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伪警察局秘档,为日军强征“慰安妇”,强迫“妓女”充当

日本侵华期间,在各地随军队建立了“军妓院”并美其名曰“慰安所”,军妓被称作“慰安妇”,其内部将“慰安妇”别称有“兵花”、“士花”、“官明花”,分别为日军军队内部的兵、士、官、所玩弄享用。这是日军一项泯灭人性的,且拿不上台面来的举措和规定,也素来并不为之承认。

天津伪警察局秘档,为日军强征“慰安妇”,强迫“妓女”充当

然而历史事实终无法泯灭,侵华期间,很多地方都有过日军强征“慰安妇”的情况发生。在天津,同样也发现了在日本侵华期间,天津的伪警察局为日军强征“慰安妇”的一些隐秘记录。而其手段之一,主要就是强迫妓女充当慰安妇,后因来源太少,转而掳掠良家女子充当。记录显示,日军侵华期间,所需“慰安妇”明显不足,为补充此不足,自1942年至1945年8月份,日本驻天津防卫司令部通过伪警察和汉奸组织,多次强征妓院的妓女慰劳天津和外埠的侵华日军。强征不够又转而全市抓良家妇女。

天津伪警察局秘档,为日军强征“慰安妇”,强迫“妓女”充当

下面列出的资料,可充分说明:

1944年是春天,天津日军防卫司令部司令官指示伪天津警察局长阎家琦称,令从天津、北京、济南、青岛、徐州市征1000名妓女到河南郑州慰劳日军,其中天津应征集200人,限期3日征齐。

阎家琦当即指示保安科着手进行。在检查有无性病,确保无疾病身体健康,经日军防卫司令部审验后送往北京,并同北京征选妓女一同乘坐日军专列到郑州,2个月之后,所征集的这批“慰安妇”200人又回到天津。

1945年4月12日,日军防卫部再次令天津伪警察局选送“慰安妇”,伪警察局保安科立即与日军防卫部接洽商讨选派事宜:

一, 选派妓女为20名。

二, 选派条件:年龄相当,身体健康,且相貌美丽。

三, 待遇:除了随身衣物外,其他被服统一由军部提供,每月每名妓女发面粉一袋,有家族者另给小米4斤。

五, 由乐户同业公会选派男性监督1名,厨师1名,仆役2名。

天津伪警察局秘档,为日军强征“慰安妇”,强迫“妓女”充当

而市档案馆的多份档案,也有记录了1944年9月日军强征中国妇女15名,然后将其送往唐山劳军的情形。其中,9月20日,伪天津特别市政府警察局为伪天津宪兵队办理慰军妓女事致张(仁蠡)市长呈文中写道: “天津宪兵分队通知挑选本市美貌妓女十五名,限一星期内送往唐山市担任慰劳工作……”

总的来说,要求是,体格健康,年轻貌美。

随后,伪天津警察局长向伪市长特别报告此次为日军选派妓女情形,显示日本人交掉下来的该任务已经被尽职尽责的被完成。

天津伪警察局秘档,为日军强征“慰安妇”,强迫“妓女”充当

另则记录还有:

1945年5月,“义侠队”总队长,汉奸王士海在日防卫司令部指示下,于一天夜里到天津各妓院抓住妓女共40人,送日军“慰安所”慰劳日军。

1945年7月,伪警察局保安科又为日本天津兵站选取26名妓女充当 “慰安妇”,日本天津兵站军医复核确定了其中25人。9日送抵东站会馆,10日开始慰劳日军,每日中午12时到下午5时接待日军士兵,下午7时到晚上10时接待日军士官,晚10点以后选青年美貌者供日军军官享用。25名“慰安妇”每天要接待日军150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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