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克伯格賣5億美元股權做慈善,扎式「裸捐」中國企業家能學嗎?

北京時間3月2日據路透社報道,據向監管部門提交的備案文件顯示,Facebook公司CEO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在2月份拋售了自己所持Facebook公司近5億美元的股權,以此資助其慈善項目——“陳-扎克伯格倡議(CZI)”。

扎克伯格賣5億美元股權做慈善,扎式“裸捐”中國企業家能學嗎?

目前“陳·扎克伯格”基金會的發言人已證實了此事,這名發言人表示此次出售股票是扎克伯格去年9月份公佈的捐贈計劃的一部分,捐贈的資金將用於未來幾年“陳·扎克伯格”基金會的活動及其運行。

“陳·扎克伯格”基金會由扎克伯格和他的妻子普莉希拉·陳在2015年12月所建,當時正值他們的愛女出生,扎克伯格宣佈將把他所持有的99%的Facebook股票捐贈給這一基金會,當時的價值就高達450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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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扎克伯格”基金會成立之後不久,就已開始獲得來自扎克伯格的捐贈。根據科技博客網站Recode的數據,扎克伯格在2016年和2017年拋售了其所持Facebook公司約16億美元的股票。

值得注意的是,當時,扎克伯格的“裸捐”在贏得一片讚譽的同時,有人質疑他此舉是為了讓這些股權所帶來的分紅被免於徵收所得稅。原因是扎克伯格和華裔妻子普莉希拉·陳沒有像眾多慈善機構和項目一樣建立“非營利性慈善基金”,而是成立並注資一家“有限責任公司”。

扎克伯格為什麼成立“有限責任公司”而不是慈善基金?

扎克伯格捐獻股份的對象是以自己及太太姓氏命名為“Chan Zuckerberg”的一家LLC(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中文直譯是有限責任公司,但其並非完全對應我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在美國是一種較為特殊的公司形式。“雖然出資者也承擔有限責任,但LLC可以是穿透型的稅收實體,其在公司層面可以不被徵稅。該公司可以申請享有慈善組織的資格,接受捐贈可以享有資本利得稅負免除,以及其他稅收優惠。如果LLC不想申請慈善組織的資格,可以如其他社會企業一樣運作,可以向其他慈善組織進行捐贈,也可以直接對受助者進行贈與,還可以進行一般性的商業活動並且分配利潤。”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合夥人王小成說。

不少批評人士指出,有限公司方式一方面可以讓扎克伯格夫婦出售手中持股時獲得稅務減免好處,同時也允許營利運行。並公開質問他們為何不直接建立非營利慈善基金。

扎克伯格解釋了選擇成立有限責任公司的原因:“成立有限責任公司和非傳統概念的基金會,我們並不能從股份轉讓中獲得任何稅務優惠,不過,我們可以更加靈活有效地運用善款。”

扎克伯格賣5億美元股權做慈善,扎式“裸捐”中國企業家能學嗎?

事實上,有限責任公司的確實現了慈善信託辦不到的事,重點表現這兩方面:

其一,有限責任公司比慈善信託更為靈活,尤其在投資領域,有限責任公司模式下投資領域的選擇更自由,營利性和非營利性領域的投資可以同步進行,更重要的是,在當今商機稍縱即逝的社會中,公司簡潔的決策程序可以實現更敏捷精準的投資。

其二,有限責任公司的模式可以幫助扎克伯格對資金的去向和用途擁有更多決定權,而不是單純地把錢交給慈善組織或非營利服務團體,進而失去對資金的控制。這種對資金的控制又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對捐贈資金使用的監督和控制,二是這筆以Facebook股份形式所捐贈的財富,不僅僅是現金價值,其背後還附著另外一項重要的權利,即對Facebook的控制權。

然而,在慈善信託模式之下,委託人通常享受的“待遇”是“在你名義,卻不屬於你”,而這給慈善信託及基金會的架構設計提出了很大的挑戰,很多架構設計得都非常複雜,這就會使得投資決策變得冗長,而有限責任公司模式則避免了這些弊端,最終實現了簡潔高效的控制模式。事實上,這對國內很多家族企業來說,在避免控制權爭奪方面是非常有效的方法和案例。

“裸捐”企業股權適合中國企業家嗎?

“有限責任公司”是值得中國企業家借鑑的一種慈善創新模式,那“裸捐”企業股權是否適合中國企業家呢?

福耀玻璃集團創始人曹德旺曾公開發文《扎克伯格“裸捐”不適合中國企業家》表示,在以慈善方式分配財富的同時也要做到周全考慮,真正的慈善是做好企業家的基本責任,把企業經營好。言下之意,如果把企業股權捐贈出去,將不利於企業家做好企業的經營管理。曹德旺還以自己為例子,表示自己捐了50%而非99%。

中華遺囑庫管委會主任陳凱指出,曹德旺這一觀點顯然混淆了所有權與管理權的概念。企業家所捐贈的企業股權屬於企業家的家庭財產,企業的經營管理權並不必然依附於企業所有權,更不必然歸屬於企業家的家族成員。且不說越來越多的企業創業者通過合夥人制度、投票權代理和股權信託制度,在不斷稀釋股份、失去大股東地位的同時仍然保留對企業經營的控制權。隨著經濟轉型和財富管理的興起,越來越多的家族企業將通過上市、全員持股、轉讓、稀釋股權實現所有權、管理權、受益權的分離。

更值得注意的是,捐贈企業股權將促使企業家釐清“傳家”、“傳財”與“傳業”的關係,積極部署家族傳承與企業傳承的結構,建立家族人才與企業經營人才的互動機制,在企業股權發生繼承之前,通過慈善捐贈真正做到財富所有者、受益者與財富管理者的良性互動關係,從而實現從家族創富向守富、傳富、享富的華麗轉身。

● 資料綜合自:《家族企業》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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