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河南省定價目錄》公布 部分定價市場「說了算」

新版《河南省定价目录》公布 部分定价市场“说了算”

省發改委相關負責人

7月12日,省發改委公佈了新修訂的《河南省定價目錄》(以下簡稱新版《目錄》)。相比現行的2005年版《河南省定價目錄》,新版本政府定價項目由41項縮減為36項,將於8月1日起正式實施。

這份政府定價“新菜單”對百姓生活有啥影響?記者採訪了省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並進行深入解讀。

哪些項目定價政府“不管了”?

打開手機上的專車軟件,高峰時段自加小費、空閒時段優惠送上,議價乘車已入尋常百姓家……老百姓已經越發習慣價格由市場來決定。“新版《目錄》正式實施後,更多原先的政府定價項目的價格會跟著市場走。簡單來說,‘市場價格’都交給市場‘定’。”省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說。

部分定價權放開,如何避免“一放了之”?

行業監管在“前”政府監管在“後”

價格改革事關人民的生活,對於放開的定價項目,省發改委並不是“一放了之”,而是通過放開政府定價權限,將政府價格管理的重心和精力從直接制定價格水平轉向價格公共服務和事中事後監管上來,政府將更加註重行業監管機制的完善、現代市場體系的建設以及公開公平市場環境的營造。省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舉例說:“河南市場鹽價已經放開一年多,但鹽價未發生明顯波動。”

新版《目錄》正式實施後,省、市有關部門將多措並舉,確保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基本穩定,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

哪些價格仍由“政府說了算”?

水、電、氣、熱力仍屬政府定價範圍

按照規定,所有政府定價項目一律納入政府定價目錄管理,目錄之外無定價權。

新版《目錄》正式實施後,保留的政府定價項目,都是事關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最大限度限於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和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涵蓋居住、出行、教育、醫療、旅遊等方面。

居住方面,保障性住房租金標準及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以及水、電、氣、熱力等價格仍舊屬於政府定價範圍;出行方面,城市公共汽(電)車、軌道交通票價、客運出租車運價及燃油附加費標準仍舊屬於政府定價範圍;教育方面,公辦教育(包括高校、中等職業學校、中小學、幼兒園)收費標準、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學歷教育收費標準仍舊屬於政府定價範圍。(記者 欒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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