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註冊了一家公司,朋友想讓我給開5萬發票給我10個點,這樣做是否違法?

笪駿


虛開發票違法。

國家相關部門對於發票的管制還是相當嚴格的。

之前北京地鐵的清潔工拿別人丟掉的手撕票賣錢,最終被判刑。當時有一種聲音說,所涉發票額度較小,判刑過重。但是,現實的規矩是,只要你通過發票來牟利,就是違法的。

拿返點給人開票這種事,還不不要做,一旦被查實,後果很嚴重。

況且現在各種監測手段很先進,連證監會都能通過大數據監測內幕交易和老鼠倉,何況是更重要的國家稅務部門。

請記住,納稅光榮。

另外,斑馬消費想補充一點,你這朋友讓開發票給10個點,妥妥地坑你啊。

就算你的公司是增值稅較低的文化傳媒、餐飲等公司,也要交3個點的增值稅,到時候申報企業所得稅,最少是10個點。

前前後後算下來,都不止10個點。

當然,如果你的公司沒什麼經營業務,還在免稅額度裡面,的確不用交這麼多稅,但這樣就更容易被追查了——一年都沒什麼業務,就開了這一張5萬的票,不查你查誰呢?


斑馬消費


建議公司沒有發生經營業務不要開具發票

怎麼說呢?我從事稅務工作,這種情況見得太多了。公司沒有發生業務就替別人開具發票,一因為是人情難推,二是順便賺點小錢。但是這種行為屬於違規違法行為,我從事稅務工作,不建議你替朋友開具這張發票。



1.沒有實際經營就開具發票怎麼定性?

稅法上這樣說:為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不符的發票,屬於虛開發票。沒錯,屬於虛開發票無疑。你們公司沒有發生交易,只是替你朋友開具發票,這就是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

2.一旦被發現會怎樣?

咱們來看看發票管理辦法:虛開發票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虛開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虛開金額超過1萬元的,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個處罰可還真不輕。一般情況下,虛開5萬元普通發票,稅務局會視情況處以罰款,不會涉及到刑事責任。當然了,每天都會發生數以萬計的虛開發票,稅務局也不是每一個都能發現,所以很多人都存在僥倖心理,以身試法。

3.你該怎麼辦?

我個人建議不要替你朋友開具這張發票。同時,真正為了幫助你朋友,我們還有別的辦法。你可以建議你朋友去稅局以個人身份代開發票,總計各項稅率大概為4.3%左右。這既解決了發票的問題,也幫你朋友省了點錢。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

文:稅裡稅外~帶你瞭解稅收那些事


稅裡稅外


非請自來。

按您的描述,該行為顯然屬於虛開發票,是違法行為。



有什麼好處:

首先該行為可以撈到3500元,其次可以吃國家糧(就該項行為可判拘役,作好心理準備吧)。

稅務能查出來嗎?

聽說過“金稅三期”嗎?知道“稅收分類編碼”嗎?知道什麼叫大數據嗎?金稅三期能監控到企業的收入、支出、庫存、往來、利潤、納稅等數據,能不能查出來,不言而喻。

對公司的影響:

無疑是玩火自焚!說一個謊,就要用一百個謊來圓!公司能把這項開票業務的所有環節都做到天衣無縫嗎?現如今根本不可能!增值稅是流轉稅,各環節環環相扣,緊密相連,一個環節出問題,整個鏈條都出問題。


艾特迷


首先,可以確定這是虛開發票,買賣發票。是違法行為。


虛開,包括在沒有任何商品交易情況下的憑空填寫,也包括在有一定商品交易情況下的不實填寫。利用自己的發票給別人代開發票(就是所說的走票)。發票管理辦法:虛開發票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虛開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虛開金額超過1萬元的,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種情況如何避免陷入虛開,給出一點建議:

首先,要確認該交易行為是否真實,其次,確認該交易是否在您公司的經營範圍內。如果以上兩個條件都滿足的情況下,可以通過完全由您的公司完成交易,合法開具發票。但就交易本身來講就與你朋友無了。相當於你朋友為你公司介紹一筆業務!

由公司完成全部交易流程,簽訂交易合同協議,資金走銀行流水,開具相應金額髮票,做到“三流一致”。並且依法交納所有涉及到的稅款。至於您的朋友,可以從您公司領取工資、勞務等(交稅)費用,或約定以其他不涉稅的方式進行費用支付。

再者,也是建議這種事情就不要提起了。自己多學習一些稅務知識和規則,這不應該成為疑問。尤其是公開場合,不好問也不好答。只能提出依法辦事合法經營等大家都知道的建議!

創業是個全方面的技術活,祝您事業順利!回答供您參考。


核定徵收項偉


不僅違法,而且還會給你帶來大額損失!


企業的銷項發票,是與同等數量的進項發票相對應的。

1. 如果你沒有進項發票,直接出具銷項發票,那麼屬於虛開發票,是絕對違法的事情。

2. 即使是你有進行發票,但如果進項名稱與銷項名稱不相符、進項數量小於銷項數量,也是會被稅務機關稽查的,有可能會冠以“經營項目不符”。


隨之而來的稅費問題

如果你沒有進項發票,那麼你需要承擔17%的增值稅。除去你朋友給你的這10個點,你需要承擔:50000/1.17*0.07=2991元的稅。

別忘了,除了增值稅和所得稅,你還需要繳納附加稅印花稅

附加稅為增值稅額的13%,即=2991*0.13=389元

印花稅為銷項不含稅金額的千分之0.3,即=50000/1.17*0.3/1000=12.8.


所以基本來講,除去法律疑義,你還需要額外承擔約3393元的稅費(所得稅未計算在內)。


如果我的某一句話、某個觀點對你有幫助或啟發,請關注我。


用戶71974455765


我算是一位資深會計人了,略通稅收政策法規,如果從稅法上來講,沒有真實業務屬典型的虛開,協助朋友偷稅漏稅,你和朋友都需擔責,至於處罰已有朋友回答得很全面不再重複。 我來回答稅務能不能查出來及你有什麼好處這兩方面,稅務能不能查出來,你只開票沒收錢,稅務機關想查你還是能看出蛛絲馬腳的,首先看你開票內容與你的經營範圍及朋友公司的匹配不匹配,如果不匹配直接露陷,如果匹配,再看有沒有合同,資金流、貨物流及運輸流是不是一一對應,(如果是勞務那是其他的匹配比),當然五萬的金額一般稅務機關估計沒時間去管)如果金額大或者是連鎖下發的數據甚至是案件,那就另當別論,從企業的各項數據包括約談外調等等,各行有各行的門道吧。 至於你有什麼好處,如果不被查出來的話,好處很明顯啊,那就跟天上掉餡餅一樣啊,現在領發票都是免費的,你開張票就拿錢,如果是普票,一季度九萬之內免增值稅,如果開代開專票,那增值稅交50000/3%*3%的稅金,地稅是增值稅為基數的稅費很少怱略不計,至於所得稅,如果查賬徵收,你完全可以用其他成本費用(人工工資等)來充數,完全可以不交,如果是核定徵收所得稅,那要看你的行業才能算出來,總之門面上的好處是:10%的好處費減去各種稅費後的收益,不過為了一點小利,擔被查處的處罰及失信風險,還是得不償失,希望有這種想法的人三思而後行。


阿陽186294228


虛開發票是違法,增值稅是唯一列入刑法的稅。請三思。我下面說的請作為反面教材:一般來說,只要你交稅,稅務局不會管的太嚴。但是長期只開具發票,而無進項抵扣,就有虛開嫌疑。當然比如勞務,餐飲,服務業等等可以基本無需進項稅。一次性費用過大的交易,建議簽訂服務合同,資金流就說是現金。

你說的好處就是返點和稅款的差額。你不光考慮發票稅率,還要考慮增值稅對應地稅的金額。對方答應十個點,你的好處大概是六個點(勞務餐飲3%)或者三個點(服務業6%)。

提醒一下,小規模納稅人一般是核定徵收,年收入有限制,而你的發票直接反應了你的營業收入。

別說我帶歪路,增值稅開始實施的時候,很多規則制定者已經通過bug牟利,而我說的都是他們玩剩下的。


讀書錯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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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朋友代開發票,風險不只是開票人!

首先要明確的是,幫朋友代開發票,這個行為屬於稅法規定的虛開發票行為,對於涉及的三方(實際開票方、應開票方、受票方),都有風險。

一、有哪些具體風險?

1、實際開票人

實際開票人為朋友代開發票,屬於為他人代開發票的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視為虛開發票,由稅務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虛開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虛開金額超過1萬元的,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另外,為他人代開發票,導致他人未交稅款,按照四十一條規定,由稅務機關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的稅款1倍以下的罰款。

2、應開票人(發生應稅行為人)

實際發生應稅行為後,不按稅法規定申報交納稅款,請他人代開發票,造成實際發生應稅行為未按照稅法規定交納稅款,按照稅收徵管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3、實際接受應稅行為人

實務中,實際接受應稅行為人,會造成接受虛開發票的行為,如果有證據資料表明不知情,屬於善意取得的發票。如果是惡意取得虛開增值稅發票,從性質上會認定為偷逃稅款,按偷逃稅款進行處理。

善意取得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屬於未按規定取得發票,所得稅前不得扣除。善意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已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需要轉出,如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專用發票,准許其抵扣進項稅款;如不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專用發票,不準其抵扣進項稅款或追繳其已抵扣的進項稅款。

二、怎麼正確處理?

那麼,如果發生應稅行為,自己又無法開具發票,怎麼辦?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和規範稅務機關代開普通發票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4〕1024號)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申請代開增值稅發票辦理流程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9號的規定,由納稅人按照要求辦理:

1、提交《代開增值稅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

2、自然人申請代開發票,提交身份證件及複印件;

3、其他納稅人申請代開發票,提交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經辦人身份證件及複印件。

綜合以上,非法代開增值稅發票,無論對於哪一方,都是得不償失的行為。千萬不要貪小便宜,不要冒風險,害了自己也害了他人。希望大家都能積極學習稅法規定,避免違反規定造成經濟損失和承擔不必要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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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財稅


建議你公司沒有發生經營業務不要開具發票

我是專業從事稅收風險管理和納稅評估工作的,這種情況一旦發現,後果很嚴重。公司沒有發生業務就替別人開具發票,這是虛開普通發票的行為。

一、被發現的概率很高

如果你公司季度銷售額超過90000元,也就是達到增值稅起徵點,一次開票就獲利估計扣除增值稅後近3000元(扣除2000元左右的稅費)。如果季度不到90000元,獲利更高。一旦走了第一步,可能將來會走出第二第三步,不可收拾。常在河邊走,那有不溼鞋!一旦你朋友或你或其它什麼環節被發現涉嫌虛開或接受虛開,增值稅是一個鏈條,稅務機關就會找上門來。

二、發現後的後果

發票管理辦法規定:虛開發票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虛開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虛開金額超過1萬元的,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果你朋友把虛開的發票用於增加成本費用,則屬於偷稅行為。按稅收徵管法規定:處偷稅額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還要按日徵收萬分之五得滯納金。嚴重的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三、個人建議

要隱瞞一句慌言,需要再編100句慌言。你的虛開行為會留下很多痕跡和疑點。會體現在你和你朋友的財務報表及賬務記錄中,具體我們怎麼發現這裡就不細說了。目前稅務機關的數據分析能力在不斷提升,稅務系統在省市一級有一批專業化人才集中精力在做風險防控工作,被發現的概率會越來越高。

建議你考慮後果,向朋友講明利害,不要冒險做違法的事,避免追悔莫及。


稅眼看世界


虛開發票肯定是違法的。也許你會禁不住這10個點的誘惑,但是實際你到手的也就是5個點。這還需要你冒風險去找5W抵扣票的情況下。如果你不小心中獎了,被稅務機關查出發票虛假,你不光要給罰款。還需要補交企業所得稅。一般是百分之10到25.這樣你就做了一筆賠本的生意,還會留下不良記錄。所以建議你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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