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甲男和乙女於2010年登記結婚,婚後生育一男一女兩個孩子。2016年甲男有婚外情,甲乙雙方到民政部門辦理了離婚手續。離婚一年後,雙方都有復婚念頭,女方乙提出籤個協議:誰出軌,離婚時出軌方“淨身”出戶,家中一切財產歸不出軌方。乙方諮詢該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阜南縣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師:安徽談鋒律師事務所 孫廣瑞
孫廣瑞律師解答:如果出現夫妻雙方協議離婚不成,向法院起訴後,出軌方在訴訟中對“忠誠協議”反悔的,“忠誠協議”沒有生效。不過,法院仍然會根據實際情況,考慮是否存在婚外情、家庭暴力等,來對無過錯方酌情予以照顧。
孫廣瑞律師提醒:最高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14條規定:“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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