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嘉陵江水源保护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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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嘉陵江水源保护座谈会
凤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嘉陵江水源保护座谈会

近日,为扎实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立足检察职能守护青山绿水,凤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嘉陵江水源保护座谈会,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贺昌林,民行部副部长梁小科、王亚芳,县政府副县长陈新,县环保局、水利局、安监局、国土局、林业局、发改局等县级部门和黄牛铺、红花铺、双石铺、凤州、留凤关等镇政府主要领导参加了座谈会,凤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武主持会议。

嘉陵江发源于秦岭北麓的陕西凤县,流经陕西、甘肃、四川、重庆四省市,全长1345千米,干流流域面积3.92万平方千米,是长江流域面积最大的支流。凤县境内主要有小峪河、安河、旺峪河等较大支流。

凤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嘉陵江水源保护座谈会

会上,各县级部门和镇政府结合自身职能,汇报了嘉陵江水源保护工作情况、存在不足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就进一步加强地表监测、污染防治、汛期监管、网络化治理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与会职能部门表示,今后将继续履行部门职责,加强监管,注重协作,共同把嘉陵江水源保护好。

陈新副县长指出,近年来,凤县坚持“生态立县”战略,确立了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交融,环境整治与生态保护并举的科学发展之路,实施了水保示范园建设工程、河道水系绿化等项目,建成了月亮湾省级水保示范园和凤凰山水保示范园,为嘉陵江上游的水源涵养、生态修复发挥了重要作用。各职能部门要继续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同饮一江水,保护母亲河”的水资源保护工作思路,保障凤县流域的水资源安全。

凤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嘉陵江水源保护座谈会

贺昌林专委对凤县嘉陵江水源保护工作给予高度肯定,认为凤县各职能部门能依法履职,践行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嘉陵江水源保护工作领导重视、落实扎实、监管有力、氛围浓郁。县级各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职,严格监管,坚守绿色发展理念,共同推进嘉陵江水域的水源保护工作。

邓武检察长表示,加强嘉陵江水源保护是保护青山绿水,维护社会公益的重要方面。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为嘉陵江水资源保护提供了司法保障,凤县人民检察院将结合县域生态环境特点,切实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保护法律监督。二是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加强生态领域办案力度,使公益得到有效保护。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司法机关、行政单位同心合力保护嘉陵江水资源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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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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