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陽市司法局每日普法:包工頭帶著幹活過程中從高處墜落是否能構成工傷?

問:我與趙某是同鄉,趙某繫個體,2017年中旬,趙某通過關係,從某建築工程公司承接了外牆粉刷工程。趙某帶領我和其他10多個工人實際施工,施工過程中,由於腳手架破損,我從高處墜落,住院20多天,出院後,傷殘鑑定構成10級傷殘,趙某和某工程公司均拒絕賠錢。我是否能構成工傷?如果構成工傷,我自己能不能申請?

阜陽市司法局每日普法:包工頭帶著幹活過程中從高處墜落是否能構成工傷?

界首市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師:安徽星馳律師事務所 王坦

王坦律師解答:你雖然沒有某建築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因系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負傷,應當認定工傷,你可以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王坦律師提醒:《工傷認定辦法》第五條、《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發生工傷事故後,責任主體應該在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超時不申請。超期期間的工傷待遇等相關費用由責任主體承擔。如果責任主體未在規定的期間內提出的,受害者及其近親屬、工會可以在1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所以你可以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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