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公安局关于对县城建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2号)

金堂县公安局关于对县城建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2号)

为加快清淤进程,尽快恢复我县生产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决定对金堂县县城建成区全域实行临时交通管制,严禁一切社会车辆(应急救援车辆除外)通行。管制区域包括金堂县新老城区及三星大学城,含毗河桥、平安桥、韩滩桥、北河桥、北河二桥、毗河二桥、清凤桥、康宁桥、中河二桥等桥梁。

希望广大市民理解和支持,选择步行进入管制区域,并听从现场交警指挥。对违反本《通告》规定,不听劝阻或者拒绝、阻碍民警依法履行职责的人员,将视其情节轻重,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金堂县公安局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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