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结婚,十一个姐姐掏钱,重男轻女到极点!

弟弟结婚,十一个姐姐掏钱,重男轻女到极点!

7月9日,山西省吕梁市中阳县暖泉镇桥上村一农家娶亲。农户高海贵的11位闺女,凑了32万元为家里唯一的、年龄最小的弟弟高浩珍办婚礼。

高浩珍的十姐高玉(化名)澎湃新闻介绍,父亲高海贵今年已经72岁,母亲苏某68岁,大姐49岁,弟弟高浩珍今年才22岁,在九姐的理发店工作,弟媳则是他的初中同学。

今年是2018年,从年龄来推算,弟弟当出生于1996年,大姐则出生于1969年。

而我们知道,早在上个世纪的1982年,我国就已经正式实行计划生育,一对夫妻只能生育一个孩子。当然了,法不溯及既往,在此之前,老百姓爱生多少就生多少。

高玉的父母,在27年间生下12个孩子,平均下来,大约两年生一个孩子。那么,从1969年到1982年,高家大约生出了6个孩子。

按照计划生育,从1982年后,高家不该再有新的孩子出生。但现实却是,从实行计划生育的1982年起,高家照样有孩子不断出世,直到1996年儿子出生为止。从高家的生育趋势来看,96年出生的孩子若不是男孩,高家的生育势头恐怕还会继续下去。

据我所知,在1982年正式实话计划生育后,城市不必说了,农村也抓得很紧;超生夫妻不只要受到严厉处罚,还会被强制采取避孕措施。

如此,问题就来了,为什么在严格实行计划生育的年代,高家却可以超生一大堆的孩子?难道计划生育在当地,只是一个摆设?

尽管高玉一再表示,自己的父母毫不重男轻女,他们对子女都是一样的,特别公平;但这种说法用来只能用来安慰她们自己,丝毫骗不了别人。

——既然对儿女都一样,那为何在儿子出生之后就不再生育了?应当接着生下去啊,直接彻底丧失生育能力为止啊。

所谓的公平就是——为了生孩子,让女儿有了来到世界的机会。

换言之,女儿就是为了儿子而生下来的。

这种家庭,意味着女儿就是儿子的牺牲品;而在这种家庭中长大的女儿,早已把牺牲视着天经地义。

这不,高玉自己也都说了,家里大部分孩子文化程度都不高,只有两个姐姐念过初中。家里的五姐、三姐和大姐连学校都没进过,辍学之后大家都回家务农。

对此,高玉的解释是“穷”。

好吧,就算这个解释是正确的。

穷,是因为孩子多;但当大姐到了学龄的时候,家里孩子并不多啊,家里也不该穷啊,为什么大姐连一天的书都没读过呢?比“穷”更能解释得通的,大概就是父母压根就是让大姐读书的念头。

——你个丫头读什么书,好好在家干活,以后弟弟出生了,就照顾弟弟。

而后来的弟弟,一直读到高中毕业。

大概弟弟没考上大学吧,不然的话,还会读下去的。

——而这,就是女儿口中的“公正”。

从心理学上来说,高玉的言论完全可以理解——一个人被虐待久了,就会将虐待视着正常。长年生活在重男轻女的家庭里,姐姐就会本能地认为,为弟弟做什么都是应当的。

所以,高玉说了,“凑钱给弟弟办婚礼完全是我们自愿的”。这话,我相信她是发自肺腑的,不只她,其他的姐妹也是如此。

而这,恰恰证明,弟弟在姐姐的心中有着非凡的地位。

反过来说,若是家里的其他姐妹遭遇灾难,需要大笔的资金援助,她们还会如此尽力而为吗?

不会的。

据说,高家最小的一个女儿尚未结婚,为公平起见,到她结婚时,其他的姐姐及已婚的弟弟,也应当一起掏出32万来,让她风风光光地开始新的生活。

但他们会吗?

当然不!

必须承认,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强大的,甚至是决定性的。

在农村一些地区,逢年过节家里来客人时,女人是不能正式上桌吃饭的。

这本是对女性的严重歧视,但生活在当地的女性却视着理所当然。若有外人对此表示愤慨,当地的女性反而会群起而攻之,认为人家坏了她们的规矩。

事实上,外人是为她们争权益,可惜她们体会不到。

高玉何尝不是如此呢?长期生活在重男轻女的家庭里,她已经不知道什么叫“重男轻女”了。做弟弟的牺牲品,她心甘情愿,至于其他的姐妹,同样如此。

一百年前的1918年,鲁迅先生写出了震惊世人的《狂人日记》。

《日记》里如此写道: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最可怕的,不是吃人者的天经地义,而是被吃者的心甘情愿。

一百年过去了,这人肉的宴席还在继续,并且看不到彻底结束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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