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合同可以對合同當事人的利益進行保護,而生效的合同才受法律保護的,依據合同法的規定,合同一般是自簽訂時成立的,合同有書面、電子、口頭等訂立形式,那麼合同成立就意味著合同生效了嗎?
合同成立是不是就意味著合同生效
依據合同法的規定,合同自簽訂時成立,但合同成立並不意味著合同生效,有些合同是附條件生效的,條件達成時合同才生效。
第四十四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四十五條 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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