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少兒醫保參保與使用全攻略,變化看這裡

杭州少兒醫保參保與使用全攻略,變化看這裡

首先,杭州醫保新政規定,2018年起杭州少兒醫保待遇享受期調整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辦理時間為上一年度的10月至12月。

也就是說:

1. 2018年醫保待遇延長享受至2018年12月31日

2. 2019年度少兒醫保參(續)保辦理時間是2018年10月至12月

接下來,我們一起來看看參保與使用細則。

一、繳費標準

少年兒童每人每年繳納250元,政府補貼每人每年400元。

二、參(續)保辦理流程

(一)續保人員

1.曾參加上一年度少兒醫保且目前仍符合參保條件的少年兒童,並且參保條件未發生變化的:

(1)若上一年度已辦理銀行委託扣繳事宜的,應及時將足額資金存入委託扣繳賬戶中,以確保扣款成功;

(2)未辦理銀行委託扣繳事宜的,可攜帶相關材料(材料詳見後文第四點)至主城區工商銀行或杭州銀行營業網點辦理少兒醫保委託扣繳事宜,也可選擇至參(續)保資格審核辦理地點(後文第三點)辦理少兒醫保繳費事宜。

(3)也可登陸“支付寶”搜索“杭州人力社保”,點擊“辦社保”,選擇“城鄉居民繳費”進行自助繳費。

仁本解讀:

少兒醫保的續保繳費方式有以下3種:

(1)已去銀行辦理委託扣繳事宜的,每年及時將足額資金存入委託扣繳賬戶中,銀行會自行代扣;

(2)未去銀行辦理委託扣繳事宜的,在每年少兒醫保參保時間內去資格審核辦理地點(就近的街道、鄉鎮人力社保服務機構或各級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續保繳費;

(3)登陸“支付寶”搜索“杭州人力社保”,點擊“辦社保”,選擇“城鄉居民繳費”進行自助繳費。

2. 下列人員需先持本人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戶口簿、《證曆本》及其他相應的參保證明至就近的街道、鄉鎮人力社保服務機構或各級醫保經辦機構進行資格審核,再持相關證件至本市指定銀行營業網點辦理少兒醫保費扣繳事宜。

(1)18週歲以上,但仍在市區中小學校就讀的市區戶籍學生;

(2)在市區新入學的非市區戶籍中小學生及父母參保情況發生變更的非市區戶籍少兒醫保參保人員。

仁本解讀:符合以上兩種“特殊情況”的參保人員辦理續保仍需先至資格審核辦理地點(就近的街道、鄉鎮人力社保服務機構或各級醫保經辦機構)進行審核後再辦理扣繳事宜。

(二)參保繳費對象

1、市區戶籍,未滿18週歲的少年兒童,或雖已滿18週歲但仍在市區中小學校就讀的學生;

2、非市區戶籍,在市區中小學校就讀,且其父母一方已參加市區職工醫保的中小學生,以及在市區居住,其父母一方已參加市區職工醫保且累計繳費滿3年的學齡前兒童。

(三)如何辦理首次參保手續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的原件和複印件,一寸近照一張。其中,非市區戶籍的少兒還須提供其與在市區參加職工醫保的父母一方的關係證明。

2.非市區戶籍和18週歲以上市區戶籍的學生,在辦理少兒醫保參保手續時,還須提供學校的學籍證明。

3.參保人員可到就近的資格審核辦理機構(後文第三點)辦理參保手續,資格審核通過後可領取《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險證曆本》。

總結一下,首次參保的材料有以下這些:

(1)少兒戶口本原件、複印件(戶主及小孩本人這一頁);

(2)出生證原件、複印件

(3)參保家長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4)學齡前家長需參保滿三年;

(5)學生需提供學籍證明;

(6)一寸近照一張;

(7)現金或刷卡250元,以資格審核辦理機構要求的繳費方式為準。

三、參(續)保資格審核辦理地點

(一)主城區各街道(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機構。

(二)主城區市、區醫保經辦機構(地點詳見文本表3)。

四、辦理銀行委託扣繳所需的材料及注意事項

(一)參保少兒本人辦理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16週歲以下未成年人有效身份證件為居民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16週歲以上成年人有效身份證件為居民身份證,下同)原件與扣繳賬戶;

(二)扣繳賬戶本人代參保少兒辦理的,需提供扣繳賬戶本人、參保少年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與扣繳賬戶;

(三)16週歲以下未成年人應由監護人代理開戶;

(四)辦理銀行委託扣繳時,需提供手機號碼,以便短信告知扣款情況,手機號碼變更的,應及時至銀行營業網點進行重新登記。

(五)辦理銀行委託扣繳後,委託撤銷前,少兒醫保費均在扣繳賬戶扣款;

(六)參保少兒辦妥銀行委託扣繳手續後,應及時將足額資金存入委託扣繳賬戶中,以確保扣繳保費後賬戶仍有餘額。

(七)已在銀行辦理委託扣繳的,如需更改參保少兒姓名或身份證號碼的,應先至銀行做退籤,再至市或區社保經辦機構修改個人信息,方可至銀行重新辦理委託手續,否則將無法進行扣款。

五、其他參保相關事項

(一)符合參保條件,但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2017年度少兒醫保參(續)保繳費手續的,視為中斷參保。中斷參保後,經本人申請,可補辦當年度參(續)保繳費手續,並在繳費後滿6個月方可享受當年度剩餘月份的醫保待遇。

(二)符合參保條件,並在出生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參保繳費手續的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享受繳費所屬結算年度剩餘月份的醫保待遇,但不得早於符合參保條件的時間。

栗子:

某新生兒2018年5月1日出生,若在出生之日起3個月內(即7月31日前)辦理完首次參保手續,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繳費所屬結算年度剩餘月份的醫保待遇(即可享受2018年5月1日-2018年12月31日的醫保待遇)。

六、醫療待遇

參保少兒發生的符合少兒醫療保險開支範圍的門診和住院費,由少兒醫保統籌基金與參保人員按規定比例分擔。

在一個結算年度內,參保人員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開支範圍的普通門診醫療費,基金承擔比例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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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結算年度內,參保少兒發生的符合醫保開支範圍的住院醫療費基金支付比例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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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保人員因下列情形發生的醫療費,不列入醫保開支範圍

(1)在浙江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醫療服務項目範圍以外的;

(2)在境外就醫的;

(3)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4)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5)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6)其他違反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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