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巡回法庭成为法制大课堂

在湛江奋勇高新区二作业区办公室,雷州法院民一庭在这里开庭审理一宗劳动争议纠纷案。这是雷州法院巡回法庭日前走进企业巡回办案现场。

近年来,雷州法院为方便群众诉讼,推进巡回审判与切实维护民生权益相结合,把“深入群众、贴近群众、关注民生”作为法院巡回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巡回办案,为地处偏远的广大农村群众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

在巡回办案同时,把“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作为巡回审判工作的重要价值取向,最大限度地发挥巡回审判的教育功能,重点选择涉及民生具有典型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开展巡回审判,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引导教育群众,提升案件审理的质效和社会效果。

巡回审判车开进群众家门口

2015年8月,乌石港吴某向陈某赊购螺苗款5833元,期满后吴某不付清欠款,经陈某多次追索,吴某均以种种理由拖欠,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付清螺苗款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乌石港是一个离雷州市区近70多公里的渔港,雷州法院巡回法庭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所在村庄交通不便,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同时考虑到该类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日渐增多,具有典型性和较强的教育意义,决定采取巡回审判方式审判该案,巡回法庭在乌石镇乌石港海面渔船上审理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近年来,雷州法院巡回审判以各个基层法庭的辖区为基础,在民事案件较多的镇、村,乡镇驻地、人口聚居较为密集的村,距离法院、法庭较远,平时当事人不方便诉讼地方,设立巡回审判点方便群众。

民事一庭、民事二庭和乌石、雷高、龙门、唐家四个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分别由民事一庭、民事二庭和四个人民法庭负责巡回审判的协调、车辆和其他必要的物质保障等具体工作事宜,巡回审判点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各个审判庭负责。

巡回审判点主要审理这几类案件,如赡养、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相邻关系、民间借贷及简单债务纠纷案件和比较典型、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的案件,以及涉及老年人、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案件或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因身体状况等原因不方便参加诉讼的案件等。

据了解,巡回法庭还在巡回办案过程中当场办理立案手续,代收诉讼费用。对符合法律救助的当事人,当场予以缓、减、免交诉讼费用。对疑难、复杂及重大案件,电话请示庭长、主管副院长后依法办理;当场无法办理的,承诺具体期限,按期答复、办理。巡回审判工作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各个巡回审判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通过巡回审判工作,方便了群众诉讼,体现了“为民、便民、利民、护民”的司法服务理念,提高巡回法庭的司法能力和效果,方便当事人举证质证查明案件,有效宣传法律知识,促进人民群众提高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

让巡回法庭成为法制大课堂

△图为雷州法院乌石法庭在乌石港船上巡回开庭审理买卖合同案件。记者简陈明 通讯员郭小红 叶国亮摄

诉调对接法官成为“田头和事佬”

巡回法庭把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每一个阶段,全力捕捉可调解因素,抓住时机促成调解。进行“送达调”,开展“答辩调”,启动“即时调”,开通“听证调”,主持“庭审调”,促成“庭外调”,组织“庭后调”。

同时,对于重大、敏感案件,积极向上级汇报,争取支持,帮助协调各方面关系,形成调解工作的社会合力。从多层次、多角度发挥巡回审判化解矛盾、疏导争议的优点和长处,注重法律、社会效果的统一,推动巡回审判工作长效开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巡回法庭把庭审开到群众中去,尽量适用简易程序,采取简便做法,现场解决纷争,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巡回办案始终,及时化解矛盾。

巡回审判实行巡回审判联络员制度,构建巡回审判联络网络,从本辖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综治人员、司法所人员、派出所人员、村组干部中,选取巡回审判联络员,负责巡回审判的协调、联络和调解工作,每个固定巡回审判点设联络员一名。

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利用民间调解组织和民情信息网络,建立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的联动机制,与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强化诉调对接工作,增加互动,适当将案件由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先期调解,法官最后审查、把关,实现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的互促、双赢。

当地群众给巡回法庭起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田间地头和事佬”。 一些村干部说:“大量简易纠纷案件不进入诉讼程序,矛盾得到提前化解,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

现场开庭把巡回法庭变成法制课堂

浙江省兰溪市梅江镇陈某于2015年4月1日应聘进入某钢构公司工作,任生产部部长,至2017年6月16日申请离职。双方因差额工资、加班工资及经济赔偿等问题发生劳动争议,陈某向湛江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某钢构公司不服仲裁裁决书,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决无须向陈某支付差额工资、加班工资及经济补偿等。

2017年11月21日上午,雷州法院民一庭在奋勇高新区二作业区办公室开庭审理这宗劳动争议纠纷案。该案主审法官陈永南说:“奋勇高新区是雷州市企业较集中的区域,今后可能会出现这类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加上邻近市场,群众较多,巡回法庭审理这宗案件对于宣传法律,教育群众很有教育意义。”

雷州市调风镇赤尾村钟某某与曹某某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钟某某先后生育一儿一女。钟某某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双方非婚生子女由曹某某抚养。

调风镇是一个离雷州市区近70多公里的乡镇,雷高法庭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所在村交通不便,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同时考虑到该类家事纠纷日渐增多,具有典型性和较强的教育意义,雷高法庭采取巡回审判方式,调解这宗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纠纷案件,妥善化解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开庭当天,雷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笑江、调风镇赤尾村委会干部及部分村民旁听了庭审。参加庭审旁听的干部和村民真真切切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实实在在的接受了普法宣传教育。符笑江说:“巡回审判实现办案和普法双结合,以案说法既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又提高了村民法律意识。”

参与调解活动的干部和旁听群众认为,法院把法庭开在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诉讼,降低了诉讼成本,而且能够让群众直接了解案件事实真相,明辨是非,增强司法的透明度,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雷州法院院长林木森表示:“今后我们将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使巡回审判工作经常性、常态化,向纵深规范的方向迈进,让巡回审判走进更广泛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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