓的經典力學在宇宙這個範疇或者在微觀粒子範疇就不完全正確。而量子力學也不能解釋人類生存狀態中的力學問題。所以,達爾文的進化論是否正確,首先要有實踐證實,二要找出這個理論的邊界。如果以超出此理論邊界的例子來完全否定這個理論,並不是科學的批判方法。

從進化論從提出到現代發展的過程來看,進化論並沒有被完全否定,而是不斷被髮展,並衍生出其他領域的進化理論。但是,達爾文對進化論的解釋有沒有問題,肯定是有些問題的。

然而,我們仍然不能因為他的一些錯誤解釋就說達爾文進化論不正確的。

達爾文在1859年出版的《物種起源》一書中系統地闡述了他的進化學說,衝擊了當時的神學屆。他的論證主要集中在兩個問題:

1、生物並不是神創造的,而是從不同的物種不斷進化而來的。此種觀點很快被生物學家接受了,但是被很多神學家和基督教徒無法接受。所以,當時關於對生物進化論的辯論,主要來自生物學家和基督傳教道士之間,並不是來自學界的探討。

2、自然選擇是生物進化的動力。同一種群中的個體存在著變異,那些具有能適應環境的有利變異的個體將存活下來,並繁殖後代,不具有有利變異的個體就被淘汰。這一理論到現在仍然被學界接受,並且現在的生物書中,仍然將此種理論作為正確的來學習。例如長勁鹿為什麼脖子長,以及竹蟲的擬態現象,都是自然選擇的結果。這說明,在對物種的發展和變異上,學界並沒有更好地代替進化論的理論。

那麼,達爾文的論證有哪些問題呢?

1、有目前實踐不能檢驗的論點:首先,對其批判最多的就認為其缺乏足夠的化石證據解釋不通物種之間的“過渡”。因為達爾文認為鳥類為爬行動物進化而來,很多陸地動物是從海洋中的動物進化而來。人類是從南猿和古猿進化到類人猿,再進化成人類。但是關於這些物種過渡的觀點,現在並沒有完整的化石能證明。這就是還不能實踐證明的論點。

2、理論有界限:其次,有一些生物學家研究的領域不適用進化論。例如,在遺傳學說上,摩爾根就反對把進化論用在遺傳學說中,因為此會導致種族、血統決定論。例如二戰時希特勒的種族的觀念,就借用了進化論的一些觀點。摩爾根並未利用進化論,也全面揭示了遺傳的基本規律。這就是,遺傳基因的具體細節規律,進化論並不適用,這是進化論的理論盲點。

因此不能絕對的判斷進化論正確與否,每一個理論學家最怕的就是你問他提出的理論是否正確。因為他自己也不敢說絕對正確。這也是理論能夠不斷改進發展的魅力。


鎂客網


上海科技報科普問答主持人:主任記者 吳苡婷

恩格斯曾經把達爾文創造的進化論學說被列為19世紀自然科學的三大發現之一,另外兩個分別是德國植物學家施萊登和動物學家施旺最早提出的細胞學說,以及英國物理學家焦耳提出的能量守恆轉化定律。

達爾文進化論的核心理論集中在以下四個方面:第一是物種是可以發生變化的,今天現有的很多物種是從其他物種演變過來的;第二是地球上所有生物都有共同的祖先;第三是自然選擇學說,也就是物競天擇;第四是進化是一種漸漸變化的過程,從量變到質變的過程。

今天的科學界對於達爾文進化論的第一個和第二個方面沒有任何質疑,普通覺得是非常正確的理論。目前有爭議的是第三和第四方面。

首先是不能用物競天擇來解釋所有的進化問題,1968年,日本學者木村資生首先提出了分子進化的中性學說,向達爾文的自然選擇學說提出了挑戰,這一學說被很多學者證明。這一學說認為,生物的進化主要是中性突變在自然群體中進行隨機的“遺傳漂變”的結果,而與選擇無關。什麼是遺傳漂變呢?我們通俗點來科普,當很大的種群如果發生了隔離與遷移而形成小種群時,就發生了遺傳漂變。例如某個基因的發生頻率為1%,如果種群有1000萬人,那麼有10萬人攜帶這個基因,這個基因不會因為某個人沒有後代而消失,會一直保持下去。但是如果這個群體發生了變故,走著走著變成了100個人,只有一個人有這種基因,如果這個人沒有後代突然去世了,那種這個群體中就永遠沒有了某個基因。當然還有一種情況,就是過去某個基因突變非常罕見,可是某個攜帶此基因的人生育了很多的孩子,那麼這個罕見基因就成為了一種普遍性基因。

其次生物的進化到底是不是漸變的?在達爾文之前,很多科學家就認為有躍變的可能,近些來。古生物學和進化發育生物學的研究表明,生物進化過程很可能是漸變和躍變兩種模式都存在的。特別是達爾文的進化論無法解釋寒武紀物種大爆發的原因。


科壇春秋精選


進化論,誕生至今算足了還沒有150年,與生物在地球的居住年份相比較,連一個六小兒童也算不上,怎麼可能去定義地球生物的演化呢。複雜的地球生物系統與生態環境,再加上宇宙外在的影響。生物純自然進化,只能屬於狹義性質上的假說。

假說肯定實現不了物種進化!但是,隨著人類生物科學技術的發展,人為改造生物基因(修改基因),可以促使生物進化成另外模樣,並已經實現。100多年前,達爾文要是知道這層關係,《物種起源》可能不會這樣寫。今天的我們,用全新科學技術思維角度去拷問達爾文的對錯,的確有點過分。對懟達爾文,也是沒辦法的辦法,只有這樣科學才會更加有意思。


汽航島


21世紀了還有懷疑進化論的傻逼。幫幫忙,梵蒂岡都承認進化論了!你們這樣讓教皇他老人家很難辦的。

達爾文剛提出進化論的時候,因為整個科學發展比較低下,所以的確有一些疏漏。但是隨著科學的進步發展,尤其是基因學的發展,進化論早已經不斷完善了。雖然早期進化論有疏漏,但是這無所達爾文的偉大。就好比日心說有沒有問題?但這無損布魯諾的偉大。

起碼,就目前來說,沒有比進化論更完善,更合理的理論可以解釋物種演化問題了!

搞清楚進化論,不犯傻,就要弄明白兩個概念,現存物種平權,以及進化無方向。

很多人振振有詞的說,為啥猴子沒有進化?為啥他們沒有成為人?這問題簡直傻的不得了。就好比我買了條魚,身子紅燒頭尾做湯,你還在那糾結為什麼頭不紅燒,是不是傻?猴子之所以是猴子,是因為他們進化成了猴子!我們是人,是因為我們進化成了人。就好比一條魚,我們被紅燒了,他們被做湯了,但是追本溯源我們都是魚,紅燒和做湯沒有高下。物種的進化僅僅是為了適應環境,活下去,而不是為了成為智慧生物,發展科技!

還有很多人瞎著眼喊,沒有中間環節。幫幫忙,這種淡從達爾文提出進化論一直扯到現在了。每次考古學家從地下挖出一箇中間環節化石證據,你們就會要求再中間的化石證據。拜託,一條線段是可以無限二等分的好不好。

中文有一個好處,就是相比英文來說,完成掃盲的人可以更簡單的閱讀專業文獻。但是也由此帶來了一個問題,很多人望文生義,看了一點基礎的,簡單的東西,就開始出來質疑這個,質疑那個,好像整個世界都在欺騙他,在忽悠他。你也配?伏爾泰說過,你覺得世界欺騙了你,一定是你的問題。這個世界上再也沒有哪個國家比中國民科更多的了。

還有很多造謠逼,說什麼達爾文晚年推翻進化論啦。簡直就是扯淡。

關於進化論,有啥不理解,或者覺得我不對的,可以跟評論,我義務來掃盲。


郝子曰


進化論是正確的嗎?最近一些年,因為美國一些教會組織的輿論宣傳通過一些網絡渠道傳入中國,所以許多國內的普通人也開始不明就裡地跟隨美國教會的步伐開始“質疑”進化論,看似好像進化論又從和相對論地位相當的一門被廣泛接受的科學變成了一種只是假說的理念。但實際上這種現象其實只是“茶杯裡的風暴”,因為它所涉及的其實只是國內輿論場的生態,而在真正的國際科學界乃至國際輿論界,進化論不但沒有受到比之前更大的質疑,相反還得到了更多重量級的承認。來看石頭君細解吧。

進化論因何被廣泛接受?

進化論在剛剛誕生的時代,確實是一種假說,這主要是因為當時人類的科技水平還相對低下,很多事件只能憑藉直覺進行推斷,而缺乏科學的論證手段。但進化論誕生至今已經過去了100多年,人類各個學科的專業性研究深度都有了幾何級數的進步,可以說現代任何一種被廣泛接受的科學門類和科學理論,都會得到數十個其它不同學科的交叉驗證,如果任何一個有問題,那麼這個理論就會立即被否定,成為偽科學。但進化論經過上百年的各學科驗證,卻不但沒有被否定,相反卻積累了越來越多的證據,以至於被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


古人類分類樹,幾十種列出的古人類每一種都有化石支持

首先進化論的證據來自古生物學的化石證據,從進化論發現之前一直到現代,世界各地可以說每年都會出土無數古生物化石,而這些古生物化石要想獲得承認,都必需得到分子生物學和化學等專業的檢測,都過關了才有可能被接受。而開展這些檢測的科研機構在全球恐怕有數千個,有些機構還有宗教背景,比如一些教會大學設立的機構,但全球這麼多家機構每年針對各種化石進行的無數檢測,結果卻是支持進化論的數據越積越多,反對的這一理論的證據越來越少,這其實已經完全可以說明問題了。

古人類進化階段分類,每個階段都有大量得到多學科驗證的化石支持

進化論植根於生物學,跟醫學、遺傳學、免疫學等等跟人類生命健康相關的學科都有共同的理論基礎

此外化石要獲得普遍認可,肯定還要通過碳14測年來確定年代,而碳14測年是基於基礎化學物理理論的一項廣泛使用的實用技術,當年發明這項技術的科學家獲得了諾貝爾化學獎。而碳14測年所依賴的科學理論,也是現代化學和物理學的一些基礎理論,我們現代生活中所使用的基本每一件製成品可以說都是利用這些門類的理論知識所製作的,如果碳14是錯誤的,那麼其它利用相同原理得出的知識體系就也是錯誤的,那我們生活中的各種用品是哪來的?有正常判斷力的人也一樣可以看出來這是不可能的。

進化論在國際上被接受的程度

說完了進化論的科學性,再來說一下它的接受度。首先要明確一點,全球主要國家的公立教育體系中基本都把進化論當作科學在教授。有些人可能受一些教會材料的誤導,認為美國不是,但石頭君要告訴大家,美國的公立教育體系也是禁止教授除了進化論之外的其它類似理論的。

美國最高法院從1968年到2005年的三次裁決,已經堵死了非進化論進入公立學校的所有可能性

而在所謂爭議最大的美國,1968年,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在公立學校中教授神創論屬於傳教行為,違反美國憲法中政府不得傳教的規定,因此在公立學校中禁止教授進化論以外的內容。之後美國教會開始努力,希望能在公立學校教學時說明進化論有爭議,但在1987年,這個請求又被美國最高法院否決。之後教會勢力自己也拋棄了神創論,但轉而支持一種把神創論和進化論結合的“智能設計”理論(Intelligent Design),希望通過讓步換得在公立學校中能夠教授。但在2005年,美國最高法院再次裁定,智能設計理論也是宗教理論,不能在公立學校中教授。

所以儘管美國的一些教會始終想阻擋進化論被廣泛接受的現實,但他們近五十年的努力還是沒有取得任何實質性成果,甚至在他們讓步,轉而支持智能設計論之後,也無法讓這種披著科學外衣的折衷理論被接受。而在其它發達國家的法律層面,甚至連這種爭議都沒有。多數發達國家甚至也都像美國一樣有明確立法,規定公立學校只能教授進化論,教授其它理論都為非法。而世界上禁止教授進化論的只有個別伊斯蘭國家,但誰都知道他們即不代表人類文明的主流,也不代表人類文明的發展方向。所以關於進化論的爭議,其實在國際上只是一些教會人造出來的“爭議”,是根本進不了主流的東西。


桃花石雜談


達爾文的進化論有很多錯誤,是不是有人看到這個說法就高興了?可達爾文《物種起源》是150年前發表的,當然會有它的侷限性,並不意味“進化”是錯誤論點。


《物種起源》可能比較出名,初中生物書籍中也都會拿達爾文進化論說事,但初中教材目的並不是普及《物種起源》中的論點,只是引起話頭,接下來就是孟德爾遺傳實驗,然後是基因頻率等等,到了用種群、基因頻率解釋進化的時候,就是現代生物進化理論了,是經過大量科學家、大量不同手段獲得的研究發現確定下來的。所以到現在還拿達爾文進化論來證明進化論錯誤的人,可就顯得太無知了。

現代生物進化理論中,比較重要的一點是,認為種群是生物進化的基本單位,不斷突變的基因構成的基因庫提供進化的原材料,當某種基因在基因庫中所佔的比例達到一定比例時,這種基因就更容易傳播下去,同時基因所表現出的在外性狀也就傳了下去。如果這種基因能夠適應發生了一定變化的環境,這種基因就成為“有利基因”,更會在種群中傳播下去。這在一些現象中也獲得了驗證,比如超級細菌的誕生。


所以甭拿達爾文進化論中的錯誤來指摘進化論,太落伍了。並且,隨著研究方式的不斷增多、不斷改進,支持進化論的證據越來越多,不是個別人說兩句不著調的話就能推翻的。

同時,達爾文也無疑是非常偉大的,正是他和同時代的博物學家研究各種化石、到處考察獲得的先進思想(那個時代),逐漸打破了一些頑固守舊的觀點。就醬。


來看世界呀



達爾文的進化論形成於十八世紀中葉。1859年,英國生物學家達爾文發表了《物種起源》這部偉大的著作,引起了當時的西方科學界的巨大爭議!對於地球上生命的起源,特別是人從哪裡來這個問題,人類探究了幾千年,一直沒有令人信服的科學答案!只有宗教的解釋:人是上帝創造出來的!達爾文在這部書中以大量的事實和數據作出了結論:人是從地球上最低級的原始生物進化而來的!


這在當時科技非常落後的情況下,總結出這個理論,無疑是聞所未聞的重大事件,它轟動了整個英國乃至全世界!

150多年來,世界上有許許多多的科學家通過長時間的觀察和大量的科學實驗以及動用各種科技手段分析,都證明了進化論的大部分正確性!以自然選擇為核心的進化論,第一次對整個生物界的發生、發展,作出了唯物的、規律性的解釋,推翻了特創論等唯心主義形而上學在生物學中的統治地位,使生物學發生了一個革命變革。除了生物學外,他的理論對人類學、心理學及哲學的發展都有不容忽視的影響。他認為,生物之間存在著生存爭鬥,適應者生存下來

,不適者則被淘汰,這就是自然的選擇。生物正是通過遺傳、變異和自然選擇,從低級到高級,從簡單到複雜,種類由少到多地進化著、發展著。


達爾文的進化論有四個子學說:一是一般進化論,主要說物種是可變的;二是共同祖先學說,指所有的生物都來自共同的祖先;三是自然選擇學,它是進化的主要機制;四是漸變論,說生物進化的步調是漸變式的。前三個學說己得到現代科學界的認可,大家都接受地球上生物進化的事實!遺傳密碼證實了共同祖先學說,它符合所有生物在分子水平上有高度一致性的生物規律!物競天擇,自然選擇,適者生存這個進化論的核心也得到了普遍承認!

唯一有爭論的是漸變論。近些年來,科學界通過研究得出了生物進化有兩種模式存在的結論。認為漸變僅僅是生物進化的一種,還有躍變模式!從而全盤否定了生物進化完全由微小變異的逐漸積累的量變過程。躍變才是主要的!這在生物DNA上可以得到證明!
漸變論缺乏科學定律。從考古界發掘的化石與形成的結論的動物考證之間的矛盾,到迄今為止的化石研究中,都沒有發現任何進化過程中的中間化石。存在著很多的未知之謎,無法解開!

總之,還缺乏大量的、有力的證據!所以,按漸變論,地球近7000年有記錄以來沒有發現物種發生進化就解釋不通了!如果按漸變論,有這麼長時間,物種肯定是要發生進化的!從這個角度理解,達爾文的進化論只是一種假說。進化是不科學的!論斷無法觀察到,其變的觀念,發展的觀念,重在量變,還沒有將質變說清楚,講明白!因此,進化論是不正確的!


但是,達爾文的進化論還有大量有價值,得到了證明的部分,至今都沒有被科學界推翻!如果從愛因斯坦提出的相對論說起,引力波也是隔了幾十年,在這個月才得到了具體證據!據此,不能完全否定進化論的正確性,只有讓未來告訴我們的真相!


旅遊老爹


達爾文的進化論正確嗎?這要看以什麼標準來判斷。以任何一種“神創論”的“理論”來衡量,肯定不正確。以“不知其然,更不知其所以然”的眼光來看,不一定正確。但從科學的角度說,至今為止,沒有什麼證據可以對其理論做出任何的證偽——他的理論是正確的。

關於“達爾文進化論”,下列事實,很可能會“顛覆”不少人的“認知”。

首先,達爾文曾反對把自己的理論稱為“進化論”。

查爾斯.達爾文1859年發表《關於自然選擇導致的物種起源》,後被簡稱為《物種起源》。其通篇並沒有談到自己的理論叫“進化論”。甚至,沒有一次使用過“進化”這個詞彙。

達爾文是英國人,英文的進化是“evolution”。其源於拉丁文的“evolvere”。原意是將一個卷在一起的東西打開,也指任何事物的生長、變化或發展,包括恆星的演變、化學的演變、文化的演變或者觀念的演變。19世紀以後,這個詞被生物學所常用。

達爾文沒有使用這個詞彙的原因,第一,大概因為他不是生物學家,而是博物學家,所以沒有使用生物學的術語。第二,應該是更重要的,“evolution”在當時生物學上,曾被用來描述胚胎髮育過程,在一般用語中具有“進步”的含義。達爾文反對以“進步”來描述生物改變的過程。他在《物種起源》第7章中說:“(天擇)的最後結果,包括了生物體的進步(advance)及退步(retrogression)兩種現象”。在《物種起源》第一版中,他使用“經過改變的繼承”(descent with modification)、“改變過程”(processof modification)、“物種改變的原理”(doctrine of the modification of species)等等詞彙。

後來,英國的哲學家、社會學家赫伯特·斯賓塞(Herbert Spencer,1820–1903)在很多著作中用“evolution”一詞來描述進化或演化現象。逐漸被生物學家們所接受。達爾文也接受了這個概念。

其次,達爾文的理論,並非要論證物種是一個由低到高的“進程”。

查爾斯.達爾文出生於一個知識分子家庭。在他之前,擔任巴黎自然博物館長的拉馬克(Jean-Baptiste Lamarck,1744-1829),以及羅伯特.錢伯斯(Robert Chambers ,1802-1871)已經提出了關於生物進化的概念和理論。達爾文1831年乘坐“獵犬號”進行了5年的航海考察,首先關注的是地質問題。他提出,珊瑚礁是珊瑚不斷生長並逐漸沉積到海底形成的。這是他對地質學的第一個重要貢獻。在進行了大量動植物觀察後,達爾文確信物種是可以演變的。1842年前後,他開始整理自己的手稿。他寫道:“既然人類為了各種目的馴養出了千姿百態的家養動物,那麼一些野生動物中會產生偶然變異也就毋庸置疑了。既然我們知道形狀和特徵的相似性源於遺傳,那這些變異性狀可以遺傳也就不足為奇了。我們知道食物量和繁殖能力之間的指數關係,那自然選擇就成為始終在發揮作用的因素。地理環境差異帶來的外部條件的變化會導致偶然形成與上代略有不同的新的物種。”

在這樣的思路指引下,達爾文開始做遺傳實驗。直到1859,他發表了他的學說的摘要版——《關於自然選擇導致的物種起源》。

達爾文的理論,不管你是稱其為“進化論”還是“演化論”(20世紀初,相關理論介紹進中國的時候,確實發生過這兩個名字之間的爭論),但核心只有一個——自然選擇——這是他的理論的本質。自然選擇是“進化”的創造性力量,不僅是不適應生物的剔除者,還必然會產生適應生物。

概括他理論的邏輯,也只有三點。

第一,生物是可變的,而且生物的變異(至少是部分)遺傳給後代。

第二,生物產生的後代的數量,多於可能生存下來的後代的數量。

第三,一般說來,生物的後代向著環境對其更有利的方向變異,這樣就會生存並繁衍下去。

請注意,達爾文認為,“進化”沒有目的。生物個體為了增加自己的基因在後代中的“份額”,而進行著“鬥爭”,這就是“進化”。他還認為,進化沒有方向,並不導致更高級生物的出現。生物只不過逐漸更加適應其生活的環境,這就是“進化”。

達爾文的《物種起源》分為15編,前面有引言和緒論(亦有分為12章的版本)。

依次為:1.家養狀態下的變異;2.自然狀態下的變異;3.生存鬥爭;4.自然選擇(即適者生存);5.變異的法則;6.學說之疑難;7.對自然選擇學說的各種異議;8.本能;9.雜種性質;10.地質記錄的不完整;11.古生物的演替;12.生物的地理分佈;13.生物的地理分佈續篇;14.生物間的親緣關係:形表學、胚胎學和退化器官;15.綜述和結論。

在前14編中 ,集中講述了生物進化的過程與法則。這14遍又可以分成三部分。

第一部分(1-5編),是全書的主體及核心,提出了自然選擇學說 。

第二部分(6-10編),作者假設是反對者,給自己的理論提出了一系列質疑,再逐一回答。

第三部分(11-14編),達爾文用自然選擇為核心的理論,對生物界在地史演變、地理變遷、形態分宜、胚胎髮育中的各種現象進行了令人信服的解釋。

達爾文理論在西方的真實接受度如何。


有不少人在傳,達爾文的理論在西方教育裡已經被“剔除”了、駁倒了,等等。這裡不妨引用由西方几個頂尖科學家寫的一本書《進化(Evolution)》的一段話——這本書現在仍是西方若干著名大學中研究生的課本——此書中譯本第13頁的小標題是“《物種起源》發表15年後,大多數受過教育的人士已將進化當成事實”。這是指1874年以後。

這本書裡有一段很精彩的話,“人們世界觀的快速改變源於達爾文在積累證據和預見反對意見方面的才能。正如達爾文說的,對《物種起源》會是一個長期的爭論,也會是最終令人信服的爭論。他的成功也基於他對進化機制的探討。……在後來的半個世紀中,人們一直不承認自然選擇是適應和物種多樣化的原動力。然而,達爾文提出了一個可以檢驗和連貫的機制。從而將進化論帶進了科學的範疇而不僅僅是猜想。”

達爾文理論的“進化”。

既然說到15年後已被當作事實,為什麼又說半個世紀不承認呢?

物種的“進化”被當作事實不假,但說“進化”的原動力是自然選擇,就必須需要足夠的證據。

自然選擇遇到了三個實質性障礙。

一是,由於過渡類型極少發現,因此進化和進化機制的證據只能是間接的。

二是,由於物理學家威廉·湯姆森(William Thomson,1824-1907)的計算錯誤,使地球年齡和達爾文的理論不相吻合。

三是,與遺傳相關的問題使達爾文最難回答。

現在的科學家們半開玩笑地評判:“19世紀末對進化機制的爭論源於對遺傳機制的無知。”

20世紀初,威廉.湯姆森的計算錯誤被發現和糾正。達爾文理論的一個障礙消除了。

奧地利生物學家孟德爾(Gregor Johann Mendel,1822-1884)的遺傳理論,消除了達爾文理論的另兩個障礙。

孟德爾在1865年,即以提出了著名的遺傳學“分離定律、自由組合定律”,但沒有引起重視。直到1900年,荷蘭的雨果·德·弗里斯(Hugo de Vries)、德國的卡爾·柯靈斯(Carl Correns)和奧地利的契馬克(Erich von Tschermak),分別再次發現了以上定律。但孟德爾發現在先,仍被命名為“孟德爾定律”。

至此,進化理論首次變得完整——是達爾文自然選擇學說和孟德爾遺傳理論的綜合體。

還要說到達爾文理論的一次重要進化。這就是1920年前後,費希爾、賴特、霍爾丹等科學家,將生物統計學與自然選擇、孟德爾遺傳完全綜合,形成了現代意義上的現代綜合進化論。這一理論整合了眾多領域,產生了進化生物學(Evolutionary Biology)。至1950年代,現代綜合進化論已經成熟,不但能夠闡述生命的發展和進化過程,而且還能闡述為什麼會進化成現在這樣:包括生命為什麼是由單細胞發育而來?遺傳密碼為什麼要以現在的形式存在?以及為什麼會出現有性繁殖,等等。

進化生物學是現代科學的基石之一。

不管相信不相信,也不管接受不接受,現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體(包括人類),是由生活於30億年前的一種或很少幾種“共同祖先”發展而來的。而這些祖先,又是由更簡單的生命體發展出來的。

這,不是假說,是科學研究的成果。

這一成果,之所以能夠取得,與查爾斯.達爾文1859年發表《關於自然選擇導致的物種起源》,是密切相關的。

至於7000年來的生物進化進程,在講過前面這些內容後就可以得知,並非是一個個“新物種”的湧現,而是仍然存在物種對環境的適應,以及許多物種在自然選擇中的消失。這種變化,稍有些深度的科普讀物,有令人信服的介紹。

推薦幾本關於“進化”的書籍:《進化》,(英)巴頓、(美)布里格斯、艾森、戈爾茨坦、帕特爾等著,科學出版社;《自達爾文以來》,(美)古爾德著,海南出版社;《生命的躍升》,(英)萊恩著,科學出版社。

(圖片來自網絡)


一老沈一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氣象萬千,變者進化。

很多人都在問,為什麼很多動物多少多少年沒有進化。上面這句,就可以解答了。地球上的氣候環境多種多樣,改變了生存環境,而只要可以生存下去,就自然出現進化(變化)。

比如,美國出生的華裔,哪怕只是移民的第二代人,而且沒有混血。就已經和中國人的長相出現差異了。這就叫一方水土養育一方人。

再比如,大家可以翻翻清朝或者民國的老照片。這百年下來,中國人的血統沒有變化。氣候也沒有什麼變化,但心態和營養程度產生了變化。也就是說環境也是存在變化的。當代國人和清末民國時期,在面相上,就大不相同了。

所以說,看不到進化和變化,只不過是觀察的不夠仔細。或者人們對其他物種瞭解的不夠詳細。就比如,美國黑人 非洲黑人和南美洲的黑人面相是不同的。黑人本身是一個族系,但美國和南美的黑人都有區別於非洲黑人的美洲的氣質。很多人都是因為不瞭解黑人,沒有足夠仔細的觀察。所以我上面列舉了兩個中國的例子。而很多人對黑種人的觀察都不夠,對猩猩和其他動物,能有細緻的觀察嗎?人和人的長相能分的清。動物之間也有不同長相,能分清嗎?更何況中國人看白人黑人都往往分不清呢。何況動物。那動物是否變化和進化,你能確定的準確嗎?

所以,再列舉一個我們明明知道,但總忽略的。也就是中國近幾十年來,人均身高的提升。80後普遍比70後高。90後又普遍比80後高。而00後的小學生就有很多超過180的了,還是女生。當然,180的小學女生還是少數。但人均身高的逐步提升卻是事實。這就屬於國人基因上的進化。一方面是營養方面引起的。而另一方面呢?就屬於物競天擇適者生存了。也就是社會上主流審美觀是以高為美。不管是男生的高富帥還是女生的大長腿。審美觀都基於身高。哪怕矮個子也不能免俗。矮個子的男人(女人)也要找一個高個子的女人(男人)來改善後代基因。這就導致了夫妻雙方都是矮個子的比例逐步降低。而中國不管是男人還是數量相比男人少一點的女人,都有因為不符合擇偶標準,而成了剩男剩女甚至一輩子光棍的。而這一部分,就屬於劣汰。不符合審美標準擇偶標準的基因被逐步淘汰。而符合審美標準。比如高個子基因,被優先繼承。所以,國人身高上的進化,有兩部分營養和擇偶標準。

不過說了這麼多,主要在於一個環境變化上。如果環境不變,習性不變。那麼就基本不會進化。也就是進化論的基礎不是隨著時間而變,而是隨著環境的變化而變。氣象萬千,變化就萬千。環境如一,進化的樣貌就始終保持。

比如,之前看到評論裡有人舉的例子,農田裡打農藥,沒過幾年藥效就不行了,蟲子有了抗藥性。這就是環境改變了,不能適應的滅亡了,能適應的因為環境的改變而進化(出抗藥基因),而生存下來。

所以,進化論就是環境變化,適者生存,不適滅亡。進化論也是,環境不變則不發生基因進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