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唐爽在接受局面採訪時,對案件細節描述存在三處不同,究竟誰說的是真話?

肖正餘


對於此事,我的觀點一直很堅定:周立波應該不會是像他自己描述的,他就是一個被誣陷的人,他是無辜的。

為什麼這麼說?憑人的直覺!今天,我就公開提問三個問題,看看哪位大師來解答:

1、憑何說警察攔他是有預謀?

美國的巡警,巡邏也是動態、靜態相結合,以周立波當晚事件為例,我們可不可以這樣認為:

一輛巡邏車停在路邊,看到一輛行駛路線很“不對頭”的車子駛過,出於職業習慣巡警必然上上去搜查。

至於說“有預謀”的攔車,那是周立波一家之言,沒證據的都是猜測。

2、憑何說警察搜槍毒也是有目的的?

周立波在《局面》上聲情並茂的演繹了巡警搜他車輛的各種動作,大家可以搜著看看。

在這裡面,周立波描述了警察搜車時的站位、姿勢、搜查動作等,我想說的是:這就是一個正確的車輛査緝動作呀,沒毛病。

但在嘴裡,周立波將這種戰術動作映射為“衝他有目的”而去。

莫說美國,就咱們國內的特警搜車時,也有著固定的戰術體系,誰動手、誰警戒、遇到突發情況如何配合等,都是上了教科書的。

在槍支氾濫的美國,警察若是懶懶散散、悠哉自若的搜車,一年得犧牲多少人……

3、憑何認為警察不認識槍套?

還是在《局面》,周立波稱那個槍套在他車後座,被衣服蓋了大部分,僅露了一小部分,警察發現後就立馬實施進一步措施……

按照周立波的意思,槍套僅露出一小部分,正常人應該不認為那是槍套,包括美國警察。

但他錯了,美國警察天天跟槍打交道,他們會不認識槍套?這也太小看那些巡警的職業素養了吧……

周言外之意,這是有人故意“放水”報警,然後警察有目的的攔住他的車、專門找車上的槍、毒,然後把他送進監獄……

不就這麼個意思嗎?

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那個吃飽了撐的沒事幹的“某某”是不是要陷害周立波我不知道,但我堅持認為:在一淌攪和的犯渾的水裡,誰能保證自己是絕對乾淨、無暇的?

大家覺得呢?

無論你認可或者批評我,不妨先做個好友,對如何……😊


普了次法


周立波與唐爽各自陳述了一個版本,其中有三處關鍵細節不同。不過,這三個細節無傷大雅,各說各話倒也無妨。

為什麼說無傷大雅?因為判決已定,周立波也歸國安全無虞,講的故事版本對焉錯焉又有何妨,徒增談資耳。只不過,周立波雖然僥倖逃過羈獄,但他的事業還在國內,其社會形象風評對其事業多有影響,因此周立波有強烈的企圖心將美國遭遇的事情重新講成一個有助於自己社會形象風評的故事版本,也算是人之常情,事之常理。無論是喜歡他的粉絲擁躉,抑或憎惡他的波黑,大可不必執著計較其中細節真偽,他言他的,姑妄聽之。



唐爽就不一樣,他被捲入輿論漩渦,對周立波也好,還是背後的某某(如果有的話)也好,首鼠兩端,莫衷一是。既然周立波講的故事版本已然無傷大雅,止談資耳,他一介無足重輕的唐爽說什麼,又有多大意義呢?

至於周立波故事版本與唐爽故事版本有三處關鍵細節不同,孰對孰錯,稍微動動腦子自然真偽立判。

假設周版故事為真,那麼周立波被當值警察截停檢查是因為有人陷害舉報;當值警察沒有經過周立波同意就徑直搜查車,果然一查一個準,構陷周立波。問題是,這個故事成立的前提是,誰會挖空心思,密謀勾結當值警察來構陷周立波?周立波儘管在國內名聲大噪,他在美國充其量也就一個普通遊客,費盡心思構陷他的價值何在?難不成周立波是神盾局的特工?不合情理嘛。同時,如果當值警察未經周立波同意就徑直搜查他的車,這麼昭然的程序違法何以前三個律師都不以為然,視而不見?

至於唐爽的故事版本與警方記錄基本一致,本身就很能說明問題。周立波同意警方搜查要求,警察搜出藏匿的槍支和毒品,所以前三個律師無法就此找到辯護理由,第一個律師莫虎惡意敲竹槓可能不假,但他找不出無罪辯護的證據線索,授意委託人認罪爭取減輕處罰。第二、三個律師是白人律師,一個是本州的,一個是外州的,因為先找到外州的律師,不能在當地州代理,所以又找了個本地律師。這兩名律師事實上就組成律師團,殫精竭慮也沒找到無罪辯護的思路和證據線索,要求委託人承認輕罪。周立波對前三個律師都不滿,再次找到第四名律師,年過古稀的資深老律師,從周立波遊客身份找到無罪辯護的線索,周立波的 母語不是英語,而警察只用英語與周立波溝通,周立波可以辯稱語言溝通不暢因而沒有理解警方的搜查要求,不能把周立波的同意視為有效應允,造成事實上的程序違法。

其實,用腳趾頭想想都能明白,警方對周立波的指控如果作假,構陷無辜遊客,在美國社會妥妥的執法醜聞,具有勁爆的噱頭,不僅媒體熱報熱炒,無須周立波花費一分錢就會有大律師主動來攬風險代理,為其爭取鉅額賠償金,而且勝算頗大。哪怕是遠在大洋彼岸的《環球時報》也會聞訊而來,大做文章批評美國警察執法也腐敗,這麼大的飛盤胡老師捨得不叼麼?捨得麼?

法庭的最終裁決結果也能佐證警方的指控,雖然周立波的藏毒藏槍重罪被裁決不成立,但他的蛇形駕駛罪名成立,並且被裁決處罰,周立波是接受了處罰,並未提出異議的。

總結一下,即使周立波的故事有文過飾非給自己洗地澄清的地方,也是情有可原。為自己辯護是每個人應有的權利,現代文明的法治邊界之一就是,不能要求任何人自證其罪。何況周立波就是一個脫口秀藝人,在美國的不檢點只是私人空間做派,只要他表演精彩,得到粉絲擁躉的擁護愛戴那就是他應得的。至於私生活不檢點,看不慣自然可以用腳投票,不粉他就是。

唐爽說的是故事版本更接近真相又怎樣?他誰呀?who care?


唐映紅


99隨便語:唐爽的說法可信度很高,真相幾乎已經呼之欲出。

首先講講我之前對唐爽這個人物的態度。

唐爽與這件事其實沒啥關係,把他叫作“局外人”也可以,但當週立波回國,開始攻擊律師莫虎和某某的時候,唐爽跳了出來,罵周立波“戲子誤國”,這就不合情理了。

你唐爽為何要為某某打抱不平呢?

從這一點上,我認為唐爽的行為無法理解,唯一能想到的就是,唐爽之所以要為某某出頭,或者是受到了某某的威脅,或者是被某某收買。

在美國,某某是大富豪,周立波是小富豪,而唐爽雖是“窮光蛋”,但他卻是學者,論社會地位而言,唐爽要遠超後兩位,在這種情況下,某某自己不便出頭,收買唐爽為其說話,也是能想到的事。

但看完封面新聞對唐爽的採訪,我推翻了自己的判斷。

唐爽不是被某某收買,而是他的情商不夠,說白了就是書呆子,一廂情願和周立波夫婦懟上了!

第一,我為什麼說唐爽不是被某某威脅或收買呢?

因為唐爽沒有幫某某“撇清關係”。

坦白說,這一點是我沒預料到的,在我看來,當唐爽急匆匆接受封面新聞的採訪,第一件事就應當幫助某某澄清,把某某的嫌疑,從這件事裡摘出來。

比如說,唐爽可以說某某家裡沒有槍,可以說周立波的包一直在自己汽車內,沒人碰過之類。

但沒有!

唐爽說了,被搜出來的那把槍就是某某家裡的,而且親眼看見,某某家裡至少有20多把槍,長的短的都有,還在家裡的後院隨便打槍玩。

這就很明白了吧?唐爽說出來的事,並沒有幫助某某,反而有“給某某找事”的實際後果,以他的智商,假如真被某某收買,不至於這樣蠢吧?

第二,唐爽的智商高,但情商似乎有點問題。

唐爽在接受採訪時,明顯是帶著個人情緒的,這種情緒直接指向周立波和周立波的妻子胡潔,在他看來,周立波夫婦是坑了他

你沒看錯!唐爽之所以跳出來懟周立波,真正的理由是因為,他被周立波夫婦坑了!

怎麼坑了呢?

在唐爽看來,(1)當初他和周立波被抓後,胡潔(或者胡潔委託的律師)以含糊的語氣表示,槍毒有可能是汽車上其他人(唐爽)的,這給他帶來了麻煩。

(2)他和周立波被保釋當天,周立波比他早出來半天,在這半天裡,周立波夫婦再次散播了類似觀點,只說明“槍毒不是周立波的”,而沒有說明“唐爽與此事無關”,這又傷害了他唐爽,甚至是周立波夫婦故意的。

(3)周立波被判無罪回國,自始至終沒有表態說“唐爽與槍毒無關”。(這一點是我猜測的,不是唐爽自己明說的,但看他的採訪內容,其實就是這個意思。)

書呆子啊書呆子!

我認為,這件事是唐爽鑽了牛角尖,一廂情願了。

(1)胡潔是周立波的老婆,她躲在背後偷偷做點小動作,是可以想到的,但那也只是在最開始的時候,給唐爽造成了一點小麻煩。當唐爽被保釋,案件進入準備訴訟階段之後,唐爽事實上已經“與此事無關了。

(2)周立波又不是傻子,他怎麼可能公開表態,說槍毒不是唐爽的?

周立波一直堅持,不知道槍毒是從哪裡來的,所以說,他同樣不可能出面為唐爽說話,一旦他說了”槍毒不是唐爽的“,周立波自己就麻煩了,對不對?

【唐爽是鑽了牛角尖了。實際上不用唐爽自己說,誰會認為,槍毒是他的?大家猜測的是兩種可能性,第一種槍毒是周本人的,第二種是某某陷害周,無論哪一種,和他唐爽都無關的!】

第三,唐爽所說的“客觀事實”部分,應當無限接近真相。

既然唐爽不是被收買,也不是被脅迫,那麼,他出面懟周立波,就是純粹為了找周立波的麻煩,同時為自己出口氣。

於是,唐爽就是這件事真正的第三人,他不會為周說話,也不會為某某說話,我們把唐爽的情緒性的話抹去,只看事實部分,差不多就是真相了。

(2)那把槍的來源,周本人是清楚的!

可能的情況有兩種,第一種某某將這把槍送給了周(槍不是某某的,而是某某的一個朋友的,但某某可以事先與朋友電話聯繫,得到許可),第二種,某某隻是把槍拿給周玩,是周自己塞進自己的揹包裡。

(3)關於毒品:只有兩小包,猜測是兩人份吸食的量,這在美國應當不是重罪,所以出現在揹包裡的毒,不應當是有人栽贓陷害,而應當是揹包主人自己的。

第四,這件事到底是什麼梗?

我認為最可能的是,周當晚駕車打電話,雙手離開方向盤,由此引發了警察截停,然後搜車,發現槍毒,這是一起偶然事件。

但事情出了之外,人性的自私造成一個結果,誰都不想讓自己倒黴!

(1)周想把事情推在別人身上,這個別人,可能包括唐爽和某某,但後來發現行不通,於是退而求其次,只能拼命否認,其餘交給律師去辦。很幸運,周最後聘請的美國律師很有本事,真的完成了這一任務。

週迴國後,他還想繼續主持立波秀,當然要把自己摘乾淨,於是就搞出來一個“被陷害”的版本,反正某某本身不是好人,又在美國,把事情推在某某身上,有啥關係?

(2)關於某某,這個人真的存在。可以想到的是,此人在美國,除了有錢其實也很苦逼,這種人最擔心的就是犯了什麼事,被警方抓住把柄,將他遣返回國,他就完了。

當週案發生,某某是最害怕的,絕對不敢站出來表態,說槍毒和自己有關係,於是,他和周就鬧翻了。

(3)關於美籍華裔律師莫虎,這傢伙肯定是個黑心律師,沒啥說的。

(4)關於唐爽,他是最無辜的,原本和他一點事也沒有,但這件事的發生確實給他造成了一定的麻煩。於是書呆子脾氣犯了,遷怒於周立波夫婦“害他”,講出了“戲子誤國”的言論。

現在我們知道,唐爽是中國人,是優秀的科研工作者,他只是因為曾在美國求學,目前暫時滯留在美國而已。

結束語:隨著各方聲音的發出,真相已經越來越近,估計周是最沮喪的一個人吧?原本在他看來,他攻擊莫虎和某某,一個是美國律師,另一個是不敢露面的“黑人”,都管不到他。

然而,莫虎準備起訴他,某某不敢出聲,唐爽卻主動跳了出來,這一切都超出了周的預料,這要怎麼收場才好?


99隨便


周立波、唐爽、某某,一根繩上的螞蚱 ,讓我們把周立波案的劇情回放到2017年1月19日當天,按波波的描述是下午1點左右應邀至“某某”家豪宅作客,晚上11點鐘送唐爽回家途中被警方查獲槍和毒品。整整在“某某”家逗留十二個小時,約好的打獵也沒去,當時波波夫人不在場,三個大老爺們談人生、談追求、談理想、聊政治、聊槍支、上廁所、吃晚飯……貓膩十二個小時,你信嗎,反正我不太信。唯一能讓他們貓膩在一起這麼長時間的原因,你懂的。

再理順一下三人之間的關係,波波與唐爽年紀相差約二十歲,認識時間據周、唐描述有五年之久,難道這是一段忘年之交,作為青年才俊的唐爽32歲取得的輝煌成就,引起波波關注和喜歡是正常的,曾經有人爆料唐爽是胡潔女兒準男朋友,真、假本人也無法考證,總之,周、唐以前關係密切是肯定的。

案發後接唐爽到某某家中隱匿一個星期,完全出於對整個事件的保護,唐爽年青,社會閱歷淺,防止狗仔隊媒體瘋狂跟蹤採訪時說出對案情和對自己不利話語。因為波波也從頭到尾對警方的供述是自己不知遭何人栽贓陷害,並沒有牽扯到某某身上。唐爽選擇一年多三緘其口,在美國法律面前有權選擇沉默,讓律師為你代言,律師一定會叮囑你可以說的和絕對不可以說的,不當的言論會讓律師所做工作前功盡棄以及案情後續延伸。所以波波亦深諳此道,在美期間不作任何發言,無罪開釋回國後本性迴歸大

放厥詞。

至於莫虎聯合唐爽起訴波波,絕不是要逆轉推翻以前法院對周立波的判決(美國法律不是兒戲),只針對周立波發表文章名譽損害莫虎的民事訴訟罷了。

最後說道唐爽與周立波為什麼開撕,按常理,周立波曾經資助過唐爽,且周、唐結交時間遠長於某某,唐爽無理由跳出來力懟周立波啊?有媒體稱2018年6月5日唐爽在美國媒體“推特”發文熱贊周立波,現在該貼子已經刪除。周、唐關係發生驚天逆轉是週迴國後發表針對莫虎亂收律師費不作為的文章後才出現的嶄新劇情,本人認為波波懟莫虎不會引發唐爽的滿腔怒火,而是波波回國發表針對某某“故意栽贓陷害波”的討伐檄文,才引起唐爽內心強烈不滿。不難理解,根據周立波說辭,唐、周被捕之後是某某花錢保釋二人並立即支付唐爽官司律師費用,波波口中的這個佈局陷害者某某還另行支付十萬元人民幣和成都一套住房(價值最少值幾百萬吧)給唐爽,以上所說波波都有證據保留的,這個“佈局陷害波波”的局也未免太貴了吧。對於某某的付出,唐爽內心應該是心存感激。從我個人觀點出發,某某是波波、唐爽涉槍、毒案發後的大局維穩者,我曾經發文說過,周、唐、某某三人誰也不能和“毒”扯上關係(槍在美國談不上問題),演藝明星,青年才俊,億萬名流。所以某某才會不遺餘力安撫關鍵證人唐爽,而我們可愛的波波回國後為力證自身清白,把某某推至風口浪尖,故意歪曲、顛倒事件真相,這才引發唐爽的隔空駁火。最後,狗咬狗,一嘴毛收場。


薩娃滴咔


回答這個問題還真折騰人,光視就看了兩個小時左右。

就題目中提到的三個不同點,我們先看看兩個當事人分別是如何陳述的。

一、警察為什麼會攔車

1、周表示:當時他們開車在路上大概是晚上11點左右,在那麼晚的時間點,加上他們開車的那條路並不寬敞。意思可能是說那種情況下,那個時候不應該有警察出現。再加上當時兩個警察中,有一個目光並不友好,並且在車周圍來回表現出尋找東西的狀態,似乎知道車上有他們要找的某些東西似的。再加上他們是剛從朋友家出來。所以,周覺得是有人舉報了他,那些警察是帶著某雄目的出現、並攔車的。

2、唐表示:警察攔車是因為當時周沒有專心用手開車,車忽快忽慢,而且是走的蛇形。所以,警察才攔車。並不實因為有人舉報。

二、周是否同意警察搜車

1、周表示:當時警察詢問是否同意搜車時,自己頭只是上下活動,並不是點頭同意搜車的意思。

2、唐表示:當時周是點頭表示同意的,並且還用中文說那就搜吧。

三、裝證物的包當時到底放在哪

1、周表示:包起初是在後備箱的,當時後座只用一件衣服蓋著一個稍微漏出一點頭的槍套。後來如何放到車後座的,自己不得而知。。

2、唐表示:當時的包是放在車後座的,後來才搜的後備箱。

就以上雙方各執一詞的三點來看,其表述似乎各有真假。至於誰的話可信度更高,還真不好判定,大家可以自己腦補一下當時的情景。

其實,這個事情裡面,疑問還是挺多的。這些疑問我們吃瓜群眾猜不出什麼結果,只有當事人清楚。

你覺得兩人誰說的話可信度更高呢?發揮大家偵探、推理的特長說說看法。


龍族社


關於唐爽和周立波所述的三個細節,我們逐一分析一下

第一點:周立波說查車是由於被人舉報,唐爽稱是由於周立波使用電子設備,並且蛇行前進,警方的說法是發現周立波駕車蛇行,並使用電子設備,周立波在法庭上認罰,也是承認的交通違規,其實從警察查獲的過程中就能看到端倪。

假定有人舉報,警察知道有人持槍攜帶毒品,正在行駛途中,警察首先要考慮的是什麼?不管中國警察、美國警察還是隨便哪一國的警察,第一點就是要考慮查獲過程中的自身安全問題,因為不管在那個國家,運毒的毒販都是危險性最大的,美國警察和毒販打交道的經驗就更豐富了,毒販與警察槍戰的新聞屢見不鮮,兩名警察對兩名持槍毒販,警察絕對不會輕易靠近汽車

,首先要做的就是呼叫增援,如果情況緊急必須截停,下車的第一個動作一定是掏槍,要不然就是嫌命長,但是我們看周立波自述的警察盤查的過程,就發現這兩個警察屬於嫌命長的類型。

而在黑夜汽車最明顯的特徵是什麼?當然是車燈的光亮,所以車輛如果蛇行,尾燈的光跡會非常明顯,而在車內打開電子設備,光亮也會非常明顯,基本上警察只要不是瞎子,想不看見都難,所以周立波的陷害說明顯是說謊,他根本不知道美國警察多怕被毒販打死,也不知道,處理毒販和處理交通違章,完全是兩種情況,前者要命,後者的危險程度低多了,起碼警察當時不知道車上有槍。

那會不會舉報人只舉報了毒品,沒舉報槍支?恩,在美國你運毒不帶槍,那先找上你的恐怕就不是警察了,運毒不帶槍,那也是嫌命長。

再看第二點,周說自己沒同意,唐爽說同意了,警察說經過唐爽的翻譯,周立波對搜車表示同意。

我們知道周立波的辯護策略,就是利用自己不懂英語這個點,使警察的搜查行為程序違法,從而回避解釋槍支和毒品的來源問題,而在關鍵的庭審中,唐爽沒有出庭,如果唐爽在法庭上拋出這個證詞,周立波想做無罪辯護幾乎不可能,唐爽當初沒有出庭,對周立波是極為有利的,其實用屁股想也知道,警察不可能放著現場一個通曉中英文的翻譯不用,如果真的出現溝通問題,大不了直接放倒,美國人在服從警察這個問題上和國內不具有可比性,在美國和警察打岔是要付出生命的代價的,裝外賓更不好使。

所以在這個問題上也可以看到,周立波在說謊,現場唐爽必然和他解釋過該怎麼做,要不然他亂跳一氣,搞不好大家一起喪命。

最後就是說到第三點:周立波說揹包在後備箱,別人放的,唐爽說揹包在後座上,局面已經曝光了警察現場搜查的照片,揹包放在後座上,誰說謊不言自明。

唐爽在採訪中說了一句話,警察沒有那麼愚蠢,實際上不管在中國還是美國,警察都有自己的操作流程和規範,在執行上可能會有誤差,但是一些低級錯誤是不可能犯的,我看到有些朋友質疑,美國警察為什麼不出示執法記錄儀的視頻,很顯然他們不知道,美國警察的攝像記錄儀是裝在警車上,而不是隨身攜帶的,周立波回國後發表的一系列言論,只能騙騙對警察工作毫無瞭解的普通群眾,而法院的庭審記錄都可以公開查詢,其一系列言論,都是在演戲,真正的目的不是洗白持槍,而是洗白涉毒。

而為什麼周立波要指責某某陷害他?首先是隻有把責任全部推到別人身上,才能使自己顯得無辜,真要是陷害,也應該是在美國的法庭上面說,而不是跑回中國來在媒體上說,畢竟中國的司法體系沒辦法去美國幫他查案,而另一點就是,要麼某某不像周立波所說背景那麼深厚,要麼周背後有更強大的力量在支撐著他,其實到目前為止,這本身只是一件很普通的案件,卻在一系列媒體關注後演變成了“羅生門”,在有限的證據面前,我們只能做有限的判斷,而缺乏判斷力的人,卻會被無限的可能誘導。


一笑風雲過


對比二人接受採訪所說的事件發生過程,周在涉及案件的過程中的客觀情況基本都是含糊帶過,描述案件以外虛的東西太多,沒有實質性的表述。唐基本還原了案件當時發生的過程,比較客觀,我相信唐爽要多一些,對比兩人的視頻,周立波前後矛盾和解釋不通地方比較多,給人感覺就是避重就輕。現在只針對案件情況(槍、毒)作以下分析:

一、周立波所說收取律師費的問題,唐爽已經出示轉賬憑證。

二、某某聯合莫虎坑50萬美金的事,據周所描述,某某遊艇車輛房產起碼都幾千萬美金,並且據周自己說某某光送他禮品3萬美金,律師費3.5萬美金,還有高爾夫會員卡(不知道具體價格應該也價值不菲,按中國的行情來說起碼也有幾萬美金吧!)這樣一個富豪會夥同莫虎一起去坑他20萬+50萬美金?而且莫虎是他自己請朋友孫醫生要求莫虎來保釋他的。並不是某某請莫虎的。所以說某某與莫虎一起坑他不成立。再說莫虎不管他水平如何,做生意從來就是坐地起價,你周就應該就地還錢,如果談不攏價錢周立波馬上可以換律師,但周肯定是同意了的,不然也不會給20萬美金。不過話說回來,莫虎確實挺坑中國人的,後面白人律師打贏了官司才收幾萬美金,所以周後來覺得虧了,回國後就順便把莫虎也捎帶進撕逼大戰。

三、周夫婦接受採訪暗示唐為美國人,唐爽微博出示目前任然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這個問題上週夫婦不地道,把朋友糾紛上升到國家民族層面,利用國人的民族氣節打壓唐。

四、周在視頻中說,某某要陷害他,沒有原因,就是要陷害他,送他禮物,現金都是陷害他,有人就是壞人,天生就喜歡陷害人,沒有動機,沒有原因。視頻中提到一件事,就是某某不叫他波波老師,不叫他周老師,還專門給他起個名字“濤濤”。(建議下次王局採訪他的時候提前給尿檢一下)。

五、假如真如周所說那麼多人聯合起來陷害他,唐爽可直接出庭作證,把當天案發時的過程如實向法官陳述,周立波肯定要判重罪,為何唐爽不願意出庭作證,是保護周立波。如出庭唐爽只能實話實說不能作偽證,作偽證在美國是很嚴重的犯罪。周能出來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周不懂英文(當時唐爽是周的翻譯),警察沒有經過周同意就搜查的車輛,發現的證據就不合法,證據不合法案件就不能繼續審下去,只能撤銷。

六、採訪中周暗示某某的背景,錢財來路不明,希望國家抓該人回國受審,為國家挽回損失等等。就事論事,這些都跟案件無關,有些轉移視線和挑起群眾鬥爭的嫌疑。

下面給唐爽講幾句:

唐爽,以後不要跟娛樂圈人交往了!要耐得住寂寞,淡泊名利。跟業務以外的人少交往保持住科學界的清流,中國有句古話:**無情,**無義!這次就活靈活現的表現出給世人看了!看了你的採訪,感覺你還為了周立波夫婦有所保留,沒有說的那麼直白,已經是給他們面子了,是個善良的人!事到如此你也不要再在意這件事,潛心做學問,清者自清,濁者自濁。要讓所有人都明白真相是不可能的,你那麼高的學問這點應該知道吧!有部分人能理解你就行了!剩餘的一部分人基本是斷章取義,打著愛國主義,民族氣節的口號,開口就噴,無端辱罵。有多少人能把你和周的兩個採訪視頻認真觀看又加以分析?

所以有人不理解你很正常,受不得委屈又怎能成就大業呢?

周立波為了洗白自己跟毒品的關係,槍都是小問題。,必須要找人背鍋,因為他知道必須要轉移話題才能洗白自己。如不洗白自己他在國內的演繹事業就完蛋了!如寧財神,房祖名,滿文軍之流了!其實你們三個當事人最清楚是怎麼回事,據我猜測最先想讓你背鍋,你不同意,又想讓某某背,某某更不願意,畢竟涉毒的後果是最嚴重的。看的出來某某是個耿直朋友,你也是個善良的讀書人。收手吧!退出這一趟渾水,回實驗室好好做研究,好好帶你的學生。

目前來說周已經成功了!成功的挑起了你們的紛爭,成功把視線轉移到某某的方向。

要搞清事實真相目前就只能核實槍和吸毒工具是否被警方做過指紋和DNA檢查,不可能吸毒工具上沒有指紋和其他痕跡,如沒有做過鑑定那就證明周再次說謊,因為他所說是由於證據上沒有他的指紋和DNA,所以法院判他無罪,並不是取證不符合程序而撤銷指控。如鑑定了確實沒有周的指紋,那就只有周自己想辦法鑑定是誰的了!可疑對象:某某、周、周的繼女、唐、某某家服務人員。


卡哥2017


雖然唐爽的回應,讓這起撲朔迷離的案件顯得更加波譎雲詭。

但仔細思考一下,僅就目前的各方說辭而言,其實都不能擁有決定性的推斷。

在最新更新的幾期有關唐爽就周立波案件的訪談內容而言——

唐爽雖然推翻了一些周的言論,但其實也並沒有給出一個確定的推論。

首先,因為兩人被警方盤查時,都是被叫到一邊,沒能親眼目睹警方從車內搜查出的過程。

而且根據唐爽的解釋,毒品是在警方將人帶回警局之後,二次搜查才得到的結果。

期間,美國警方確實在執法程序上出現過不嚴謹的情況下,導致了周立波能夠以此為切入點為自己做自辯。

此外,關於這起案件的關鍵點——

那包毒品到底是誰的,似乎被周立波夫婦給刻意忽略掉了。

在採訪中,周立波多次閃爍其詞,他的回答是:

毒品和吸食工具上沒有發現他本人的DNA,由此證明吸食工具還有毒品和自己無關。

這番言論看似很有道理,但一來周立波沒有拿出證據,二來美國警方因為執法程序的限制,沒有給周做尿檢與血檢,缺少更直接的證據。

而在唐爽之後的採訪中,也沒能給出確切的毒品來源的答案。

只是在言語中暗示,周立波在警方拘留的過程中,多次出現了幻覺,言外之意,當時周的精神是不正常的。

這當然是唐爽的一家之言,也同樣沒有證據,但似乎暗示周確實有吸毒的嫌疑。

至於雙方誰在撒謊,目前誰也不能給予一個定論,畢竟《局面》的採訪也只是單純的採訪,純粹的聽取了涉事人的口述,關鍵還得還雙方持有的證據。

導致周立波夫婦與唐爽、律師莫虎、以及關鍵性人物某某之間,因此而徹底鬧掰。

但到目前為止,只是證明有某某這個人的存在,但無論是周或者唐,都沒有拿出與某某有關的直接證據或者人證來證明自己的言論。

如果純粹從情理上而言,唐爽其實沒有必要跳出來汙衊周,他的這次突然接受採訪指正——

更多的是出於案件發生時,周的律師將案件嫌疑引向自己,因而選擇自證清白的一種自保之策。

所以,僅就目前的事件進展而言,迷影君覺得在周的言論閃爍其詞的前提下,而唐的言論明顯更具有說服力。


迷影映畫


。。。再次引用一位網友解答!!!周的公關力量很強大啊,封了這麼多貼。呵呵,頭條的算法請有點骨氣吧……

在分析真相前,先看看誰有說謊的動機。

周立波顯然有說謊的理由:撤訴前他要為自己脫罪;撤案後為了國內的商業利益他需要重塑口碑,所以要在輿論上洗白自己。

警察和沒有說謊的動機:美國司法體系獨立,社會法治化程度很高,警察的職位地位和待遇福利都很好。傳統來說,警察做偽證的動機很低,偶有發生想必都是為了掩蓋執法時的失誤。然而一般的工作失誤並不會不會導致警察失業,但是法庭上作偽證卻可以讓他面臨偽證罪的風險。以周立波的案件來說,警察找不到罪證把周立波放了對他個人是無所謂的,但是為了抓周立波做個偽證反而面臨很嚴重的後果:年輕警察可能毀了一輩子前程,年老警察可能會把眼看到手的退休福利弄丟。實際上,後來唐爽已經說明警察執法時是徵得周的同意後才搜查車輛和揹包的,和警察證詞一致,很可能獲取證據時警察沒有執法程序上的問題。

唐爽更沒有說謊的動機:唐爽本就是前途無量的知名科學家,無論國內娛樂圈攪的天翻地覆,對他的學術生涯也毫無影響。嚴格說來,如果周真的非法持槍、藏毒且酒駕的話,那麼唐爽利用沉默權不肯出庭證明警察執法過程有無程序上的失誤,實際上對周脫罪貢獻最大,某種意義上唐爽甚至比周的律師更重要。而唐爽事情已經平息反指證周說謊,對於唐爽顯然只有麻煩、沒有好處。至於那些子虛烏有的賄賂的說法更是可笑,再窮也不差這點錢吧,大概只有在中國討飯的廢物們因為缺乏想象力才會相信一個mit一流前途似錦的青年科學家會看得上這點錢……

現在來看看大家的說法和互相矛盾的地方:警察的證詞和唐爽的說法基本一致,可以互相印證,而且基本都是一手信息,沒有任何看起來只能是道聽途說或聽起來很誇張的東西;周立波夫婦的說法與之矛盾,提供了很多猛料,但信息來源不明,而且顯然很多隻能是非一手信息。

周立波吸毒之說曾被其前妻曝光過,當時周立波否認說只是醉酒。這次又被一絲不苟的美國警察發現藏毒,周立波又說被陷害。如果周立波說謊,他的確一直都有毒癮的話,那麼在美國獲得毒品比中國更容易,恐怕有毒癮的他在美國隨身揹包裡藏毒也就毫不意外。如果周立波說了真話,那麼周的前妻和美國警察天各一方互不相識語言都不通的兩撥人卻要一起說謊,就是為了陷害周立波吸毒藏毒,這就很說不通了。即便想要陷害周立波吸毒,為什麼不乾脆陷害徹底一點,比如多放點毒品變成重罪?而且已經用非法持槍去陷害,還順路放上兩小包跟非法持槍相比無關痛癢的毒品是為了什麼?講不通!

周立波自己曾承認在警察局說不知道槍和毒品是誰的,唐爽後來又指證說周跟警察既說過是女兒的、也說過不知道是誰的。而周立波後來自己又說槍是所謂大反派給他和唐爽展示過的,還說槍是藉口打獵時由大反派放到包裡去的實為故意陷害。唐爽說自己沒見過這把槍。周立波的說法前後有變化,互相矛盾。而唐爽的說法前後一致,細節清楚。

周立波說揹包是後備箱裡找到的,警察和唐爽都說揹包是後座地上發現的,而且還有法院的訴狀為證。這也說明周在說謊。

發現槍之前,警察先看到了槍套在後座上放著,不在包裡。這一點,唐爽的說明後來也證實了警察證詞的可信。如果真有人要陷害周想來應該直接把槍放在後座上,而不是僅僅一個槍套,那樣的話連搜查令都不用了,周立波就沒那麼容易脫罪了,為什麼還要不嫌麻煩的把槍套拿出來,不是嗎?

周立波堅持自己沒有蛇行,也沒有危險駕駛,只是打過電話。而唐爽證實周立波實際上只有一隻胳膊肘操控方向盤,兩隻手在操縱手機查地圖什麼的。而且唐爽也證實周立波開車前曾飲酒。警察也有證詞說發現蛇行,曾跟隨調查確認存在危險駕駛行為後攔停,也和唐爽的說法可互相印證。

周立波曾說警察是接到大反派的舉報來抓他的,後來又說警察是預先埋伏好的,甚至還說從大反派家裡出來7分鐘就被抓了。實際上他離開後40多分鐘後才被抓,而且無論警察還是檢察官都沒有跟周說過曾有人舉報。周的兩種說法互相矛盾,而且都與已知的事實矛盾。

實際上類似的矛盾點很多,但目前為止,所有證據都顯示周立波至少是個藏毒、危險駕駛和有意或無意藏槍但利用法律漏洞成功脫罪的違法者,而且還是一個慣於說謊、操縱輿論給自己洗白,甚至不惜恩將仇報給沒有出庭指證他說謊的唐爽羅織罪名的卑鄙小人!


知識決定價值lency


首先,我這幾天各種評論中,看到水軍集中攻擊的地方有兩點

一是唐爽不是中國人

二是唐爽不該跳出來,有陰謀!




兩張圖應該就夠打臉了

噴子還有很多噴點,我就不上圖了,一堆小號,比如有人表示唐爽可能是雙國籍😂😂😂咱們能別鬧了麼

這次對唐爽的《局面》,我個人認為比對周,唐爽更可信。

周的陳述,雖然大體脈絡沒問題,但是細節全都沒說清楚

周在《局面》裡,一直試圖把自己描述成一個被人陷害的,甚至連警察都在針對的受害者,他的採訪就像一場個人表演秀,我們都看到了他的多才多藝,思維敏捷,太太的賢惠得體,然而關鍵的細節地方全都模糊帶過。我在另一個問答大體總結過,沒法解釋的地方太多。

說白了就是:

所有人都要陷害我,我不想坐以待斃,我一直反抗,甚至掌握了他們陷害我的所有證據!但我就是不知道他們為啥陷害我!

甚至於!那個某某拿了三萬的禮物送給我,也是為了陷害我,雖然我不明白為啥!

這情理上太解釋不通了,連“陷害”的唐爽收了多少錢,收了幾次錢都知道,就是不知某某“陷害”的原因?

現在水軍有說得罪某某老丈人的,但又找不到得罪人的原話去證明。

有說某某莫虎一起設局的,好麼,一個身價幾十億的某某就為了坑你的五十萬?光給莫虎,唐爽的都十多萬了吧?

結果就是折騰一通,連個動機都沒有,王局可能也是聽出了這點,當地基是海市蜃樓,那麼高樓大廈也是虛構了。

說個題外話,全網民找了一週這位某某的出身,我起碼看到三個結果,然而最後基本都被各路大神反駁了,甚至有個跑到加拿大的都躺槍😂

相比之下,唐爽的陳述更具有可信度

每個細節都說的很明白,還比如關鍵的揹包放的位置在後座(周表示在後備箱)這樣的矛盾點,甚至能拿出法院訴狀來證明,這不是開玩笑的。

更有的是,能重複警方的每一句話,漢英雙譯,一共被盤查了多久,警方來帶走花了多長時間,這不是能憑空想象捏造出來的。

還有一點,唐爽提到,周當天喝了紅酒開車,然而警方壓根沒有驗血和尿,順便還提過周當晚和第二天出現了幻覺,甚至說派出所在放周立波秀。。。這些細節也太詳細了。。。

起碼我個人感覺,這個事裡,除了神秘的某某(話說回來了,只要周不是冤枉的,關某某是誰啥事,他愛誰誰)。基本都說的比較清楚,事件的脈絡暫時找不到太過於不符合情理的地方,如果有人找到了可以提出來。

至於唐爽為啥一直不發聲,突然跳出來的原因我也大體在視頻中看明白

首先唐爽視頻裡表示,一開始他認為周提前五個小時被保釋出去,卻沒有保他,是為了在媒體前造勢,所以才會說槍合法,畢竟一共就倆人,槍合法了,毒不是周的,那麼是誰的?

事實上我也記得,去年唐爽無罪釋放之前,好多報道水軍都把黑鍋扔給了唐爽。甚至美帝陰謀論都出來了。

但是說白了,唐爽沒打算參和這個事,畢竟是個朋友關係,甚至關鍵的作證都沒去。

要知道警方的證人表示搜車在唐爽翻譯下,周點頭同意了,唐爽不去作證是在幫周。

有人說怕被判偽證罪,我都呵呵了,法院傳喚不去那是蔑視法庭,照樣可能判罪,這是冒了風險的。

然而如上圖,周的造勢太心急,把所有人都牽連進去變成了大反派,唐爽自然要跳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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