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結婚,十一個姐姐掏錢,重男輕女到極點!

弟弟結婚,十一個姐姐掏錢,重男輕女到極點!

7月9日,山西省呂梁市中陽縣暖泉鎮橋上村一農家娶親。農戶高海貴的11位閨女,湊了32萬元為家裡唯一的、年齡最小的弟弟高浩珍辦婚禮。

高浩珍的十姐高玉(化名)澎湃新聞介紹,父親高海貴今年已經72歲,母親蘇某68歲,大姐49歲,弟弟高浩珍今年才22歲,在九姐的理髮店工作,弟媳則是他的初中同學。

今年是2018年,從年齡來推算,弟弟當出生於1996年,大姐則出生於1969年。

而我們知道,早在上個世紀的1982年,我國就已經正式實行計劃生育,一對夫妻只能生育一個孩子。當然了,法不溯及既往,在此之前,老百姓愛生多少就生多少。

高玉的父母,在27年間生下12個孩子,平均下來,大約兩年生一個孩子。那麼,從1969年到1982年,高家大約生出了6個孩子。

按照計劃生育,從1982年後,高家不該再有新的孩子出生。但現實卻是,從實行計劃生育的1982年起,高家照樣有孩子不斷出世,直到1996年兒子出生為止。從高家的生育趨勢來看,96年出生的孩子若不是男孩,高家的生育勢頭恐怕還會繼續下去。

據我所知,在1982年正式實話計劃生育後,城市不必說了,農村也抓得很緊;超生夫妻不只要受到嚴厲處罰,還會被強制採取避孕措施。

如此,問題就來了,為什麼在嚴格實行計劃生育的年代,高家卻可以超生一大堆的孩子?難道計劃生育在當地,只是一個擺設?

儘管高玉一再表示,自己的父母毫不重男輕女,他們對子女都是一樣的,特別公平;但這種說法用來只能用來安慰她們自己,絲毫騙不了別人。

——既然對兒女都一樣,那為何在兒子出生之後就不再生育了?應當接著生下去啊,直接徹底喪失生育能力為止啊。

所謂的公平就是——為了生孩子,讓女兒有了來到世界的機會。

換言之,女兒就是為了兒子而生下來的。

這種家庭,意味著女兒就是兒子的犧牲品;而在這種家庭中長大的女兒,早已把犧牲視著天經地義。

這不,高玉自己也都說了,家裡大部分孩子文化程度都不高,只有兩個姐姐念過初中。家裡的五姐、三姐和大姐連學校都沒進過,輟學之後大家都回家務農。

對此,高玉的解釋是“窮”。

好吧,就算這個解釋是正確的。

窮,是因為孩子多;但當大姐到了學齡的時候,家裡孩子並不多啊,家裡也不該窮啊,為什麼大姐連一天的書都沒讀過呢?比“窮”更能解釋得通的,大概就是父母壓根就是讓大姐讀書的念頭。

——你個丫頭讀什麼書,好好在家幹活,以後弟弟出生了,就照顧弟弟。

而後來的弟弟,一直讀到高中畢業。

大概弟弟沒考上大學吧,不然的話,還會讀下去的。

——而這,就是女兒口中的“公正”。

從心理學上來說,高玉的言論完全可以理解——一個人被虐待久了,就會將虐待視著正常。長年生活在重男輕女的家庭裡,姐姐就會本能地認為,為弟弟做什麼都是應當的。

所以,高玉說了,“湊錢給弟弟辦婚禮完全是我們自願的”。這話,我相信她是發自肺腑的,不只她,其他的姐妹也是如此。

而這,恰恰證明,弟弟在姐姐的心中有著非凡的地位。

反過來說,若是家裡的其他姐妹遭遇災難,需要大筆的資金援助,她們還會如此盡力而為嗎?

不會的。

據說,高家最小的一個女兒尚未結婚,為公平起見,到她結婚時,其他的姐姐及已婚的弟弟,也應當一起掏出32萬來,讓她風風光光地開始新的生活。

但他們會嗎?

當然不!

必須承認,環境對人的影響是強大的,甚至是決定性的。

在農村一些地區,逢年過節家裡來客人時,女人是不能正式上桌吃飯的。

這本是對女性的嚴重歧視,但生活在當地的女性卻視著理所當然。若有外人對此表示憤慨,當地的女性反而會群起而攻之,認為人家壞了她們的規矩。

事實上,外人是為她們爭權益,可惜她們體會不到。

高玉何嘗不是如此呢?長期生活在重男輕女的家庭裡,她已經不知道什麼叫“重男輕女”了。做弟弟的犧牲品,她心甘情願,至於其他的姐妹,同樣如此。

一百年前的1918年,魯迅先生寫出了震驚世人的《狂人日記》。

《日記》裡如此寫道:古來時常吃人,我也還記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頁上都寫著“仁義道德”幾個字。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裡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吃人”!

最可怕的,不是吃人者的天經地義,而是被吃者的心甘情願。

一百年過去了,這人肉的宴席還在繼續,並且看不到徹底結束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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