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电动车人性化管理,5年+3年,非常时期合理过渡

南宁的政策,值得全国去学习!

2018年6月26日,南宁就《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专家论证稿开展立法论证。得到一项重要结论:

超标车在5年有效期满后还有一次延期3年的机会,也就是说还可以骑8年的时间!

南宁电动车人性化管理,5年+3年,非常时期合理过渡

看到这样的管理政策,经销商和消费者普遍关注的“超标车”,可以尽管卖、尽管买了!

而这并非说南宁对电动车就是放任不管的,相反,南宁对电动车的管理是值得全国都去学习的。

保证立法的合理性

南宁对电动车的使用期限设定了“5年有效期”和“7年有效期”两种方案,有效期自车辆初次注册登记之日起算!

对条例施行后上牌的新车,申请延长有效期的次数不受限制;

对条例施行前上牌的超标车,申请延长有效期为一次,期限为3年。

南宁电动车人性化管理,5年+3年,非常时期合理过渡

这就使得条例施行后上牌的、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车可以连续使用好多年;对条例施行前已注册登记但不符合新国标的车,号牌和行驶证的申领有效期届满,申请延长有效期为一次,可以有8年的使用期限。

这样的政策既符合城市管理要求、普通消费者的出行需求,也能促进社会和谐、保证立法的合理性。

保证立法的人性化

“作为管理者,不能老想着去‘整人家’,而是要多想想怎么服务到位,管理和服务要紧紧靠在一起。”这是南宁电动车管理的初衷。

南宁电动车人性化管理,5年+3年,非常时期合理过渡

从2014年开始,南宁就创造性地推出了“以学促管,学罚结合”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新模式,有效补齐了交通安全教育的短板。此外,条例中拟规定:

骑电动车要戴头盔;当电动车用于载人时,只允许搭载一人;规定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非机动车道路、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的建设纳入城市规划;不得非法改装、加装,禁止拆除车速提示音等装置……

既可以使消费者平稳过渡到国标车,也不会损失消费者的财产利益,更加保证了电动车的安全性和立法的人性化。

南宁电动车人性化管理,5年+3年,非常时期合理过渡

在新国标逐步推动的过程中,很多城市对电动车制定了管理政策。而南宁对电动车更加合理、人性化地管理,促进城市管理更加科学,南宁是全国的榜样!

南宁在过渡期内,没有对超标车“一刀切”,相比其他省市禁止销售超标车、禁止骑行超标车等扣车、拘留、罚款等管理而言,“南宁模式”更具人性化,更以老百姓的角度来考虑问题!

希望南宁的这些管理经验,能给其他城市带来启发和借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