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預警:警務人員查詢內網信息務必慎重,近期已有多人被判刑

近日,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5名輔警因通過公安交警綜合應用平臺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車輛信息提供給需要信息的客戶,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判刑,其中1名主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高危預警:警務人員查詢內網信息務必慎重,近期已有多人被判刑

事實上,因為查詢公安平臺信息被判刑的案例,並不鮮見。查詢公安平臺信息,已經成為一項高度危險的崗位,必須特別慎重小心。

案例一,幫朋友查詢信息被判刑。

2018年4月8日,寧波市鎮海區法院宣判,民警詹某幫朋友查詢信息,結果朋友根據信息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詹某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緩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案例二,好奇他人查詢信息被判刑

近日,浙江民警池文利用職務之便,非法獲取行蹤軌跡、住宿信息、車輛信息等公民個人信息1000餘條,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刑事拘留。

案例三,查詢信息獲利被判刑

近日,安徽潁州區法院宣判,鄭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的一名輔警郎某,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並向他人出售,情節嚴重,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判刑。

2017年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提供信息做了專門規定。通過公安信息平臺查詢個人信息、查詢開房記錄、查詢家庭住址,查詢配偶兒子等行為,都將涉嫌犯罪。

然後,雖然該解釋已經出臺了一年多,但是很多民警、輔警對此還不瞭解,不重視,導致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頻發。

很多人還想過去一樣,以為這就是“看一眼”的事情,簡單又輕鬆。請保姆要查一下,出事故也要查一下,不僅自己查,還給朋友查,甚至還以此來獲利。

然而,這件事情,一直都不是一件隨便的事情。一直以來,都有內部紀律規定,非工作需求,不能隨便查詢信息。尤其是司法解釋出臺的這一年,已經有好多民警和輔警因此被判刑了。

查詢信息被判刑,不僅前途盡毀,還會丟掉工作,甚至身陷囹圄,將來連孩子想入黨、考軍校、警校都受影響。

所以,如果你是一名民警、輔警,請不要隨意查詢信息,如果有朋友找你查詢信息,請嚴詞拒絕。

如果你是一名普通群眾,有一個警察朋友,請不要因為查詢信息的事情找他幫忙,不要把他推進犯罪的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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